“三位一体的公式”
原文选自《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资本论〉导论》,米夏埃尔·海因里希著。
为了方便阅读,注释及参考文献一并省略,具体内容以原书为准。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等级的和封建的关系及其政治和宗教的伪装也就解体了。等级、特权、天生的优势都消失在了商品占有者的身后,只剩下占有上的不平等。资本主义需要并推动着科学与技术的系统性发展,这也削弱了传统的偏见与宗教的世界观。以此为基础,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社会将自己当作了启蒙、文明与文化的集大成者,而西方文明被认为最终达到了其顶点。从这种视角出发,所有其他的社会形态都表现为欠发达的前资产阶级的社会阶段,或者被当作“原始的”,其中的一个表现就是其“拜物教”,即一块木头或布料被赋予了神奇的力量。这种优越感为19世纪和20世纪的殖民主义提供了意识形态上的支撑:殖民者只是带来了文化与文明。
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时代的这种理性主义的自我认知也在社会学研究中产生了反响。现代社会学最重要的一位奠基人马克斯·韦伯就把“世界的祛魅”和贯穿于一切生活关系中的“理性化”作为被资本主义所影响的社会的根本特征。
马克思和恩格斯也看到了这种“世界的祛魅”,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刻画了资产阶级崛起所带来的这一后果:
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总而言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33-35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仍然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的确立,社会关系将会越来越清晰:统治与剥削将不再被神化和伪装,而是公开可见的。随之产生的希望是,被压迫和被剥削的人们现在能够“用冷静的眼光”看到他们的处境,并将逐渐对这些剥削关系发起反抗。
传统马克思主义也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所受的剥削是公开的,只不过统治阶级通过新闻、教堂和学校等操纵民众并伪装自己。因此,意识形态批判主要被理解为一种揭露:应该揭露一种思想背后的“现实利益”。
然而,马克思此后并未停留于《共产党宣言》中的观点。在《资本论》中,他不再说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是清晰可见的。恰恰相反,他所讨论的一个核心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神秘化”。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拜物教和神秘化所描述的是这样一种颠倒,它不是出于统治阶级的操纵,而是源自资产阶级社会的结构,以及这种结构所持续再生产出来的行动。马克思所提到的拜物教是一个清晰的讽刺,它既针对资产阶级社会那种启蒙主义-理性主义的自我认知,也针对政治经济学的经验性理解,后者正是这种拜物教的体现。
前文在各章中讨论的不同形式的拜物教和神秘化并不是互不关联的。它们构成了一个整体,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的结尾以“三位一体的公式”为标题对其做了总结。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特定的历史形式。它存在的基础在于生产资料和直接生产者之间的分离,因此,形式上自由的工人在物质上不得不将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资本家以工资的形式向工人支付劳动力的价值(即劳动力的再生产成本),却使劳动力的劳动超过劳动力价值再生产所必需的时间:资本家从雇员身上榨取剩余劳动,这种剩余劳动在产品的出售中表现为剩余价值。但是,资本家也无法完全占有剩余价值:首先他必须向地主支付地租(或者购买土地,自己成为地主)。他必须支付地租,因为土地是有限的,并且是地主的私人财产。他只能从剩余价值中扣除地租支出,尽管他一般将地租视为成本要素。首先占有了剩余价值的资本家阶级必须同地主阶级分享剩余价值。
产品并不能够按照其价值出售,因此单个资本家并不能够完全占有为他工作的劳动力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如不考虑偶然的波动,单个资本家获得的是平均利润,也就是说,根据他所预付的资本量而获得特定比例的利润。这种平均利润进一步被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
因此,经济过程的年度总产品按照物质和价值因素被分为如下几部分:一部分用于替换已消耗的生产资料,一部分支付工人再生产所必需的工资,还有一部分超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再生产的剩余产品,这部分又被分为地租、利息和企业主收入。
资本、土地和劳动力,尽管如此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对于其占有者而言,它们都是收入的源泉:资本产生利润和利息,土地产生地租,劳动力产生工资(或者说劳动产生工资:在工人和资本家看来都是如此,参见第四章第五节)。一旦其中任一源泉消失,这种收入就会完全中止。
资本是一种收入源泉,因为它让资本家能够榨取他所雇佣的劳动力的剩余价值;土地是一种收入源泉,因为它让地主能分享资本家所榨取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劳动力是一种收入源泉,因为工人通过劳动,能够获得他们自己所创造的一部分价值。因此,资本、土地和劳动只是就其作为占有价值的手段而言,都是收入的源泉:在资本主义关系中,人们可以通过资本、土地和劳动来占有一部分年度产品作为收入。
然而在大部分宏观经济学理论当中,生产的当事人(资本家、地主和劳动力)却以颠倒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这些理论中,资本、地租和劳动似乎是三个各不相同、彼此独立的每年生产价值的源泉,而且正因为它们是价值源泉,它们才能成为占有这一部分价值的手段,这既符合日常理解也符合经济学家们的认知。在生产的当事人看来,资本、土地和劳动的占有者通常以收入形式获得的那部分价值,正是其提供的“生产要素”在产品中贡献的那部分价值。
这种假象是如何形成的呢?我们在关于商品拜物教一节已表明,商品的价值特性在资产阶级社会中表现为一种“社会的自然属性”:虽然价值不是像重量、颜色那样的自然属性,但产品似乎是在每一种社会联系中自动获得价值,而不是在某一种特定联系中才获得价值。纯粹从物质层面来看,单个产品是一个生产过程的产物,其中劳动被耗费,生产资料被运用,土地(在农业和采掘业中)被使用。价值的形成过程也被以相当类似的方式加以理解:价值的形成似乎就是生产要素所承载的价值的一种附加。
这种颠倒的基础在于,劳动和雇佣劳动似乎不存在本质的区别。劳动和物质生产条件的分离倒是被理解为自然的。但是,如果劳动和雇佣劳动不存在什么本质区别,那么,与劳动相对的生产资料和资本之间、土地和土地所有权之间也不存在什么本质区别了。马克思继而总结道:
因此,如果劳动和雇佣劳动合而为一,那种使劳动条件和劳动对立起来的一定的社会形式也就会和劳动条件的物质存在合而为一。这样,劳动资料本身就是资本,土地本身也就是土地所有权了。这些劳动条件在劳动面前所显示出来的形式上的独立,它们在雇佣劳动面前所具有的这种独立化的特殊形式,也就成了它们作为物,作为物质生产条件所具有的不可分离的属性,成了它们作为生产要素必然会有的、内在地固有的性质了。它们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具有的为一定的历史时代所决定的社会性质,也就成了它们的自然的、可以说是一向就有的、作为生产过程的要素天生固有的物质性质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934-935页)
雇佣劳动、资本和土地所有权的社会形式规定性表面上与劳动、生产资料和土地这种物质的生产条件同时发生,以至于似乎一切劳动过程本来便已成为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马克思因此称之为“生产关系的物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940页):生产关系不再被视为人们之间发生的特定的历史关系,反倒是表现为基于物性的基础,似乎只要发生一般生产,便会形成这种关系。
于是,工资、利润和地租表现为不过是产品价值的一部分,它们可归结为雇佣劳动、资本和土地所有权发挥作用的结果。其中,根本性的是劳动力价值被转换为“劳动的价值”:正是由于工资看起来是对“劳动的价值”的支付,剩下的那部分价值即利润和地租必然源自另外两种“生产要素”即资本和地产了。由于商品不是按照其价值而是按照生产价格来交换,这一假象在单个商品中便难以被透视。一方面是耗费的劳动,另一方面是平均利润和地租,二者看起来不存在任何关联:利润(在正常条件下)取决于资本的规模,而无论雇佣了多少劳动力,而地租取决于使用了怎样的、多少的土地。
资本-利润(或更恰当地说是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表达价值及其源泉的表面关联的这个“三位一体”,被马克思称为“三位一体的公式”。马克思说: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的生产关系和它们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的直接融合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在兴妖作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940页)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和“土地”拥有了与所谓原始社会中的木头和布料的拜物教相似的魔力。因此,资产阶级社会中的人们仍旧生活在一个“着了魔的”世界,这里出现的是“物的人格化”:社会过程的主体不是人,而是商品、货币和资本。这里讲的并不仅仅是一种“虚假的意识”。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实践,不断地导致“生产要素”的自主化,并将社会联系建构为一种物性强制,个人想要逃脱,只有以经济的崩溃为代价。就此而言,人格化的物已经完全具有了一种物质力量。
资产阶级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受制于这种社会关系的拜物教。这种拜物教表现为一种“客观的思维形式”,它建构了所有社会成员的感知。无论资本家还是工人,都没有逃脱这种拜物教的优势地位。
但是,拜物教也不是一种完全密闭的迷惑人的联系,让人无从逃脱。倒不如说,它形成的是一个结构性的背景,它始终存在,但是对不同的个体影响程度不同,我们通过经验和反思,仍然可以戳穿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