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拜物教与货币拜物教的“秘密”
原文选自《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资本论>导论》,米夏埃尔·海因里希著。
为了方便阅读,注释及参考文献一并省略,具体内容以原书为准。
《资本论》第一章最后一节的标题是“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商品拜物教”的说法在当时已经有了一定的传播,但从未有过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赋予它的意义。马克思之所以提到商品拜物教,并不是认为资本主义中的消费对人来说过于重要了,也不是指人们通过占有特定的一些商品,将其作为地位象征,从而建构起一种拜物教。这一概念也无关于某种名牌拜物教。占有贵重的商品以作为地位的象征,这种现象背后并不隐藏着什么还需要破解的“秘密”。
商品拜物教常常被简单地描述为,人们的社会联系表现为物的联系(交换者的联系表现为被交换的产品的价值联系),以致社会联系显现为事物的属性。如果人们停留于这样的规定,那么,拜物教使似乎只是一种错认:人们把错误的属性赋予了他们的劳动产品,他们没有看到,在物的联系背后“在现实中”存在着人的联系。拜物教于是成了一种“错误的意识”的形式,它只是掩盖了“现实的关系”。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只要澄清了现实的关系,这种错误的意识也就消失了。然而,在这种对商品拜物教的简化理解中,马克思的探索中的重要观点却被遗失了。因此,我们接下来将非常详细地阐释马克思的论述过程。为了更好地概览其过程,以下我们分点加以阐释。
第一,首先必须追问的是,马克思在标题中所提到的、他所致力于破解的“拜物教”,究竟是在哪里发生的。作为导引,马克思写道:
最初一看,商品好像是一种简单而平凡的东西。对商品的分析表明,它却是一种很古怪的东西,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8页;黑体字由海因里希标注)
商品是“古怪的”,这不是对于日常理解而言的,商品的古怪和秘密只是(到目前为止的)分析的结果。比如说,一张桌子是“一个普通的可以感觉的物。但是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转化为一个在感觉上超感觉的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8页;黑体字由海因里希标注)。
在日常的直观中,桌子是一种特定的使用价值。作为商品,它又具备了一种特定的价值。二者对于自发的日常意识而言都完全没什么秘密的东西。另外,无论愿意接受与否,价值量取决于耗费的劳动时间的量,这种事实也并不是神秘的。商品的“在感觉上超感觉的”特性才使分析变得明晰起来:它表明,商品的价值对象性完全不是在商品自身之中所能被把握的(就其“超感觉的”而言,也就是指“曲灵般的对象性”)而是只有在另一个商品中才被把握,后者成为价值的直接的躯体化。价值实体将其自身证明为抽象劳动,这一点也同价值对象性一样难以捉摸。这种分析由此揭示了一些出人意料的结果。
第二,马克思问道;“劳动产品一旦采取商品形式就具有的谜一般的性质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他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显然是从这种形式本身来的。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最后,生产者的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可见,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对象性的性质,反映成这些产品的社会性的天然属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9页;黑体字由海因里希标注)
在每一种分工的社会生产中,人们都相互发生着特定的社会关系。在商品生 产中,这种社会性的人的关系表现为一种物的关系:不是相互联系的人的关系,而是商品关系。商品的社会性联系因而对人表现为“产品的社会性的天然属性”。这里所指的意思,可以借助价值概念来解释:一方面,“价值”显然不是像重量、颜色一样的物的天然属性,但是,它却(对商品生产社会中的人们)表现成这个样子,似乎物是在社会性的关联中自动地具有了“价值”,继而自动地遵循着自身的规律,而人们只能服从于这种规律。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发生的这种独立性,使马克思只能想到用“宗教世界的幻境”与之相类比——在那里,人脑的产物具有了独立性,而在商品世界中,“人手的产物”也是如此:“我把这叫作拜物教。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0页)
第三,既然商品实际地“带上”拜物教,那么,拜物教就不仅关乎错误的意识,而必然表现的是一种实际性的事实。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生产者实际上不是直接地、社会性地相互联系,他们只是在交换中才相互联系起来——而且是以他们的劳动产品为中介。因此,他们的社会联系表现为物的属性,这绝不是一种错觉。马克思写道,对交换者来说,“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联系就表现为现在这个样子,就是说,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0页;黑体字由海因里希标注)。
物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具有了社会性的属性,这绝非错误的观点。错误的是,认为物自动地、在每一种社会关联中都具有这种属性。在劳动产品被视为价值对象的地方,拜物教尚未存在。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劳动产品只要被交换就实际地具有价值对象性。拜物教发生的地方在于,这种价值对象性被当作了一种“不言而喻的自然必然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9页)。
第四,商品生产者所首要关心而且必然关心的,是商品的价值。商品价值是一种社会性的可把捉的表现,但这种社会性是人们生产出来的,而不是看出来的。
人们使他们的劳动产品彼此当作价值发生关系,不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物只是同种的人类劳动的物质外壳。恰恰相反,他们在交换中使他们的各种产品作为价值彼此相等,也就使他们的各种劳动作为人类劳动而彼此相等。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们这样做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1页;黑体字由海因里希标注)
商品生产者生产出了他们的社会关联,这恰恰不是基于他们对价值与劳动关联的特定意识,而且不依赖于这样的意识。如果这样理解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即人们之所以将商品作为价值来交换,是因为知道单个产品中有多少价值,那么就完全错了。马克思恰恰要说明,人们的活动并不伴随他们对其活动条件的意识。
第五,被无意识地生产出来的拜物教并非只是一种错误的意识,而是具有一种物质力量。我个人所耗费的劳动是否被承认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以及这在多大程度上发生,并不是由社会(在商品生产中)给我答复,而是只由我的商品的价值在交换中给我答复。这种答复关系到我的幸福与痛苦。但是,商品的价值量却“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地变动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Sachen)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2页;黑体字由海因里希标注)。
商品价值是一种压倒性的、对个体来说无法控制的社会性。在商品生产的社会中,人们(而且是所有人!)实际上都受到物的控制,这种物的决定性的统治关系不是人格性的,而是“物性的”。这种物性的统治,对“物的强制”的屈从,不是因为物获得了一种能实现统治的特定属性,也不是因为社会交往强制地需要这种物的中介,而只是因为人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将这些物——也就是作为商品——联系起来。
第六,这种物性统治以及社会联系对象化为物的属性,应当归因于一种特定的人的关系,这一点在日常意识中是不可见的。对这种自发的意识而言,“给劳动产品打上商品烙印的那些形式……取得了社会生活的自然形式的固定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3页;黑体字由海因里希标注)。不仅是日常意识,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现代的新古典学派)也局限于这种形式。这种局限性不仅是单个的经济学家的主观错认。马克思强调,这种局限性本身是以一种特定的客观性为基础的:
这种种形式恰好形成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各种范畴。对于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来说,这些范畴是有社会效力的,因而是客观的思维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3页;黑体字由海因里希标注)
对于单个的经济学家来说,这种“客观的思维形式”以一种完全独立的方式,构成了政治经济学的直接现成的对象。这里突出表明了马克思在他致拉萨尔的信中所说的“通过描述来批判”的意思:对资产阶级范畴的批判不是抽象的科学理论的事务,而是与对生产关系的描述完全无法分开的。
在政治经济学的各种流派之中,对其研究对象的形式规定从未有过争论,有的只是关于这种形式规定的内容的争论。与之相反,马克思给出了一种根本性的批判,一种对资产阶级经济学之基础的批判—马克思批判了那种一直以来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当作前提的形式:
诚然,政治经济学曾经分析了价值和价值量(虽然不充分),揭示了这些形式所掩盖的内容。但它甚至从来也没有提出过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这一内容采取这种形式呢?为什么劳动表现为价值,用劳动时间计算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8页)
价值对象性是一种完全特定的人的活动的结果,物变成商品从而变成价值对象性只是由于我们将其作为商品来对待(私人地生产之并交换之),这种关联无论对于自发的日常意识还是政治经济学来说都未曾被揭示出来。二者都将商品形式看作一种“产品的社会性的天然属性”。就此而言,不仅是日常意识,而且包括经济科学都被拜物教所蒙蔽了。马克思通过揭示拜物教,不仅为批判这种意识和科学奠定了基础,而且首先表明,社会关系并不必然如此:价值对人的统治不是社会性的自然规律,而是一种完全特定的人的行为的结果,而这种行为至少在原则上是可以被改变的。一个没有商品和货币的世界是可以被设想的。
第七,拜物教并不局限于商品,也体现在货币上。货币是价值的独立的形态,具有一种特殊的价值形式:它处于一般等价形式,而所有其他商品不处于这种形式。那种行使货币的职能的特殊商品(或者是纸片),只能作为货币而发挥作用,因为所有其他商品都将其作为货币而与之相联系。不过,货币形式却表现为这种商品的“社会性的天然属性”。
一种商品成为货币,似乎不是因为其他商品都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相反,似乎因为这种商品是货币,其他商品才都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中介运动在它本身的结果中消失了,而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商品没有出什么力就发现一个在它们之外、与它们并存的商品体是它们自身的现成的价值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112页;黑体字由海因里希标注)
对货币适用的,正是也对商品适用的规定:只是以商品占有者的特定行为为基础,货币才具有其独特的属性。不过,这种中介却不再是可见的了,它“消失了”。于是,看起来是这样的,货币仿佛自在地具有这种属性。而且在货币这里,无论是指一种货币商品或者纸币,一种社会联系也表现为一种物的对象性属性。正如在商品那里,活动的人们为了能够活动,不必对那种中介性的关联有所了解:“每个人都可以把货币作为货币使用,而不知道货币是什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178页)
第八,相比于商品而言,这种社会关系的物化之“荒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93页)在货币这里增长了。如果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那么,它们在其作为使用价值的物理对象性之外,还取得了一种价值对象性。如前所述,后者是一种“幽灵般的”对象性,因为它和使用价值一样表现为对象性,但在单个物中,这种对象性却无法被把握。现在,货币成了价值的独立的形态。商品是使用价值,而且还是价值对象,而货币却与商品相对,完全直接地就是“价值物”。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中用一个很好的例子表明了这个意思:
这就像除了分类组成动物界不同属、种、亚种、科等等的狮子、老虎、兔子和其他等等所有实在的动物以外,还存在着作为整个动物界的单个体现的动物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47页;黑体字为原文标注)
在许多具体的动物之外还出没着“动物”,这不仅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而且在逻辑上也纯粹是荒唐的:类的一般是从个体中抽象出来的,却又被放到了和个体的同一层面之中。但是,货币却是这种荒谬的实在的存在。
第九,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人们的自发意识受制于商品和货币的拜物教。他们的活动的理性始终是一种被商品生产所规定的框架之内的理性。如果像新古典学派或者许多社会学理论那样,将活动者的动机(即他们“知道”什么)作为分析的出发点,那么,那些个体所“不知道”的东西,也就是说,那个制约着他们思维与活动的框架,便预先消隐在分析之外了。就此而言,值得批判的不仅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很大一部分基础,而且也包括一种流行的世界观式的马克思主义的论点:存在着一种社会主体(工人阶级),他们由于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特殊地位而具有一种能够透视社会关系的特殊才能。
许多传统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指出,为了能够把握资本主义,“必须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但是同时被忽视的一点是,工人(和资本家一样)也会在其自发的意识中陷入商品拜物教。在下一章中,我们将会看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带来了进一步的颠倒,而这些同样是工人和资本家都要遭受的。因此,工人阶级的有特权的认识视角是无从提起的——不过也不能说,拜物教原则上是无法被穿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