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中的再生产概念
节选自阿尔都塞等:《读〈资本论〉》——(巴里巴尔)《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李其庆、冯文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24年,第576-598页。
为方便读者阅读,注释及参考文献一并省略,具体内容以原书为准。
如果我们重新阅读《资本论》并试图读出从一种生产方式向另一种生产方式过渡的理论,那么我们首先就会发现一个类似历史连续性的概念,这就是再生产的概念。再生产理论似乎包含了三重联系或三重连续性:
——各个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的联系,具体地说,就是各个单个资本之间的联系。这些单个资本实际上构成了一个“相互交错”的统一体或统一的运动,资本再生产研究的就是这种相互交织、相互交错的运动:
但是,各个单个资本的循环是相互交错的,是互为前提、互为条件的,而且正是在这种交错中形成社会总资本的运动。
因此,我们只有运用抽象才能够理解单个资本的运动。这种抽象是扭曲的,因为整体的运动要比简单的总和复杂得多。
——社会结构的各个不同层次的联系,因为再生产包含着生产过程的非经济条件,特别是法律条件的连续性。马克思在《资本论》“地租的起源”一章中指出了生产过程的重复即再生产对与现实生产关系相一致的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简单的作用:
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总是要把现状作为法律加以神圣化,并要把习惯和传统对现状造成的各种限制,用法律固定下来。撇开其他一切情况不说,只要现状的基础即作为现状的基础的关系的不断再生产,随着时间的推移,取得了有规则的和有秩序的形式,这种情况就会自然产生;并且,这种规则和秩序本身,对任何要摆脱单纯的偶然性或任意性而取得社会的固定性和独立性的生产方式来说,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这种规则和秩序,正好是一种生产方式的社会固定的形式,因而是它相对地摆脱了单纯偶然性和单纯任意性的形式。在生产过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关系的停滞状态中,一种生产方式所以能取得这个形式,只是由于它本身的反复的再生产。如果一种生产方式持续一个时期,那么,它就会作为习惯和传统固定下来,最后被作为明文的法律加以神圣化。
——最后,再生产保证了生产相继的连续性本身,而这是其他一切的基础。生产不能停顿,它的必要的连续性体现在它的要素的同一性中,这些要素从一个生产过程走出来又进入另一个生产过程:本身被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以一定的方式分配产品和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和非劳动者。生产要素的物质性是这种连续性的基础,而再生产概念则表现了这种连续性的特殊形式,因为这个概念包含了物质的不同的(有差别的)规定。通过我在上面谈到的每一个方面,再生产概念只是表现了体现“连续的”历史的结构的独一无二的丰富性。罗莎·卢森堡在她的《资本积累》一书的开头写道:
生产的有规律的重复是有规律的消费的基础和总条件,从而也是表现为各种历史形式的人类社会文化存在的基础和总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再生产概念包含了历史-文化的因素。
因此,关于再生产的分析似乎真正推动了迄今为止仅仅在静态形式上考察的东西,从而把各个孤立的层次联结起来;因为现在再生产表现为生产的一般条件的连续性的一般形式,而这些条件最终包括社会结构整体,所以再生产也必须是这些条件变化以及构成新的结构的形式。正因为如此,现在我要谈一谈再生产这个概念所包含的新的内容。
罗莎·卢森堡(1871-1919)
在马克思关于“再生产”的连篇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再生产即资本主义积累(剩余价值资本化)以及这种再生产的特有条件之前,总要先论述一下“简单再生产”。马克思把这种简单再生产称作“一种抽象”或者“一种奇怪的假定”。对此我们可以做出多种解释。
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叙述的方法,在这里,“简单”再生产仅仅是一种“简化”。在《资本论》第二卷关于再生产的公式即关于涉及各个不同生产部类之间的交换的再生产条件的论述中,这种简化的意义尤为明显。它可以让我们在以不等式的形式来表现各种关系的一般形式之前先以等式的形式来表现这种一般形式。这样,推动整个社会资本积累的不平衡或比例失衡就可以通过与简单平衡形式的比较而得到理解。
我们还可以认为,对简单再生产的研究是对一种特殊情况的研究,从某一方面来看也可以说,这种特殊情况比一般情况更为简单。但是,这里的问题就不仅仅是叙述方法:我们必须对在资本积累暂时停止的某一时期内仍然保持生产的某些资本的再生产运动进行认识。
最后,我们还可以认为,对简单再生产的研究是对扩大再生产的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缺少的部分的研究。资本化剩余价值的比重不管有多大,它都是仅仅保持现有资本的自动进行的资本化过程以外的追加部分。资本化剩余价值的量是可变的,这个量至少在表面上取决于资本家的创新。我们在考察一定量资本的时候,简单再生产是不可改变的,否则,资本家随着资本量的减少也就不成其为资本家了。因此,对简单再生产本身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写道:“只要有积累,简单再生产总是积累的一部分,所以,可以就简单再生产本身进行考察,它是积累的一个现实因素”)只有在此之后才能对积累或扩大再生产进行研究,把它作为简单再生产的补充。我们还应该进一步指出,这个补充是不能任意加上去的,它必须服从由资本的技术构成决定的量的条件。它在实际的运动过程中可以是间断的,相反,简单再生产则是独立的、持续不断的和自动的。
所有这些解释都不是错误的,而且它们相互之间也并非是不相容的。但是这些解释却为一种不同的解释留下了空白,这种解释对我们来说要比其他解释更有意义。诚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开始就通过资本积累的形式,或者更确切地说(因为这里说的再生产既包括“简单”再生产也包括“扩大”再生产)通过产品资本化的形式向我们说明了再生产的概念,从而一开始就使我们置身于量的总问题之中。这里涉及的是分析资本家或全体资本家实现它们的实际目标的条件,它们的目标是:扩大生产规模,也就是说扩大剥削规模或扩大占有的剩余价值量。这样,至少在原则上就假定了在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之间进行实际选择的可能性。但是,事实上我们知道,同时我们也会看到,这个选择是虚幻的、虚假的,当我们考察整个资本的时候,这种选择就成为一种虚构的选择。根本不存在什么选择,只存在着扩大再生产的现实条件。马克思告诉我们,简单再生产的假定同资本主义生产是不相容的,“虽然这并不排斥在10—11年的产业周期中某一年的生产总额往往小于前一年的生产总额,以致和前一年比较,连简单再生产也没有”。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简单再生产同积累在概念上的差别并不是指积累的量的变化,因为这些变化取决于各种不同情况(马克思分析了这些情况),它们是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作用的结果。
既然一方面,在资本主义基础上,没有任何积累或规模扩大的再生产,是一种奇怪的假定,另一方面,生产条件在不同的年份不是绝对不变的(而假定它们是不变的)……年产品的价值可以减少,而使用价值量不变;年产品的价值可以不变,而使用价值量减少;价值量和再生产的使用价值量也可以同时减少。这一切就在于,再生产不是在比以前更有利的情况下进行,就是在更困难的情况下进行。后者可能造成的结果,是出现一个不完备的—有缺陷的——再生产。这一切都只能涉及再生产的不同要素的量的方面,但不涉及它们作为进行再生产的资本或作为再生产出来的收入在总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如果在积累的过程中出现了“简单”再生产的情况,例如I(v+m)=IIc(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这并不是一种均衡状态的表现,而是危机的表现),那么这种情况也仅仅是一种情况,一种巧合,而不具有任何特殊的理论意义。如果我们考察个别资本的再生产,不管是扩大的、简单的,甚至连简单再生产都谈不上的再生产,也不管个别资本的再生产的积累速度高于、等于或低于社会资本总体的积累速度,情况都是如此。这些不同并不能引出概念上的差别,正如不同的商品价格永远只是价格,一件商品真正“按照它的价值”出售只能是一种巧合。而且,这种巧合不能归入一般的规则,也就是说不能计量,因为在商品交换中,被评价的仅仅是价格而不是价值。在以上两种场合中,马克思都以“暂时的假定”(“商品的价格与其价值一致”,“再生产的条件不变”,这一假定后来被排除了)的良好形式来说明结构的两个层次之间,或者更确切地说,结构与其作用之间在概念上的重要区别。假定“不变的条件”并不是对作用的分析,而是对条件本身的分析。
因此,我们要寻找关于再生产的双重分析的另一种解释。我们可以在马克思的一系列有关论述中看到这种解释:
这个关于固定资本的例子……那在他们看来倒是有点新奇的。
这种理想的“正常”生产,显然是一种生产概念中的生产,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生产。他告诉我们,应该把这种生产看作“标准”或者“理想的平均数”。因此,“简单再生产”首先是对一切再生产形式的一般条件的分析,其次才是一种表述的简化或是对我们刚才看到的一种不具有理论意义的特殊情况的研究,才是对资本化的价值以及它的各个不同部分的起源的量的分析。“简单再生产”首先是对我们在上面分析过的一种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形式”意义上的再生产过程的“形式”的说明,其次才是对各个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数学意义上的关系的一般形式的说明。
这才是马克思关于“简单再生产”的最初论述。马克思是从刚才分析过的直接生产过程的简单重复这一再生产的定义出发的,他写道:
虽然简单再生产只是生产过程在原来规模上的重复,但是这种重复或连续性,赋予这个过程以某些新的特征,或者不如说,消除它仅仅作为孤立过程所具有的虚假特征。
因此,简单再生产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剩余价值没有部分地资本化而是全部非生产地消费掉了,而是在于通过消除幻觉揭示了本质,这种重复的意义就在于反过来说明了“最初”的生产过程的性质(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这一手稿中写道:“资本的真正的性质只是在第二个周期结束时才表现出来”)。
但是,“重复”的观点本身包含了一种产生幻觉的可能性,从而使我们看不到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思路。马克思是想通过资本的连续不断的“过程”来研究资本,弄清资本在“第一个”生产周期以后,开始经历“第二个”周期时所发生的事情。因此,再生产不是表现为对生产过程本身的各项规定的认识,而是表现为一种生产的连续性,一种对生产分析的补充。这样,对资本的分析也就表现为对一个客体即资本的命运的跟踪:在再生产的场合,这个资本与其他资本在市场相遇,它的运动自由被取消了(它不能按随心所欲的比例扩大,因为它遇到了其他资本的竞争)。显然,社会资本的运动并不是各个单个资本的运动的总和,而是一种特殊的、复杂的,被称为“互相交错”的运动。这就是罗莎·卢森堡的著作《资本和积累》一开头从字面上阅读马克思论述(“严格地说,再生产只是重复……”)出发,向我们提出的应该遵循的道路。她要研究的是再生产与生产相比所包含的新的条件。相反,我们上面引证的马克思的那段话告诉我们,这里涉及的条件是相同的。这些条件首先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在生产当事人眼中,它们被颠倒和歪曲了,具有了“虚假的特征”。它们在马克思关于“直接”生产过程的论述中以“假定”或“前提条件”形式出现)。
但实际上,这是一个比简单重复更为复杂的活动。在马克思的论述中,简单再生产一开始就同对社会生产的总体的考察分不开,而造成假象(这种假象是研究直接生产过程时产生的,它也是资本家和工人的“想象”)的运动既是一种“重复”,也是向作为整体的资本的过渡:
只要我们考察的不是单个资本家和单个工人,而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不是孤立的商品生产过程,而是在社会范围内不断进行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那情况就不同了。
《资本论》第二卷的分析明确而又详细地指出了,对重复(即连续不断的生产周期)的分析以及对作为生产总体形式的资本的分析是如何相互依存的。但是,这个统一性在这里已经出现了。马克思两次以否定的态度说明了“孤立的生产过程”的特点,其一指出了“孤立的生产过程”并不是一种重复;其二指出了“孤立的生产过程”是一个个体所表现出来的事实。更确切地说,“孤立的过程”这种说法是分两次说明同一种东西。一旦消除了孤立,那么也就谈不到一个过程或者说一个主体、一个由手段和目的构成的有意识的结构。正如马克思在1857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所说的那样:“把社会当作一个唯一的主体来考察……这是从错误的——思辨的观点出发的考察”。因此,在这种分析中谈不到对再生产过程进行研究,谈不到在实际上和想象中“更新”生产过程。
这种分析方法从原则上说就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在对各种生产方式进行比较分析的同时建立的分析方法。这里涉及的不再是根据历史的材料来鉴别“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结合”的各种不同类型,而是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研究“一定社会阶段的生产的一般规定”,也就是说,研究一定同时性中的社会生产的总体与它的各种特殊形式(分支)之间的关系。现在,“总体”这个概念对我们来说已经很清楚了,因为对一系列周期中的生产的“重复”、生产的连续性的分析取决于对整个生产或作为整体的生产的分析。但是,这种整体化仅仅存在于一定时刻的社会分工的现实中,而不可能存在于各个资本的个别的经历中。马克思说,关于再生产的分析研究的仅仅是社会生产的结果(“如果我们考察社会资本……在一年内执行职能的结果”),就是指的这个意思。众所周知,这个结果就是整个生产及其在各个不同部门的分配。因此,说明这一结果的方法不是根据外在的共同时间选择某一时刻对生产的不同部门、不同资本的运动进行的,因而在原则上以及在它的实际的实现中要取决于这一运动的切割,而是这样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把各个资本特有的运动,单个生产部门的生产的运动完全撇在一边,把它们毫无保留地取消。从第一卷关于简单再生产的一般分析直到第二卷关于再生产公式的系统分析,马克思都把全部再生产的分析建立在把“依次相继”转变为“同时性”的基础上。下述情况在表面上荒谬而在实际上却是合理的:生产运动的连续性通过分析同时的相互依存关系的体系而获得了概念,因为各个单个资本的周期的依次相继及其相互交错是由这个体系决定的,在这一“结果”中,产生这一结果的运动必然被遗忘,起源“消失了”。
从孤立的过程、直接生产过程到重复、社会资本总体的过渡,到生产过程的结果的过渡,是在一切运动的虚幻的同时性中建立起来的,更确切地说,用马克思的理论比喻,就是在一个虚幻的平面空间中建立起来的,在这一空间中,一切运动都被取消了,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与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的关系同时反映出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关于简单再生产一章中第一次描述了这个过渡的运动。
现在我们就来列举在这一方法中消失的“虚假的特征”。
首先消失的是一般生产的各个“环节”的分离和相对独立的假象:真正意义上的生产与流通的分离;生产与个人消费的分离;生产与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分配的分离。如果我们考察一个“孤立的生产过程”,或者甚至考察许多这样的孤立的“过程”,那么我们就会看到,所有这些环节似乎都属于生产以外的领域(这是马克思经常使用的术语)。流通属于市场,在市场上出现的商品已“脱离”生产,但是完全不能肯定能否在实际上被出售。个人的消费是流通领域本身以外的私人的活动:
可见,工人的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是完全不同的。在前一种情况下,工人起资本动力的作用,属于资本家;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属于自己,在生产过程以外执行生活职能。前者的结果是资本家的生存,后者的结果是工人自己的生存。
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分配或者表现为生产的偶然的起因,或者表现为收入(然后进入消费领域)。
先导的行为是流通行为:劳动力的买和卖。这种行为本身又是建立在先于社会产品的分配并作为其前提的生产要素的分配的基础上的,也就是建立在作为工人的商品的劳动力和作为非工人的财产的生产资料相互分离的基础上的。
关于再生产的分析指出,这些环节并不具有相对独立性,也不遵循特殊的规律,它们是由生产的规律来决定的。如果我们在社会资本的整体的结果中考察这一整体,那么我们就会看到,流通领域作为“领域”消失了,因为一切交换都已经由各生产部门的分工以及它们生产的物质属性预先决定了。工人和资本家的个人消费也已经由整个社会资本生产的消费资料的性质和数量预先决定了。一部分产品“本来就是供生产消费之用的”,而另一部分本来就是供个人消费之用的。个人消费波动的界限取决于资本内部的构成,这一界限在任何时候都是确定的。
工人的个人消费,不论在工场、工厂等以内或以外,在劳动过程以内或以外进行,都是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要素,正像擦洗机器,不论在劳动过程中或劳动过程的一定间歇进行,总是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要素一样。
总之,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分配或者各种不同要素的分配都不再是一种偶然的状态:工人一旦消费了他的工资的等价物,工人走出生产过程就像他进入生产过程时一样没有财产,而资本家也同他进入生产过程时一样,是又包含了新的生产资料的劳动产品的所有者。生产不断地决定着同样的分配。
显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着流通、消费和分配方式。更一般地说,关于再生产的分析说明了,任何生产方式都决定着自己的流通、分配和消费方式,把它们看作自己的整体的同样多的各个环节。
其次,关于再生产的分析还消除了有关生产过程的“开端”的假象、工人和资本家之间每次都重新订立“自由”契约的假象、把可变资本变成资本家对劳动者的预付(记在产品的账上,也就是说,记在生产过程的“费用”的账上)的假象。总之,关于再生产的分析完全消除了把工人和资本家在市场上作为劳动力的卖者和买者的对立当作一种“偶然的事情”的假象。再生产使人们看到了把雇佣劳动同资本家阶级联系在一起的“看不见的线”。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本身的进行中,再生产出劳动力和劳动条件的分离……它不断迫使工人为了生活而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同时不断使资本家能够为了发财致富而购买劳动力。现在资本家和工人作为买者和卖者在市场上相对立,已经不再是偶然的事情了。过程本身必定把工人不断地当作自己劳动力的卖者投回商品市场,同时又把工人自己的产品不断地变成资本家的购买手段。实际上,工人在把自己出卖给资本家以前,就已经属于资本了。
与此同时,再生产也消除了资本主义生产仅仅遵循商品生产规律即等价交换原则的假象。劳动力的每一次买和卖都是这种形式的交易,但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个运动都表现为资本家阶级不断地、不等价地占有工人阶级创造的一部分产品的运动。这一运动既没有开端,也没有终结(契约的法律结构,确切地说,有限期的“契约”是这一运动不断出现分割的标志),这就是说,不存在各个生产要素相遇的孤立的结构。生产的各个要素,就我们从再生产的分析中所获得的关于它们的概念而言,是不需要相遇的,因为它们始终是结合在一起的。
因此,简单再生产消除了生产过程所具有的孤立过程的假象本身。在这一过程中,当事人是一些个体,它们在特定的条件下加工物品,后来这些条件迫使他们把这些物品变成资本家的商品和剩余价值。在这一假象中,个体保持着自己的同一性,同样,资本也表现为一笔通过连续的生产过程而保存下来的价值。
反过来说,这些物质要素,现在以它们的物质性质的特殊形式,以这些自然财产在所有生产部门和构成这些生产部门的所有资本中的不同分配的形式,表现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条件。因此,再生产揭示了这样一点:物在生产当事人手中不断转换但不被生产当事人所觉察,而如果人们把生产过程看作个体的过程,那么,人们也不可能觉察到这一点。同样,这些个体也在改变,实际上它们只是各个阶级的代表。但是,这些阶级显然不是个体的总和,个体的总和不会引起任何变化:不管人们把多少个个体加在一起,人们也无法由此组成一个阶级。阶级是生产的整个过程的各种职能。阶级并不是生产过程的主体,相反,它们是由这些主体的形式来决定的。
我们正是在《资本论》第一卷关于再生产的各章中找到了所有的典型人物,马克思通过这些人物要我们把握的是结构的承担者及生产过程当事人的存在方式。在再生产这个舞台上,一切事物都“暴露”出来,并彻底改变了面貌。所有的个体都戴着自己的面具前进(“某个人之所以扮演资本家的经济角色,只是由于他的货币不断地执行资本的职能。”):他们也不过是一些面具。
马克思的这些分析向我们说明了一种生产概念向另一种生产概念过渡(但这种过渡是断裂,是彻底的革新)的运动。前一种生产概念是作为过程即一个或几个主体的客体化的生产的概念,后一种生产概念是无主体的生产概念,它反过来又把某些阶级规定为自己的各种职能。关于这一运动马克思曾经回顾魁奈的功绩,向他表示敬意(在他那里“无数单个的流通行为,从一开始就被综合成为它们的具有社会特征的大量运动,——几个巨大的、职能上确定的、经济的社会阶级之间的流通”),这一运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被典范地完成了,但是它在原则上也适用于任何生产方式。同标志着古典哲学先验传统的归纳和构成运动相反,这一运动一下子就实现了扩大,这种扩大排除了一切把生产当作主体的行为,当作主体的实践的“我思”的可能性。这一运动包含一种可能性(我在这里只能指出这种可能性),由此可以叙述关于生产一般的新的哲学概念。
我们可以把前面的所有论述归纳如下:再生产在同一运动中更替和改变了物品,但是却永远保存了关系。这些关系显然就是马克思说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关系被描绘和“显现”在我所说的虚幻的空间上。这也是马克思本人使用的术语:
劳动的这种自然能力表现为合并劳动的资本所固有的自我保存的能力,正像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属性,资本家对剩余劳动的不断占有表现为资本的不断自行增殖一样。劳动的一切力量都显现为资本的力量,正像商品价值的一切形式都显现为货币的形式一样。
这里揭示的关系都是相互联系的,例如,所有制关系和现实占有关系(“生产力”)就结合成一个复杂的统一体。这些关系把过去相互分离的“要素”(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包括在一个必要的和完全的统一体之中。同样,这些关系也包含在直接生产过程的分析中出现的、为了使这一过程能够按照人们描述的形式完成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条件”: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经济层次的独立性或者与商品交换形式相一致的法律形式,也就是说,社会结构的各个不同层次之间的某种形式的一致。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在再生产的分析中出现的结构的“稳定性”。我们同样可以说,生产和再生产这一组概念在马克思那里包含了生产方式的分析所涉及的结构的定义。
在再生产的分析所建立的领域中,生产并不是物的生产而是社会关系的生产和保存。马克思在“简单再生产”一章结尾处写道:
可见,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联系起来考察,或作为再生产过程来考察,它不仅生产商品,不仅生产剩余价值,而且还生产和再生产资本关系本身:一方面是资本家,另一方面是雇用工人。
马克思在全书结尾,确定各阶级同各种不同形式的收入的关系时又重复了这一说法:
另一方面,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生产条件的这种一定的社会形式为前提,那么,它会不断地把这种形式再生产出来。它不仅生产出物质的产品,而且不断地再生产出产品在其中生产出来的那种生产关系,因而也不断地再生产出相应的分配关系。
对任何生产方式来说,都是如此。每一种生产方式都不断地再生产出作为它的运行前提的生产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这篇手稿(这一次没有说“不仅”生产出物质的产品……)中把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看作生产的唯一的结果。
因此,财产最初意味着(在亚细亚的、斯拉夫的、古代的、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中就是这样),劳动的(进行生产的)主体(或再生产自身的主体)把自己的生产或再生产的条件看作是自己的东西。因此,它也将依照这种生产的条件而具有种种不同的形式。生产本身的目的是在生产者的这些客观存在条件中并连同这些客观存在条件一起把生产者再生产出来。
这种双重“生产”的含义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双重的“生产”为我们理解马克思的某些说法提供了钥匙,这些说法被匆匆忙忙地当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命题。但是,由于这些说法中出现的某些术语缺乏完整的定义,因此便产生了相当不同的阅读。例如,在我开始提到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这样的话:“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再比如,恩格斯致布洛赫的信中有这样的话:“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的确,在这里,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哲学说明是:如果我们从字面上来理解这种双重的“生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认为生产过程同样地既改变或保存了加工对象又改变或保存了这些加工对象所承担的社会关系,如果我们用“实践”这个唯一的概念把这两者结合在一起,那么,我们就为“人创造历史”这一思想提供了有力的论据。只有从生产实践这个统一的唯一概念出发,“人创造历史”这种提法才具有理论意义,才能够直接成为理论命题(而不仅仅是反对机械唯物主义决定论的意识形态斗争的一个要素)。但是这个概念实际上属于生产和实践的人本学观点,这种观点恰恰是以作为“具体的个体”(特别是以群众的形式出现)的“人”为中心的。这些“人”生产、再生产或改变了他们先前的生产的条件。从这种活动来看,生产关系的强制的必然性仅仅表现为“人”的活动的对象已经具有的形式限制了创造新形式的可能性。社会关系的必然性不过是先前的生产活动必然给后继的生产活动留下一定的生产条件。
但是,前面关于再生产的分析向我们指出,应该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来理解这种双重的“生产”:从字面上来理解双重“生产”的统一性这个术语,恰恰会再生产出这样的假象,即生产过程是封闭在它的前面和后面的生产过程的规定中的孤立过程。这是一个孤立的过程,因为它与其他生产过程的联系是由线性时间连续性的结构来支撑的,在这种结构中是不可能发生中断的(而在关于再生产的概念分析中,我们看到,这些联系是由空间的结构来支撑的)。只有“物的生产”才能被思考为这样一种活动,因为这种生产在“原料”和“最终产品”的规定中,差不多已经包含了这种活动的概念;但是社会关系的生产应该说是物和个体通过社会关系的生产,在这种生产中,社会关系决定了个体在一种特殊的形式中从事生产,而物则被生产出来。因此,社会关系的生产是社会生产过程的各个职能的规定,是一个无主体的过程。在再生产领域中,这些职能不是人,产品也不是物。因此,(再)生产即作为概念的社会生产在严格意义上并不生产社会关系,因为它只有在这些社会关系的条件下才有可能进行;另一方面,它不再生产商品,因为它生产的物在后来从它所处的经济关系体系获得了某种社会性质,因为它生产的产品在后来同其他物和人“发生了关系”。生产仅仅生产了(总是已经)获得某种性质的物,它仅仅生产了关系的指示器。
因此,马克思的说法(“生产过程不仅生产了物质产品,而且也生产了社会关系”)并不意味着一种结合而是意味着一种分离:这里或者涉及物的生产,或者涉及生产的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这是两个概念:“假象”的概念和生产方式的结构的有效性概念。同物的生产相反,社会关系的生产不从属于前一个生产过程和后一个生产过程、“最初”生产过程和“第二个”生产过程的规定。马克思写道:“一切社会生产过程同时是再生产过程。生产的条件也就是再生产的条件”,同时也是再生产再生产出来的条件,因为(一定形式的)“最初”生产过程始终和已经是再生产过程。在生产的概念中,不存在“最初”生产过程。因此,必须改变所有关于物的生产的规定:在社会关系的生产中,作为最初生产的条件而出现的东西实际上同样决定着所有其他的生产。
这个属于流通的交易,即劳动力的卖和买,不仅引出生产过程,而且也不言自明地决定生产过程的独特的性质。
因此,再生产的概念不仅是结构的“稳定性”概念,而且也是这一结构的持久性必然地为生产运动规定的概念。这就是最初的要素在体系的运行中的持久性概念,从而也就是生产的必要条件概念,而这些条件并不是生产创造的。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方式的永久性:
工人的这种不断再生产或永久化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