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伊萨克·伊里奇·鲁宾(Исаак Ильич Рубин,Isaak Ilich Rubin,1886-1937),1906年进入圣彼得堡大学学习法律和经济学,1921年被任命为莫斯科大学教授,出版《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经济思想史》等著作。
来源 | 本文选自《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第一章
商品拜物教的客观基础
商品经济的显著特征在于,生产的管理者和组织者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小所有者或大企业家)。每一个不同的私人企业是自发的,即它的所有者是独立的,他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自己决定生产的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在私有产权的基础上,他支配必要的生产工具和原材料。作为完全合法的所有者,他管理着商品经营活动。生产是由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而不是由社会直接管理的。社会并不直接调节它的成员的劳动活动,并不指定它的成员生产什么,生产多少。
另外,每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市场、为社会生产。劳动的社会分工把所有的商品生产者统一为一个叫作国民经济的体系,统一为一个“生产有机体”,它的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这种关系是如何创造出来的?是通过交换,通过市场。在市场上,每一个生产者生产的商品作为某种商品样式的独立样品,采取了没有个性的形式,无论它是由谁、在哪里、以什么条件生产的。单个商品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在市场上得以流通和估价。单个(可以说是独立自主的)企业之间的真正联系和联结,是通过货物的估价和交换完成的。在市场上,社会调节劳动产品、商品等。以这种方式,共同体间接调节着人们的劳动活动,因为市场上商品的流通、价格的涨落,改变了各个商品生产者对劳动活动的分配,使他们进入某个生产部分,或从中退出,造成了社会生产力的再分配。
在市场上,商品生产者显得没有在生产过程中那样有个性,而是作为物、作为商品的拥有者、所有者而存在的。每个商品生产者仅仅通过供给市场或从市场上取得物品而影响市场,由此,他也感受到了市场的影响和压力。各个商品生产者劳动活动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只能通过物、通过供应市场的劳动产品才可能发生。远方阿根廷或加拿大农田的扩大,只能通过这种方式降低欧洲的农产品数量,即压低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以同样的方式,大机器生产的扩张摧毁了手工业者,迫使他们不能再像原来那样继续生产,不得不从乡村走向城市,走进工厂。
由于商品社会的原子式结构缺少对社会成员劳动活动的直接社会化管理,每个自发的私人企业只能通过商品、通过物、通过劳动产品维持它们之间的联系。“私人劳动在事实上证实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是由于交换使劳动产品之间、从而使生产者之间发生了关系。”由于作为社会总劳动组成部分的私人商品生产者是独立自主的,“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马克思致库格曼的信)。这并不是说,某个商品生产者A仅仅通过与商品生产者B、C、D的生产关系而相互联系,仅仅通过销售或购买协议而相互联系,却不能和其他社会成员有联系。在与他的购买者B、C、D存在直接的生产关系时,我们的商品生产者A也通过复杂的间接生产关系之网而与其他很多人(比如:与相同商品的购买者、与相同商品的生产者、与他的生产资料的供应者等)相互联系着,并最终与所有社会成员相互联系。当生产者A 结束他和购买者的交易,返回商店,返回直接生产过程时,这个复杂的生产关系之网也不会中断。我们的商品生产者为销售、为市场而生产,因而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他必须考虑预期的市场状况,就是说他不得不考虑社会其他成员的劳动活动,因为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商品市场价格的波动。
商品经济结构具有以下特点:
(1)国民经济的单个细胞,也即各个私人企业,从形式上说是相互独立的;
(2)它们之间的物质联系是社会劳动分工的结果;
(3)每个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直接联系建立在交换的基础之上,这间接地影响他们的生产活动。在他的企业里,每个商品生产者从形式上说,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生产资料,生产任何产品。但是当他把他的最终劳动产品带到市场上交换时,他并不能自由地决定交换的比例,而是必须服从市场(波动)状况。这对所有的产品生产者都是适用的。
如此一来,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他就必须使他的劳动活动根据市场的预期状况(提前)做出调整。生产者依赖市场,这个事实意味着他的生产活动依赖所有其他社会成员的生产活动。如果衣服生产者们向市场供给过多,那么尽管衣服生产者伊万诺夫并没有扩大生产,他也不会少受衣服降价之苦,还不得不减少生产。如果其他衣服生产者引进了先进的生产资料(比如机器),降低了衣服的价值,那么我们的衣服生产者也必须改进他的生产技术。从形式上说,各个商品生产者在生产定位、规模和方法上是相互独立的,而实际上,他们通过市场和交换而紧密相关。产品交换影响人们的劳动活动;生产和交换表现了再生产不可分离的独特构成部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就整体来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交换成了人们生产过程或劳动活动的一部分,只有交换的这一方面——交换的比例、商品的价值是我们研究的主题。交换只有作为再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且在直接生产阶段留下独特印记时才使我们感兴趣,而非由于它是与直接生产阶段相交替的一个再生产过程阶段。
作为再生产过程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交换扮演的角色在于社会成员的劳动活动只能通过物而相互作用。在市场社会,“人与人的相互独立为物与物的全面依赖的体系所补充”。社会生产关系必然采取物化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我们说的是,各个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独立的私人企业内的关系——它们只能通过这种形式存在并实现出来。
在市场社会,物不仅是一个神秘的“社会的象形文字”,不仅是一个“外壳”,其下掩盖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它也是社会关系的中介,它的流通是与人们之间生产关系的建立和实现分不开的。市场上物的价格波动不仅反映了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它也是市场社会中这些关系得以显现的唯一可能形式。物在市场经济中获得了具体的社会特征(比如:具有了价值、货币、资本等属性)。由于这一点,物不仅掩盖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而且也组织它们、扮演人们之间联系人的角色。更准确地说,物掩盖生产关系,正是因为生产关系只能采取物与物这种形式,“人们使他们的劳动产品彼此当作价值发生关系,不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物只是同种的人类劳动的物质外壳。恰恰相反,他们在交换中使他们的各种产品作为价值彼此相等,也就使他们的各种劳动作为人类劳动而彼此相等。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们这样做了。”在市场上,物的交换和均等化造成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联系,并把人们的劳动活动统一起来。
必须注意的是,我们所说的“物”仅指劳动产品,这也正是马克思的观点。对“物”这个概念的限制不仅是可取的,而且是必要的,因为我们分析的是在与人们的劳动活动相联系时市场中“物”的流通。我们感兴趣的是这种物,它们在市场上的变化会以某种方式影响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活动。劳动产品就是这种物(关于土地价格的内容见第五章)。
物的流通——在某种程度上它们获得了价值和货币的独特社会属性,不仅表现了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而且创造着它们。“在流通手段的流通中,卖者和买者的联系不仅仅被表现出来,而且这种联系本身只是在货币流通中产生,并且是与货币流通一同产生的。”事实上,马克思对比了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作用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作用,认为支付手段“表现了一种在这种运动之前已经现成地存在的社会联系”。然而,显而易见的是,在购买或销售活动之后,也即在卖者和买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建立之后,货币支付产生了,货币和商品的均等化在活动发生时也产生了,并且创造着社会联系。“货币执行观念的购买手段的职能。虽然货币只是存在于买者支付货币的承诺中,但它使商品的转手实现了。”
因而,货币不仅是被掩盖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一种“符号”、一种标记。货币体系的质朴性在于把货币的特征归给了它的物质的或自然的属性,通过揭示这一点,马克思也同时抛弃了把货币作为社会关系“符号”的相反观点,而这种社会关系与货币相伴。马克思认为,把社会关系赋予物本身的观点是错误的,正如仅仅把物看作社会生产关系的“象征”“符号” 一样是错误的。物获得了价值、货币、资本等属性不是因为它的自然属性,而是因为在商品经济中与之相关的社会生产关系。社会生产关系不仅被物“符号化”,而且通过物得以实现。
正如我们看到的,货币不仅是一种“符号”。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商品形态变化W-G-W 中,货币仅仅表现了“商品交换价值的转瞬即逝的要素”。货币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的转手,仅仅意味着商品的转手。在这种情况下,“货币的职能存在可以说吞掉了它的物质存在”,它可以由纸币符号替代。但是尽管从“形式上”说与它的金属存在分离,纸币仍然代表着人们之间生产关系的“对象化”。
在商品经济中,物、劳动产品有双重本质:物质的(物质技术的)和职能性的(社会的)。它们的联系表现为“具有社会规定性的劳动”具有了“物质特性”,物具有了“社会特性”,该如何解释这两个方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