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伊萨克·伊里奇·鲁宾(Исаак Ильич Рубин,Isaak Ilich Rubin,1886-1937),1906年进入圣彼得堡大学学习法律和经济学,1921年被任命为莫斯科大学教授,出版《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经济思想史》等著作。
来源 | 本文选自《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第四章
物和社会职能(形式)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运用了一种新的社会学方法,即区分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的物质过程和它的社会形式,劳动过程和价值的形成过程。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劳动活动,但不是从技术方法和劳动工具的视角出发,而是从它的社会形式的视角出发。它研究在生产过程中人们之间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但是因为在资本主义商品社会,人们是通过物而建立生产关系的,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就具有了物的特征。这种“物化”产生后,因为人们通过物与其他人建立某种关系,物就具有了一定的社会角色,它把人们联系在一起一一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扮演“中介者”或“承担者”的角色。除了在物质或技术上作为具体的消费品或生产资料,物似乎具有了一种社会的或职能的存在,即某种社会特征,既定的生产关系才能借此表现出来,这也使物具有了某种社会形式。因而,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或范畴表现了基本的社会经济形式,这些形式使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具有了不同的特征,这些形式也是由物融合在一起的,人们之间的这些关系通过物建立起来了。
在马克思研究“社会经济的结构”或者说人们之间“生产关系的总体”时,他区分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特殊的形式和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类型。马克思以下述次序分析了这些生产关系类型。首先,某些关系以既定社会成员之间的其他生产关系类型为前提,而后者并不必然以前者为前提,因而前者假定了后者。例如:金融资本家C和产业资本家B之间的关系在于B从C那里获得贷款,这种关系已经假设了产业资本家B和工人A,或者更准确地说,和很多工人之间存在某种生产关系。另外,产业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必然以产业资本家B从金融资本家那里贷款为前提。显然,“资本”“剩余价值”等经济范畴先于“生息资本”“利息”等经济范畴。其次,产业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具有买卖劳动力的形式。除此之外,还要假设资本家是为卖而生产的,即他们是作为商品所有者而与其他社会成员发生关系。最后,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必然以产业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为前提。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商品”“价值”范畴先于“资本”范畴。经济范畴的逻辑次序来源于通过范畴得以表现的生产关系。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分析了一系列逐渐复杂化了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表现在一系列逐渐复杂化了的社会形式中——由物获得的社会形式。一方是人们之间既定的生产关系类型,另一方是物具有的与之相应的职能或形式,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存在于所有经济范畴之中。
商品所有者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这种基本的生产关系使产品具有了可交换的独特性质,这种性质似乎成了产品的自然属性——独特的“价值形式”。在人们之间有序的交换关系中,商品所有者的社会活动筛选出了一种商品(例如:金)并使其作为一般等价物,它可以和所有其他商品交换,这样这种商品就获得了货币的特殊职能,或者说具有了“货币形式”。依据买卖双方的生产关系特征,这种货币形式进而具有了其他职能或形式。
如果物品从卖者向买者的转让和货币的反方向转让是即刻发生的,那么货币承担了“流通中介”的职能,或者说具有了“流通中介”的形式。如果物品的转让先于货币的转让,卖者和买者之间的关系就变成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那么货币就承担了“支付手段”的职能。如果卖者把通过销售货物得到的货币保存起来,推迟下一次的购买,货币就获得了“贮藏”的职能或形式。货币的每一种职能或形式表现了交换参与者之间不同的生产关系类型或特征。
随着新的生产关系类型的产生——即资本主义关系,它通过货币的转让把一个商品所有者(资本家)和另一个商品所有者(工人)联系在一起一—货币取得了新的社会职能或形式,即“资本”。更准确地说,把资本家和工人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货币扮演了“可变资本”的角色,或者说具有“可变资本”的形式。但是为了和工人建立生产关系,资本家必须占有生产资料或拥有能够购买它们的货币。这些生产资料对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建立生产关系有间接作用,它们具有“不变资本”的职能或形式。我们考察的是在生产过程中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生产关系。就此来说,我们研究的是“生产资本”或“处在生产阶段的资本”。但是在生产过程开始前,资本家需要在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作为买者的资本家和其他商品所有者之间存在的这些生产关系对应于“货币资本”的职能或形式。在生产过程结束时,资本家作为货物的卖者出现在市场上,货物就获得了“商品资本”的职能或形式。在这种方式中,资本的形态变化或“形式转换”反映了人们之间不同的生产关系形式。
但是这并没有穷尽产业资本家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生产关系的全部含义。首先,通过资本竞争以及资本在行业间的转移,一个产业内的资本家和其他产业内的资本家发生关系。这种关系表现在“一般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之中,也表现在产品按“生产价格”的销售之中。另外,资产阶级本身也细分为不同的社会集团或小阶级: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和货币(金融)资本家。除了这些集团,还存在土地所有者阶级。这些不同的社会集团之间的生产关系创造了新的社会和经济“形式”:商业资本和商业利润、生息资本和利息、地租。“(资本)可以说会从它的内部的有机生命,进入外部的生活关系,在这些关系中,相互对立的不是资本和劳动,而一方面是资本和资本,另一方面又是单纯作为买者和卖者的个人”。这里的主题是不同类型的生产关系, 特别是:
(1)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
(2)资本家和作为卖者或买者的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3)产业资本家内部不同集团之间的关系,以及作为一个整体的产业资本家集团和其他资本家(商业和金融资本家)集团之间的关系。
第一种生产关系类型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研究了这种生产关系,第二卷研究了第二种生产关系,第三卷研究了第三种生产关系。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研究了商品经济的基本生产关系、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并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商品和货币”中再次研究了这个主题,这一篇可以作为马克思理论体系的导言(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打算把这一部分命名为“导言。商品,货币”)。马克思的理论体系研究了逐渐复杂化了的不同生产关系类型,以及相应的逐渐复杂化了的物的经济形式。
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范畴表现了生产关系的不同类型,它们具有物的形式。“价值实际上不过是以物表现出来的人的生产活动即人的各种劳动的相互关系。”“当加利阿尼说价值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时,他还应当补充一句:这是被物的外壳掩盖着的关系。”“金银作为货币代表一种社会生产关系。”“ 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资本是“表现在物上并通过物表现的社会关系”。“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
当马克思研究价值、货币和资本范畴时,他非常详尽地阐明经济范畴是人们之间生产关系的表现。他也多次指出政治经济学的其他范畴也表现了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剩余价值表现了“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定历史形态”。地租是表现在物中的生产关系。“需求和供给(恰如个人交换一样)就是某种生产的关系。”劳动分工、信用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或者如马克思在一般意义上说的,“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
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表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同生产关系。但是由于这些生产关系是通过物把人们联系起来的,物扮演了一定的社会职能,获得了与既定生产关系类型相符合的一定社会形式。正如我们先前所说,经济范畴表现了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并且获得了“物质”形式,我们也可以说,它们表现了社会职能或者说社会形式,物作为人们之间生产关系的中介获得了这些职能或形式。我们将开始分析物的社会形式。
马克思经常提到物的职能,这些职能对应于人们之间的不同生产关系。在价值表现中,一个商品“起等价物的作用”。“货币职能”代表了一系列不同的职能——“价值尺度的职能”“流通手段的职能”“铸币职能”“贮藏的职能”“世界货币的职能”。卖者和买者之间不同的生产关系对应于货币的不同职能。资本也有特定的社会职能:“资本属性并不是物品本身在一切情况下都固有的,而是一种职能,物品是否承担这种职能,要看情况而定。”在货币资本中,马克思仔细区分了“货币职能”和“资本职能”。这里的主题显然是资本扮演的社会职能,即在联系不同的社会阶级以及它们的代表——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时的职能;这里的主题明显不是技术职能,这种职能是生产资料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具有的职能。如果资本具有社会职能,那么正如马克思所说:“它的各部分是相关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由于它们在资本“增殖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职能而各不相同。可变资本直接把资本家和工人联系在一起,使工人的劳动力为资本家所有;不变资本则是间接发挥这种作用的。它们之间存在“职能上的区别”。这同样适用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把各种物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鲁宾住)加以归类的定义。问题在于表现为一定范畴的一定职能”。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在职能上的不同,在于它们转移资本价值到产品上时具有不同的方式,即在一次周转中是部分转移还是全部转移。在转移价值时(即在流通过程中),这种社会职能上的区别不同于物质生产过程中技术职能上的区别,后者的区别在于劳动工具是逐渐消耗的,而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是一次性全部消费的,经济学家经常混淆这些职能上的区别。在《资本论》第二卷第二篇中,马克思极力表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两个范畴准确表现了我们以上说明的,在转移价值时资本的不同社会职能。这些职能事实上和生产资料的一定技术职能相关,但是和它们并不一致。不仅是生产资本(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不同构成部分由于它们的职能而各不相同,而且资本分为生产资本、货币资本、商品资本也是根据职能上的差异来划分的。“商品资本和商业资本的职能”不同于“生产资本的职能”。
政治经济学的不同范畴表达了物具有的不同社会职能,它们对应于人们之间的不同生产关系。但是,正如马克思经常说到的,通过物实现的社会职能给予物一定的社会特征、一定的社会形式和一种“形式规定性”(Formbestimmtheit)。物具有的特殊社会职能或“经济形式”对应于人们之间的各种生产关系类型。马克思不止一次指出,职能和形式之间存在紧密关系。“(上衣)起等价物的作用,或者说,处于等价形式”。“货币在流通过程中的这种独特的职能,使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具有新的形式规定性”。如果物具有的社会职能使物获得了特殊的社会经济形式,那么很明显,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范畴(我们认为它们表现了不同的生产关系以及物具有的不同社会职能)就表现了与物相应的社会经济形式。这些形式使物具有了生产关系“承担者”的职能。马克思经常把他研究的经济现象称作“经济形式”“形式规定性”。马克思的理论体系研究了一系列逐渐复杂化了的物所具有的“经济形式”或者说“形式规定性”,它们对应于人们之间逐渐复杂化的生产关系。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的前言中,马克思指出,困难在于“分析经济形式”,特别是“价值形式”和“货币形式”。价值形式也有不同的形式,一方面,价值形式的每种表现包括“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另一方面,价值的历史发展体现在形式的逐渐复杂化之中:价值依次经历了“简单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货币价值形式”。货币的形成是一个“新的形式规定性”。货币的不同职能同时也是不同的“形式规定性”。例如,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和作为价格标准的货币有“不同的职能形式”,混淆两者导致了很多错误的理论。“货币的各种特殊形式,即单纯的商品等价物,或流通手段,或支付手段、贮藏货币和世界货币,按其中这种或那种职能的不同作用范围和相对占优势的情况,表示社会生产过程的极不相同的阶段。”(粗体为鲁宾加。)这里强调的是货币形式(职能)和生产关系的发展之间存在的紧密关联。
货币向资本的转化表明兴起了一种新的经济形式。“资本——再生产资料在雇佣劳动的基础上取得的社会形式”应是一种独特的“社会规定性”。雇佣劳动也是“社会规定性的劳动”,即有一定社会形式的劳动。生产资本中不同的构成部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不同在于它们的不同职能,它们表示资本的不同形式。固定资本表示一种“形式规定性”。同样,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也是资本的不同形式。一种特殊的社会职能对应于这些形式。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作为与产业资本的特殊职能相适应的不同的特殊形式或存在方式”。资本“从一种职能形式转到另一种职能形式……只是由于产业资本……同时处在各个不同的阶段和职能中”。如果这些职能相互独立,由不同的资本承担,那么这些资本就采取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的独立形式,“因为资本在流通领域中暂时采取的一定的形式和职能表现为资本的一个分离出来的部分的独立形式和职能,并且完全同资本的这个部分结合在一起”。
经济范畴表现了人们之间的不同生产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职能,或者说物具有的社会经济形式。这些职能或形式具有社会特性,因为它们不是内在于物本身,而是内在于处于一定社会环境中的物里面,即人们通过这种物才相互建立起生产关系。这些形式反映的不是物的属性而是社会环境的属性。有时,马克思直接说“形式”或“形式规定性”,但他的意思正是指“经济形式”“社会形式”“社会历史形式”“社会的形式规定性”“经济的形式规定性”“社会历史规定性”。有时马克思也说,物获得了“社会存在”“形式存在”“职能存在”“观念存在”。物的这种社会的或职能的存在不同于它的“物质存在”“现实存在”“直接存在”“客观存在”。同样,社会形式或职能不同于“物质内容”“物质实体”“内容”“实体”“生产要素”,客观物质要素和生产条件。所有这些表达区分了物的技术职能和社会职能,工具的技术角色、劳动条件和它们的社会形式,这些表达都可以归纳为我们之前阐明的根本差异。我们研究了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社会形式之间的根本差异:人类劳动活动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技术的和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即与物质技术领域相对的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
这是不是说,马克思分析社会生产形式时不考虑物质技术领域,把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孤立起来考察?不是。马克思分析每种经济形式时都假定了物质技术生产过程的一定发展阶段。正如我们看到的,价值形式和货币形式的发展假定了经常的“物质交换”、物质流动。价值以使用价值为前提。价值的形成过程以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为前提。抽象劳动假定了不同生产领域各种具体劳动的总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假定了在同一个生产领域的不同企业之间存在不同的劳动生产率。剩余价值假定了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水平。资本和雇佣劳动假定了生产技术要素的某种社会形式:物质上的和人力上的。在资本家购买劳动力之后,生产的物质要素和人力要素上的差别获得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形式。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关系,即资本的有机构成,建立在某种技术结构之上。另一种资本划分,即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假定了劳动工具的逐渐磨损和劳动对象、劳动力的完全消费之间存在不同。资本形式的变化或转化建立在生产资本直接组织物质生产过程的基础之上。货币资本、商品资本和物质生产过程的关系是间接的,因为它们只不过表示交换阶段。一方面,企业利润、商品利润、利息是不同的;另一方面,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贸易上的雇佣工人)也是不同的。资本的再生产以物质要素的再生产为前提。一般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假定了在不同产业部门存在不同资本的技术和有机构成。绝对地租以工业和农业的差异为前提。土地贫瘠和位置的不同导致农业和采掘业中不同的劳动生产力水平,这表现在级差地租的形式上。
我们看到,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是在一定生产力阶段的基础上发展的。经济范畴以一定的技术条件为前提。但是在政治经济学里,技术条件并非作为生产过程的技术要素来研究,而是被当作一定社会经济形式的前提条件。生产过程表现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形式,即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形式之中。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正是这种经济形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总体。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前提而不是它的源泉,马克思的这个著名理论必须以一般化的方式来理解: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经济形式”、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类型。这个社会假定了某种物质生产过程条件和作为其构成部分的技术要素。但是马克思一直反对这种观点,它不是把这种物质生产过程条件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前提,而是作为研究的主题。他也反对从使用价值中得出价值、从金的物质属性中得出货币、从生产资料的技术生产率中得出资本的理论。经济范畴(或者说物具有的社会形式) 当然和物质生产过程紧密相关,但它们不是直接来源于物质生产过程,而仅仅通过间接的方式与其相关:通过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在有的范畴中,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紧密相关、相互渗透。即便如此,马克思也熟练地区分了这两个方面,并把前者作为后者的前提。例如:生产的人力要素和物质要素的发展是一个前提或基础,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之间职能上、形式上或者说社会经济上的区别就建立在这个前提或基础上。但是马克思坚决反对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它们“是用来支付一种物质上不同的生产要素”。对于马克思来说,这种差异是由于在“资本增殖”的过程中它们有职能上的不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差异在于它们把价值转移到产品上的方式不同,而并不在于它们物质上的磨损速度。后者的差异是前者的物质基础、前提、“出发点”,但我们寻找的是经济上的差异而非技术上的差异。如果把这种技术上的前提作为我们研究的主题,那么这就与马克思所批评的庸俗经济学家的“粗糙”的分析方法没有什么不同,因为他们感兴趣的是“形式区别”,而不是“从它们的实质方面”考虑它们。
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研究的是“形式上的区别”(社会经济形式、生产关系)。在现实中,它们是在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下发展的,但是不能混淆两者。这体现了一种研究经济问题的全新方法论,这种方法论是马克思提供的,这使马克思不同于他的古典经济学前辈。古典经济学家关心的是发现社会形式的物质技术基础,而把社会形式看作是既定的,没有进一步分析。马克思的目的则是要发现在既定生产力水平上由物质技术生产过程呈现的社会形式的起源和发展。
古典经济学家和马克思在分析方法上的根本差异反映了经济思想发展过程中不同的且必经的阶段。科学分析“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是从物具有的众多社会经济形式开始的,分析家们发现这些形式在周围的现实(价值、货币、资本、工资等)中是既定的。这些形式“在人们试图了解它们的内容而不是了解它们的历史性质(这些形式在人们看来已经是不变的了)以前,就已经取得了社会生活的自然形式的固定性”。为了发现这些社会形式的内容,古典经济学家在研究时把复杂的形式简化为简单的(抽象的)形式,以这种方式,他们最终达到了生产过程的物质技术基础。通过这种分析方法,他们发现了以价值形式呈现的劳动、以资本形式呈现的生产资料、以工资形式呈现的工人的生活资料、以利润形式呈现的剩余产品(它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从既定的社会形式出发并把它们作为生产过程的永恒的自然形式,古典经济学家却没有问这些形式是如何起源的。对于古典政治经济学来说,他们“感兴趣的不是从起源来说明各种不同的形式,而是通过分析来把它们还原为它们的统一性,因为它是从它们作为已知的前提出发的”。之后,当既定的社会经济形式最后还原为它们的物质技术内容时,古典经济学家认为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但正是在他们停止分析的地方,马克思继续进行研究。因为马克思没有局限在资本主义经济的视野内,因为马克思仅仅把这种经济看作历史上的一个可能的经济形式。马克思就问:为什么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劳动过程的物质技术内容采取某种独特的社会形式?马克思在方法论上对这个问题的构想大致是这样:为什么劳动采取了价值的形式,生产资料采取了资本的形式,工人的生活资料采取了工资的形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采取了增加剩余价值的形式?马克思的重点是分析经济的社会形式,它们的起源和发展规律,“形成过程的不同阶段”。马克思这种起源式(或辩证法)的方法论包含分析和综合,它不同于古典经济学家片面的分析方法。马克思分析方法的独创性不仅在于其历史性,还在于它的社会学特征,在于它高度重视经济的社会形式。从既定的社会形式开始,古典经济学家为了最终发现它们的物质技术基础或内容,便通过分析把复杂的形式还原为简单的形式。而马克思则是从既定的物质生产过程条件开始,从既定的生产力水平开始,意在解释物质生产过程呈现的社会形式的起源和特征。马克思从简单的形式开始,借助于起源式的(或者说辩证的)方法论,逐渐达到复杂的形式。正如我们之前说过的,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感兴趣的是“经济形式”“形式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