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网络发展的自由化进程
原文选自《数字资本主义》
(美)希勒 著,杨立平 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
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数字计算机时代即将到来之际,全美国仅拥有几百台计算机,而政府部门和教育机构就占去了其中3/4。然而在60年代,早期计算机工业的非营利发展方向发生了变化。到60年代中期,美国制造商、银行、保险公司、公用事业公司以及零售商使用的计算机数量占全国总拥有量(约35,000台)的2/3。在商务机构普及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的过程中,计算机应用对电信业表现出越来越大的依赖性。起先,各种不同的网络是以分散的计算机功能性(有时人们将各种等级的服务或分散的应用称为计算机功能性)孤岛形式出现的,分别用于公司工资、会计、存货及其他管理部门。但这些网络很快就渗透到其他领域,如销售、信贷审核、客户服务、生产调度及产品研究开发等。1960年,一个仅由31台计算机组成的网络系统开始允许他人“联机”使用。这意味着,人们通过由电信线路连接起来的远程终端可以访问这些计算机。这些早期的联机应用程序仅限于购买飞机票之类的交易处理领域。然而在短短6年之后,调查显示,美国工商企业已经建立了2,300个联机系统。就这样,在经历了一个坎坷但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之后,越来越多的公司服务逐步实现了网络化。
一家贸易组织——美国石油研究所——早在1947年就预见到了网络应用的快速发展,并为此成立了一个无线设施中央委员会。这个名字有些古怪的机构的领导人宣称,“通过改进无线设施,可以更好地为石油工业几乎每个分支机构提供服务,从而节省经营成本,提高安全性及生产效率”。石油公司发现电信行业的发展潜力,这一点也不奇怪。作为一家行业间贸易组织,微波用户协会成立于1954年。随着公司企业对早期计算机——电信网络的依赖性日益增强,来自美国经济各领域的大公司踏上了一条穿越国家监管这一关口的漫漫长路。
(1)漫漫长路
在整个20世纪,政府一直对电信系统实行广泛监督。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实行电信监管有以下几个目的。首先,如果这一战略行业被外国公司占有,将危及美国的国家主权。为此,美国政府采取了各种具有深远影响的预防措施,以确保电信行业始终掌握在美国人手里。美国法律严格限制外国公司获得美国电信公司所有权的行为,进而在一个至关重要的部门内部防止公司经济跨国经营的发展趋势。
以前,电信公司被划为公用事业公司及公用通讯公司。在福利国家时期,电信公司还要承担一系列附加责任。一些专家称这些政府指令为“退出、进入及经营控制”。各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和一个独立的国家机构——联邦通信委员会共同监督各通信公司的收费标准、服务项目以及所采用技术。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电信行业要严格遵守非歧视标准,为每位用户提供可比性服务。有关政策还特别重视电信发展的长期稳定性、端到端网络责任以及全国住宅电话普及服务。
与一些建立于一系列基础技术之上的行业——计算机、航空以及军事电子——结盟的商业网络用户发现:这些监管措施阻碍发展的弊端日渐凸显出来。它们为什么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网络?早在1957年,一些商业用户就开始在国会游说,就像汽车制造商协会在一份措辞模糊的报告中所说的那样,争取“在电信设施使用与安装方面,享有我们在使用与安装其他几千种业务必需的工具、设施与服务方面享有的自由度”。这里所说的电信设施首先包括计算机。从50年代中期到1970年,商业用户围绕一项总目标提出了一份内容详尽的自由开发企业网络系统以及网络服务政策议程。
这些用户在联邦通信委员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召开会议期间通过各种专门程序,坚持认为它们有权:
●利用微波及其他非传统技术,建立完全专有系统,用于公司内部数据与语音通信;
●从现有电信公司租借专门线路,实现与分厂及办公室的全时专门互联;
●依靠具有竞争力的新兴长话运营商;这些运营商的主战略就是为商业用户提供专业网络服务;
●将独立安装的电脑和其他专业设备(截至60年代末,也包括这些发展迅速、极具竞争力的私人语音与数据网络本身)与国家现有的公共电信网络(PIN)接通;
●为专业电信服务项目以及服务运营所需设备争取优惠的价格政策;
●防止将政府监管范围扩展到采用电信设施(及网络)的计算机服务领域。
上述措辞婉转的议程要求的正是公司网络应用的自由空间。另外,从本质上讲,这种网络应用应该免受各种监控,依存于现有的电信网络。鉴于各种历史原因,电信业背上了数十亿美元的成本。这些成本转化为各种附加于现有国家电信网络之上的费用及规则。商业用户及其同盟希望,各种内部专有系统及新一代极具竞争力的通信运营公司应该摆脱上述巨额成本的束缚,消除国家普及电信业务的发展目标对它们造成的影响。它们希望政府能在制度上给予专用网络以优惠,但反对普通电话用户依靠的多用途公用系统。
下面,我要阐述一下长期推行歧视性政策产生的某些后果。其实从一开始,我们就应该注意到,这场获得巨大成功的国内电信自由化运动使美国电信系统陷入动荡之中,并重新调整了电信系统的发展方向。正如一位知情人士所讲的那样,网络技术“在过去30年中可以说是躺在安乐窝中发展……政府制定的特殊政策不仅使整个网络部门免受几乎各种政府监控,而且为其提供了丰厚的公共收益。一方面,政府向其直接提供数额可观的资助;另一方面,政府对电信等其他相关部门实行管制,从而间接促进了电脑网络的发展”。
管理者怀有这样一种幻想:将来可以认为计算机网络——事实上更多的是利用现有的电信设施——独立于电信设施之外。因此,在管理者的许可之下,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的网络系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自由组合与重新组合,以支持商业用户的各种应用目标。在政府的有效许可之下,这些不受约束的系统供应商,主要是电脑公司,从机电商务设备(制表机、打字机、现金出纳机、计算器及其他类似设备)供应商成功演变为下一代网络设备与服务先锋。
创建一个自由化网络部门的工作,具体运作非常复杂,可以说耗费了二三十年的精力。不过,说到底,这是一个简单而蓄意安排的时代错误:管理者只是划出一条线,好像计算机与电信是两个迥异的领域,当然他们现在不再那样做了。在电信一侧,现有的公用服务规则仍将有效。但在计算机一侧,政府将放松已有的“退出、进入及价格控制(exit,entry and price controls)”,并逐步取消这类管制。只要管理者将网络应用划为数据处理服务一类,人们就可以毫无顾忌地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首先,这种优惠政策是专为商业用户、计算机公司及其附属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制定的。当然,上述界限不是永恒的。一方面,这一界限偶尔会被专业化技术革新所破坏;另一方面,这一界限主要是管理者想象的产物。因此,从60年代中期开始,联邦通信委员会在一系列议程中不止一次地重新划定这一界限。这样做的结果是,政府将蓬勃发展的网络业中越来越多的部分划到计算机一边。1980年是美国电信史上一个意义重大的分水岭。在《有关计算机的第二次调查》中,联邦通信委员会决定,作为美国电信基础设施的核心部分,受政府管制的电信公司也可以成立分公司,不受现有管制措施的约束。刚开始,这一优惠措施只是对某些公司适用,但很快就被推广到所有公司。这些被赋予特别市场自由权的专业化网络行业必将会向整个电信系统发动全面扩张。
随着上述决定的出台,美国电信业陷入震荡之中。在70年代初之前,美国全国电信网络一直由AT&T独家经营。这家公司同时也是唯一的长话业务提供商及综合网络管理商(与其所属的地方服务分支机构和几千个小型服务商合作)。然而,联邦通信委员会批准一系列新公司进入电信市场,它们中既有卫星公司,也有地面通信公司,如MCI以及Sprint。随着发展势头的增强,除长话业务外,另外一些电信市场板块——设备供应、数据服务、卫星与国际服务以及地方电话服务——也开始走向公开“竞争”。美国政府强迫AT&T将其股权过户,这成为世界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公司分裂事件。然而这只是在向新自由主义发展政策过渡期间产生的一件最壮观的副产品。
所谓回顾历史会有所收益,当时本应一目了然的事情到现在变得异常明朗起来,这不免让人生出些许的感慨:美国决策机构决心向商业用户提供最大限度的自由,以便将信息技术网络作为一种私人产业来开发,即使这意味着某些经济效益非常好的公司必须做出牺牲。事实上,1980年还是两个无可争议的信息产业巨人的IBM和AT&T今天都已失去了往日的显赫地位:随后上演的一次创造性的毁灭式狂欢使IBM经受了磨炼,但实力依然强劲,而AT&T却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
当然,谁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自由化首先是实力雄厚的银行、保险公司、零售连锁店、汽车制造商、石油公司、航天公司及其他公司干预政治的反映。这些公司都希望围绕网络重组业务。1970年左右,旨在部分改革监管制度的短期游说活动逐步演化为一项长期战略规划。在这一点上,公司主管人员与政府官员认识到,双方在这一神秘的政策领域都有利可图。让美国公司继续指挥迅猛发展的信息技术产业,也许能帮助美国逐步恢复其在全球政治经济领域日渐式微的权威。因此,自由化迅速波及美国电信业之外的其他各个领域。这种发散式扩张导致了世界信息基础设施的全面重组。这一点,我将在第二章专门论述。
(2)网络技术创新
仍在进行之中的自由化进程在许多方面促进了网络技术的发展。当今网络界的最大创新——因特网——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在现有电信秩序的边缘,在刚刚获得批准、范围逐步扩大的自由发展区内诞生的。
因特网的出现与自由市场机制毫无关系,而与冷战时期的军事工业联合集团关系重大。事实上,“在其诞生后的10年中,”一位知情人写道,“美国国防部控制着因特网融资与发展的方方面面”。因特网的前身是阿帕网(Arpanet)。1969年,阿帕网开创了一种在互联计算机之间传送信息的全新系统。常规电信系统采用的线路交换技术最适于语音通讯。为连接通话双方,线路交换利用电话线在呼叫方与受话方之间建立一种动态连接。连接时间与通话时间相等。相形之下,阿帕网所基于的(信息)包交换技术更适于数据交换。每条信息被分割成几十个信息包,并被赋予一个终点地址,然后沿一系列网络路径中的一条被发送出去。这些信息包到达接收地址后,会在一瞬间依据原先顺序重新组合,恢复到发送时的样子。线路交换要为每次通话专门预留网络空间,而信息包交换可以让多名用户有效共享同一空间。
依据军事规格建立的阿帕网允许先前独立的计算机共享资源。信息包交换的设计目的是提供“经过强化的”通讯设施。主张这样做的人相信,即使是核打击也无法使信息传送中断,因为信息包可以绕过网络中受损的部分。不过,人们还将在技术方面面临挑战:如何将运行标准相去甚远的计算机网络连接起来。到70年代初中期,在美国军方的赞助之下,发明了一些使这种网络互联成为可能的协议或指令集。TCP(传输控制协议)与IP(网际协议)组成了必需的软件指令组合。70年代末,这些指令组合利用卫星、移动无线线路以及固定地面线缆,将越来越多的军事网络有效地联为一体。
虽然网络范围不断扩大,我们今天所谓的因特网仍被困在秘密的军事驻地内部,难以与世人见面。因特网的一个主要特征在于它具有如下独特能力:促进以前不得侵犯的个体用户的共享,进一步推进信息共享这一目标。在军方把持因特网的时代,这一特征不可能实现。因特网的独特之处或引人之处主要在于:在联通以前彼此分立的计算机资源方面有着无与伦比的能力。
正如我们逐步认识到的那样,信息共享的商业化需求已经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呈现不断增长趋势:机构内部,主要但并非仅在跨国公司内部;机构之间,同样是在上述跨国公司之间;最后是在公司与个人之间。不过,无论是哪种情况,增强型信息共享取决于网络互联方式的完善。只有在不断涌现的各种网络之间建立一种新的流动连接方式,新的信息共享方式才能得以推广。
通过提供一种易用性极高的网络互联技术,我们今天所知的因特网可以满足人们在信息共享方面的强烈需求。因特网技术一直能与各种现有的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数字网络协同工作。同样重要的是,它并不会因为追求某种遥远的未来之梦——只要采用TCP/IP,就可以使各种信息共享新形式即刻化为现实——而限制人们当前的需求。因特网惊人的多样性——其对崭新的以及现有的互联方式所表现出的不断增强的支持能力—只能使它变得更受人们欢迎。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因特网都是利用一套指令或协议建立起来的。利用其特有的规则与功能,这些指令或协议使许多电脑组成一个电子空间——电脑网络空间。虽然因特网是在美国军事工业联合集团内部开发出来的,但这种基础性技术属于公众域(public domain)。人们很容易就能获得使用因特网的权利。起先,服务对象仅为合作大学与其他军事承包商,随后范围逐渐扩大。正如罗伯特·里德宣称的那样,最后的结果是“谁也无法拥有网络。几乎没有人能从中直接获利。几乎所有网络管理与访问软件都是免费的。”所以,因特网“源于软件免费提供……及其他因素”。假设曾有人想把专有权这种道德规范强加给因特网,那么,因特网无疑会被扼杀于襁褓之中。
80年代,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开始在军事领域之外推广这种极具战略意义的系统。一个由该基金会出资兴建的新“骨干网”提供数条高容量线路,向5个设在高校的超级计算机研究财团提供数据传输服务。这5个财团也是在该基金会的赞助下成立的。同时,该基金会还允许现有的地区与高校计算机中心利用因特网技术与该骨干网连接。很快就有约200个网络与该骨干网实现连接。由于信息流量急剧增加,最后只好把网络中的军事部分分离出去。国家科学基金会继续发展新的民用网络。
随着民用国家科学基金网的进一步升级,其用户群也突破了高校计算机专家、政府机构与智囊团这个小圈子。越来越多的研究机构获得了上网机会。文件传输——在一台计算机主机与另一台之间进行的信息交换 ——使这些研究机构获得了以前无法获得的程序与数据,远程访问则将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分配给遍布全国各地的用户。然而,1973年,在因特网前身阿帕网上传输的信息中,有3/4为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仍是国家科学基金网提供的主要服务。利用这种服务,科学家可以和远在外地的同事进行方便而随意地交流。80年代,有关机构积极推广电子邮件,增开其他服务,引发了另一场网络互联浪潮。这次浪潮不仅涉及美国高校间的互联系统,而且也波及其他国家正在兴建的高校网络。
80年代中期开始使用的“因特网”一词指的是一系列与国家科学基金骨干网相连的分散化网络集合。截至1991年末,这类网络的数量达到了3,500个。为传输信息,制定相关政策,这些独立筹资运营的个体网络制定了一种非正式的组织合作方式。在这个结构松散的组织内部,旨在增强网络基本能力、开发个人计算机互联手段以及建立并完善网上信息表达标准的技术创新活动从未停止过。1989年,可以将因特网网站与文档连接起来的“超级链接”技术在欧洲的一家物理实验室中诞生了。 1992年,伊利诺伊大学的程序员为这种电子网络(Mosaic)开发了一种简单的“图形界面”。
很早以前就确定了网络发展以市场为动力的原则。美国网络发展不断走向自由化,这使那些因特网技术的早期赞助商(主要包括Bolt、Baranek以及军事工程承包商与咨询公司Newman)得以自由开发网络的商业用途。一些前期市场活动很快就开始了,尤其是在公众资助的信息包交换技术70年代早期登场之后。一些私有供应商,如Telenet,开始在许多城市为公司用户提供数据访问服务,如远程访问计算机设施。以CompuServe(成立于1979年)、Prodigy(1982年)和美国在线(America Online)(1985年)为代表的网站开始推出拥有版权的网络订阅服务。1973年,联邦通信委员会批准了这些增值或增强型数据业务。这种业务处于受美国政府管制的电信业的边缘地带。这是一个模糊不定、不断后移的地带。Telenet的创建者早期曾想在网络界推行严格的知识产权标准。他们认为,因特网技术应该是一种专利。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那时,局域数据通讯系统像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局域网采用的主要技术被称为以太网——利用硬件与软件的结合,把工作站接入各种基于“开放性”或无专利权标准之上、向公众提供文字资料的办公网络。由于所有权属于公众,这无疑加快了标准的普及步伐。到1998年,100家以太网系统制造供应商的年销售额达到155亿美元。美国公司同样是局域网的主要应用者。例如,Gulf Oil在70年代中期之前一直使用局域网的电子邮件功能。局域网设备主要供应商,如施乐和数字设备为局域网服务精心设计制作各种设备。到1996年,世界各国商业及其他机构建立了130万个局域网,拥有约1亿名用户。尽管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因特网技术在局域网中的集成度不高,此类企业内部专业系统仍极大地刺激了人们对互联性——即跨越局域环境界限的计算机资源共享——的需求。因此,局域网的快速发展为因特网作为一种分散的万网(局域网)之网的最终腾飞创造了重要前提条件。
与此同时,电信网络自由化政见大力提倡网络发展市场化。这种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开始排挤一些相应的公共服务动议。例如,80年代初期,迫于私人竞争对手的压力,美国邮政总局取消了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一项被称为ECOM(电子计算机邮件)的电子信息传递服务的计划。另一方面,国家科学基金网的迅速崛起取决于下述政府决策:允许商业网和高校网与国家科学基金会骨干网联通。国家科学基金骨干网同时依据合同向一家由IBM和MCI这两家站在自由化浪潮潮头的公司组建的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截至1992年,借助国家科学基金网实现互联的各种网络已经发展到非常成熟的地步:拥有约400万用户的5,000个系统开始采用因特网技术(TCP/IP)。这种非营利性系统的发展速度很快,一些企业家开始全面介入该领域。人们开始依据新自由主义原则重新构建因特网。
1994年2月,国家科学基金网宣布将修建四个NAP(网络接入点),以便使新一代因特网运营商可以直接互联,交换信息。该计划的目的是直接实现因特网骨干网络的商业化服务。仅仅一年之后,NAP架构就取代了国家科学基金网骨干网。该架构后来又演变为因特网。一些公司供应商也以相同的方式创建了更多的专用NAP。
在对那些推动因特网技术和现有电信基础设施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的科技活动进行评判之前,我们应该首先回顾一下网络是怎样演变为商业活动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的。之所以要把这一话题放在首位,原因在于:首先,如前所述,没有公司内部网络的大规模发展,根本就不会出现今天的因特网;其次,这一方兴未艾的信息技术部门已经发展成为整个经济发展的前哨。这又为世界信息基础设施的重建注入了势不可挡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