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最早出现在The new scholasticism43:2,1969年春季,页195-204。在美国天主教哲学协会(the New American Catholic Philosophical) 和约翰•波兰尼(John C.polanyi)的惠允下上载。1969年的版本提示该文是由1964年4月16日在杜克大学对精神病学家所作的演讲纪录修改而来的。)
1963年11月,一篇题为《机器人时代》(The Age of Androids)的文章出现在《文汇》杂志(Encounter)上,其作者为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的泰勒(Rattray-Taylor)。这篇文章简明易懂地说明了计算机模仿人类精神活动(mental act)的方式,它同时还发出了一个疑问,即既然电脑对某些事物做出与人相同的反应,我们是否应将属于人类的理性能力(the power of reason)和意识感觉(the feelings of consciousness)赋予计算机。这是个值得深思的尖锐问题,因为计算机理论学家已经确定,无论你希望从计算机中得到对某个指定输入的任何指定回应,你都可以做到。我们可以将泰勒和其它许多人所提出的问题概括如下:我们是否有可能用我们据以判断这些心理状态存在的过程,对诸如思索或理解这样的精神表现和人类感觉进行精确定义。
这个问题几乎未被详细讨论过,不过,著名的数学家冯•诺依曼(Von Neumann)在大约16年前——1948年的西克森研讨会(Hixon Symposium) 上抵制了那种关于有些表现无法以有限的词语来定义的假定,他认为那是一种不应得到我们诚意支持的神秘主义(mysticism)的假定。今天,这个观点似乎仍被人们普遍接受。
相反,我则认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一切讯息的沟通都得依靠唤醒我们无法明言(tell)的知识,而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关于心理过程(mental process)的知识——比如关于感觉或者有意识的知性活动的知识——也是以某种我们无法明言的知识为基础的。如果我们的确是由注意到一些无法明言的事物而认知心理过程,那就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制造出一台能够做出与我们据以认知这些心理过程的反应完全相同的反应。我所提到的这个事实是众所周知的。1947年,埃德娜(Edna Heidbreder)就从试验中得出结论:“我们经常在未能对某条概念做出恰当界定之时,就能自如应用之。”人人都能从自己的经验中证实这一点。
通常的经验还告诉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必需依靠学习者认识我们向其传达之事的知性努力。当我们传授医用诊断学,在实践课程中识别植物学、动物学、组织学和地质学上的一些标本时尤其如此。另外,当我们学习识别感官性质——例如鉴定脉搏的特征和有力程度及人类归于它的其他多种性质时,或者更恰切地类比,当我们学习通过乐音的回响来鉴别我们正在演奏的打击乐器时,道理也是如此。教授一切灵巧活动的学习都只能依靠学生模仿并进而掌握其诀窍的努力,取决于他们自己探索活动如何进行的知性尝试。最后,当轮到学生自己来教授这门艺术之时,他也说不清自己是如何操作这项活动的了。
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我们还必需依靠想像力。以局部解剖学(topographic anatomy)的学习为例,你可以实际观察解剖的各个阶段,或者通过图片来进行观察,但是你只能依靠想像来推想这些器官和元素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从而用你自己的方式理解他们。许多学科的知识都是基于类似的理解方式而学习的,譬如建筑学、机械构造学、晶体结构、地质单元分层。
在此我们已经举了许多例子,在这些例子中我们的教学活动必需依靠学习者对我们设法传授给他的大部分东西进行自我揭示的能力,到了这个程度,我们传授给他的知识是我们无法明言的,待到将来轮到他自己的时候,他亦知晓但却无法明言。
现在,我将过渡到不那么明晰但却众所周知的领域,即视觉领域。当然,首先得产生一个视觉聚焦之物的眼膜图像(retinal image),可是我们都知道,物体之所以能呈现在我们面前,主要得依赖一些我们可能根本注意不到的边际线索(marginal clue)。例如,可能是因为进入人眼的光线的变化——这好比我们将镜头对准不同距离的物体,也可能是因为视野(visual field)边缘的一些细微线索,物体方能呈现在我们眼中。阳光照耀下,我们视野边缘呈现的阴影将使视野中心的物体看上去完全不同。在很大程度上,这些边际线索对我们来说是未知。正因为这种未知,我们甚至无法指出自己正在使用它们,而只有在研究除去这些边际线索后产生的影响时我们方能认知它们。
决定我们的见物方式的,还有知觉(perception)的内在线索。当然,眼球的本体感受是基本的,而来自迷路(labyrinth) 的信息也发挥着作用。而我在此将斗胆在这些内在线索的基础上深入一步,引入随之而来的大脑皮层活动过程,它们决定着我们所见之事和无法明言之事。
我的“认知”(knowing)一词包含着两种含义,在上述所有例子中都存在这两种“认知”之间的混淆。我们注意的对象始终在场(be always there),并且事能够被识别的,这是我们既知晓、也能明言的;可是,我们却没有把握识别那些塑造作为注意力主题的知识的线索与操作灵巧活动的肌肉因素。它们是边际元素——我们知晓但却无法明言的边际元素。
我认为这些元素对我们的焦点关注具有支援的作用,并且,我认为在边际元素和我们焦点地注意着的对象之间存在一种功能性联系(在此我权且从格式塔心理学中借用这个词汇)。我们支援性地意识到那些与焦点意知之物有关联的边际元素(marginal elements)。这种关系是支援性因素与焦点中心(focal center)相连接的综合产物。这种支援性知识以及将其与中心相连产生的综合知识是意会(tacit)的,无法明言——除非是相当含糊的说明。
请允许我再次重申这种功能性联系的特征——人们意识到某物恰是为了关注他物。那么,我们或许只能根据从某物中留意到之事方能意识到它。因此,我们可以说我们从某条线索中注意到该线索所意指(point)之物;而且,我们还注意到一条线索可能带来一个发现,并且成为将被发现之物的一个部分;我们也可以说,线索具有语义功能(semantic function),它们意指着一些事物,而这些线索本身就是或者将是它们所意指之物的局部。在视觉感知中,我们在视野边缘所见之物以及本体感觉到的眼球运动的刺激都象征(mean)着某些事物。
机能与意义之间的联系不仅作用于构成元素,而且会引起这些元素的表观变化。例如分别通过左右眼睛看到的构成立体图象的2张照片是不和谐的,这就是当我们将见物的焦点转向支援性元素所指之事物时影像支援性元素发生的质变。
最后,我认为这种意会综合(tacit integration)也是一种摄悟(comeprehension)。它能形成(produce)一个以技能形式呈现的摄悟实体(comprensive entity)或识别(recognize)摄悟实体的存在,就如当我们运用外在(external)或内在(internal)的视觉线索识别某个物体时所做的一样。
我们如何能认出一副面相?道理也在于此:我们留意到大量预示这副面相的线索—其中大部分是无法确定(identify)的。一切摄悟整体都是以此种方式被认知的,我们由注意它们的局部而认知其整体。
我们必需在上述的背景(context)中探究身体与思想的关系——这是我希望从以上分析中推出的第一点。我们已经发现,了解(perception)是通过从边际线索和内在线索中注意(attend to)到某物而实现的,这常是下意识(subliminal)的。现在,我们能根据自己的感知而意识到脑皮层的过程,我建议我们应该将这个系统延伸,使之涵盖大脑皮层过程的支援性意识。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关于“意识”(consciousness)的统一(unified)的观点,它肯定了意识总是由支援性关注之事而达焦点性关注之事,这当中也包含了身体与思想的联系。
现在,我们可以将这个结构延伸到对外部事物的摄悟上去。我已经说过,我们由关注局部进而意识到整体,方能识别出摄悟实体:那么我们在使用了自己的身体注意外部事物时,我们也使用了外部事物的局部以认识事物全貌。换句话说,我们必需深入(interiorising)到摄悟对象的局部之中,以便能由关注局部而意识到它们的结合意义(joint meaning),从而认识整体——我把这种深入到局部之中的做法称为内居(indwelling)。
内居行为利用摄悟对象之局部的方式正如我们在感知过程中利用自己身体的方式。因此,在识别摄悟对象时,我们的认知(know)往往是支援性的,无法确定,实际上也许是下意识的。当我们通过某个人的行为识认他、体会其情绪或思想时,为何有那么多虽知晓却无法明言之事?原因即在于此。
1959年,康拉德•洛伦茨(Konrad Lorenz)就为这个观点做出了贡献 ,他指出相较于焦点性地注意到的少数细节而言,更大量的信息(item)可以被纳入考虑范围和更迅速地包括于上文论述的格式塔统合(Gestalt integration)之中。诸位可以回想在指南手册的指导下学习一门技术的方式,这情形能让我们切身体会这一事实。我们权且假设自己正根据手册的说明学习驾驶机动车——只有彻底地将手册上的指导内化,我们才能具体实施这些指导并将之抛诸脑后。经由这种内化的行为,我们才能注意到大量的信息,这个过程要比我们实际运用指南手册上言传的指导快得多。
与此相反的作用也是重要的。当我们关注先前曾起过支援性作用的话语(words)或某项技能的元素时,便能观察到“外化”(exteriorization)的效果。在我们重复念诵某个语词时,如果紧盯着我们的唇和舌,专注于我们发出的声音本身,那么这语词将立刻变得十分空洞,失去它原有的意义。另外,众所周知,如果我们在弹钢琴的时候紧盯着自己弹琴的手,将令我们麻痹。只要某项机能的元素内在于我们之中,我们便能将它们迅速地顺利整合起来,可是如果我们焦点式地专注于这些元素本身,反而做不到这一点,因为这种专注将令它们失去意义,并且麻痹我们自己。
在进入主要问题之前,我不得不稍作偏离,我想在此基础上说说关于知识的理论在大部分书籍中是如何被描述的。尽管我如此称颂意会认知(tacit knowing),但我们首先还是得承认正是明言知识以其巨大的力量令我们区别于动物,也正是它赋予了人类高于动物的一切知性优势。明言定义和明言推论的运作的确只涉及了最少的一点内居。不过以下事实始终不会改变,即一切明言观点都始于籍由内居而获得的经验。可是这些所有的输入与输出的结构都具有我们在感知活动中运用的内居。在精密科学中,推论过程的意会之源和明言理论的意会元素是相当微不足道的,因此,精密科学似乎完全由客观理论构成。不过,想想生物学、心理学以及其它相似学科的教习,想想学习相面术和实际操作技术时牵涉的知性与机能。在这些情况下,我们有极具深度和广度的摄悟,这本身就给我们提供了对我们的理论所谈及的体验的专业理解。在此,输入与输出的基础是我所阐述的意会认知过程,而明言观点则是输入与输出之外的东西,它仅作为这二者的连结而已。
由此我得出了第一个结论——没有哪个特定反应能够说明兼有感性和理性的人类之存在——这个结论可以解决我在本文开篇时提出的问题。关于感觉和理性的模样(appearance),我们所知的比我们能用精确言辞表述出来的要多出无数倍。因此,我们无法赋予机器以感觉和理性。
从对机器的评述出发,我们可以转向神经学的讨论。我们的神经系统是在学习,在认知,在模仿,在思考,在感觉吗?这系统是有意识的吗?神经学家承认那些感官的、情绪的或其它经验的报导(experiential reports),从而确定神经系统是有意识运作的。这些报告的意思只有一个,即它们通过倾听得到的关于感觉的、激情的存在和其它精神特性之存在的信息均得归功于对象(subject)本身。除了与某个对象的精神体验相关联,神经过程的输入和输出本身是毫无意义的。某些神经过程就不具备这种联系,因为它们纯粹只是生理功能——例如交感神经系统的功能。不过,我所关注的是有意识的过程的分析。因此,我可以再次重申,我们籍由这种联系理解神经学上的过程的输入和输出,而这种联系必需由我们自己确立的——我们通过自己对输入和输出的行为信号和神经信号的诠释而确立这种联系。神经官能提供了信号,但并不能诠释信号。正因为这些诠释并不是神经系统的任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我们不能说神经系统在感觉、在学习、在思考等等,它们是主体(subject)运用自己的神经过程而进行的体验或行动。
可是,神经系统是如何具有此种双重性(duality)的呢?它形成了精神体验(mental experiences),可是事实上并不拥有这些体验。欲洞悉神经系统的这种处境,最简单的法子就是拿神经系统的视觉官能——包括其中心部分——为例来研究。我们无法通过视觉感知在主体神经系统中形成的神经过程而得知主体所见之事。主体运用自己的神经系统时所实施之力比我们观察其神经系统时所实施之力要优越得多,因为其时他正内居在系统之中,而这是作为观察者的我们无法做到。此处观察者的劣势类似于因专注于自己的唇舌与声音而被麻痹的说话者所具有的劣势。我们能参与到某个人的情境(situation)之中,这种参与足够我们观察它的智力过程,可是我们的参与无法如他一般内居于他自己的神经系统中。因此,神经系统向完全内居于它之中的主体提供一切意识体验,对作为观察者的我们便无此惠赐。
意会认知的逻辑大体上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评述行为主义(behaviorism)研究方案的立场,行为主义主张用关于行为的描述(descriptions of the behavior)取代一切关于精神状态(mental states)的提法,正是通过行为,精神状态才为我们所知。假如与精神状态相应的行为片断能够被焦点性地认知的话,那行为主义者的观点就完美无缺了。可是,事实上这些行为片断却是作为精神状态的线索而被支援性地认知的。除非关注与这些行为片断相关联的精神状态,否则我们对它们根本一无所知。我们由关注外部行为而关注其相关联的精神状态,要了解这些外部信号,除此之外,别无它途。
让我们回想关于语义方面的联系(semantic aspect relationship)的内容,即“我们由关注其局部”而摄悟到的整体正是这些局部的意义。如果我们将细部与这思想上的意义结合起来,便可设法分别注意这些细部。可是,如果真能这么作,反而将破坏它们的意义,我们所拥有的将是一堆毫意义的元素和碎片,根本无法把它们识别为表现某种精神状态的行为的组成部分。
实际上,我们之所以能持续识别它们,正是因为我们无法将我们的注意力完全转移到这些元素上。许多细部(particulars)是根本无法明确的,还有一些则是下意识的。况且,综合这些微粒的原理与认出一张人脸和学习某种机能的道理同出一辙,这些原理只能描述给一些本已熟悉它们的人听。这些下意识的轨迹和无法解释的原理潜藏在人类思想的深层,是我们识别不出来的。因此,我们无法完全改变这些行为片断的性质,使其消减为无意义的碎片。
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些微粒的绝对数目(sheer number)和迅速变化着的外部综合的速度。心理过程的征象使我们不可能焦点性地观察到它们始终变化着的构造(configuration)。我们无法真正实现它们的外化(externalization),可是我们能实现一些更难定义的东西:即原始程序(original program)的一些表象(semblance)。
这种原始程序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被贯彻,我在此无法更深入分析。关于这个问题,我以往就曾有过评说,我将重申从前的说法作为结束。
当前的力求客观的关于知识的心理学(psychology of learning),其目标似乎表现为:首先,它将自己的主题削弱为最原始(crude)的知识形式。其次,它含糊地使用了自己想当然设定的客观术语,将之应用到持续地在人之思中悄然发生的真实的或中去。我称之为伪置换(pseudo-substitution),这种伪置换表现为将一些严格来说毫无意义的最客观的术语当作为描述精神作用的代名词(pseudonyms),他们设想排除后者。
麻省理工学院的语言学家和哲学家乔姆思基曾经写过一篇精彩的文章,一篇关于史金纳 之《语言行为》(verbal behavior)一书的评论。 其中包含着诸多有利于我在前文所述观点的例证,即史金纳使用诸如刺激(stimulus)、控制(control)、反映(response)等等词汇,以这样的方式来含糊不清地掩盖他们试图取代的心理过程的术语。乔姆思基指出,如果你只是照字面意思来使用这些客观词汇,那么很显然你所说的是错误而荒谬的;而如果你用这些词汇代替他们试图排除掉的那些术语,作为后者的代名词,那么其实除了说出用心理过程之术语本就能表达出来的意思之外,你再说不出别的来了,这整个过程是没有意义的。这是个十分严厉的评价,因此我不想将之普遍适用。我只希望阐明对一切根据我们行为定义心理过程的尝试进行批评的关键所在。这样的定义是无法实现的,事实上它所要表述的意义恰恰仰赖于它所包含的其宣称要取而代之的那种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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