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在与存在之开抛
节选自海德格尔:《哲学论稿》,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345-363页。
为方便读者阅读,注释及参考文献一并省略,具体内容以原书为准。
此-在意味着在作为存有之本质现身的本有中的本有过程。而唯基于此-在,存有才达乎真理。可是,植物、动物、石头、大海和天空成就存在之处,并未沦于对象性境地,在那里起支配作用的乃是存有之隐匿(拒予)——作为隐匿的存有。而隐匿乃是此-在的隐匿。
存在之离弃状态乃是存有的第一次破晓,作为从形而上学之黑夜而来的自行遮蔽;而通过形而上学,存在者突现入显现之中,因而突现入对象性之中,存有成了以先天性为形态的增补。
然则为了隐匿不至于表层地显现为一种单纯虚无的东西,而倒是作为馈赠而起支配作用,为自行遮蔽的澄明必定已经如何朝向离基深渊而得到了澄明。
此-在的内在颤动有着极坚硬的严格性,这意味着它并没有把诸神计算在内,也没有指望诸神,更没有预期某个个体。
向来归于每一个,谐同于出乎意料之物,这样一种对于诸神的不作预计,远不是任何承认一切的任意性。因为这种不作预计已然是一种更原始的此-在的结果:它集合于倒转性的拒绝、存有之本现。以陈旧的形而上学语言来讲,这就是说:作为存有之本现的拒予乃是至高的可能之物之为可能之物的至高现实性,因而是第一性的必然性。此-在乃是这种最简朴的开裂之真理的建基。
此-在并非这样一个可以在现成的人身上简单地找到的东西,而倒是基于作为本有的存有的基本经验所必需的存有之真理的基础,通过这个基础(及其建基),人从根本上被改变了。唯现在才有了animal rationale[理性动物]的崩塌,所到之处,凡在我们既没有意识到第一开端及其终结,又没有意识到另一开端之必然性的地方,我们必定会重又一头跌回到这种理性动物之中。以往之“人”的崩塌,唯有基于一种原始的存有之真理才是可能的。
此-在是未来人之存在于建基中本质性地现身的基础。此-在——即烦忧(Sorge)。
在此-在的这个基础上,人乃是:
1.存有(本有)之寻求者;
2.存在之真理的保护者;
3.最后之神的掠过之寂静的守护者。
但首先,此-在之建基就其自身来说是过渡性的和探索性的,烦忧、时间性;时间性系于时间状态:作为存有之真理。与作为自行遮蔽之敞开状态的真理相关联的是此-在,是通过存在理解而得到设定的。在开抛之际,此-在乃是存在的敞开性。此-在作为存有之真理(“此”)的开抛。
在《存在与时间》中,此-在尚处于“人类学”“主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等等之类的假象中,而实际上,所见一切皆相反;诚然并非作为首先一味谋求的东西,而毋宁说,此所谓相反者,往往只是作为那个把“存在问题”从主导问题转变为基础问题的决定性过程的必然后果。在《存在与时间》中“存在理解”与开-抛,是作为被抛的开-抛!此在的在世界之中存在。但“世界”并不是非基督教的saeculum[世界]以及对上帝的否定,或者无神论!世界乃是根据真理和“此”的本质现身而得到经验的!
此-在乃是第一开端与另一开端之间的危机(Krisis)。这意思是说:根据名称和实事来看,此-在在第一开端的历史中(亦即在整个形而上学历史中)意味着某种根本不同于在另一开端中的东西。
在形而上学中,“此在”(Dasein)乃是表示存在者现实地存在的方式的名称,而且所指与现成存在无异,用某个在确定方向上更原始一步的解释,就是:在场状态。这种对于存在者的标识甚至可以回想到开端性的命名,回想到自然规定着前者的真理。于是,“此在”这个名称尤其获得了真正的第一开端性的内涵:从自身而来涌现着无蔽地(在此)本现。然则贯穿整个形而上学史,一直都有那种不无偶然的习惯,即:把这个表示存在者之现实性方式的名称转嫁到存在者本身上面,并且用“此在”来意指“这个此在”,即完全现实地现成的存在者本身。此在于是只不过是拉丁文existentia[实存]一词的良好的德文逻译,亦即存在者的从自身而来显露出来,并且从自身而来持立,从自身而来在场(在不断增长的对真理的遗忘中)。
“此在”之所指概无例外。而且,人们据此就可以来谈论事物的、动物的、人类的、时间性的此在了。
在另一开端的思想中,此-在一词的含义和实质则与此迥然不同,其差异之大,以至于前述的此在用法与这个不同的此-在用法之间根本就没有中介性的过渡。
此-在并不是任何存在者的现实性方式,而本身就是“此”之存在。然而,这个“此”却是存在者之为存在者整体的敞开状态,是更原始地来思的真理的基础。此-在乃是一种存在方式,由于它“是”(ist)(差不多是主动-及物的)这个“此”,按照这种别具一格的存在并且作为这种存在本身,它就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存在者(存有之本现的本质现身者)。
此-在乃是自然之真理的特别地自行建基的基础,是那种敞开状态的本现,这种敞开状态首先开启出自行遮蔽者(存有之本质现身),并且因而就是存有本身之真理。
另一开端意义上的此-在,即追问存有之真理的另一开端的此-在,决不能作为照面和现成的存在者的特征而被我们找到;但也不能作为让这样一个存在者成为对象,并且处于与对象的关系中的存在者之特征而被我们找到;此-在也不是人的特征,仿佛现在唯有这个通常涉及一切存在者的名称,被限制到表示人之现成存在的标志作用中了。
然而,只要此-在意味着未来人之存在的可能性的基础,而人将来由于接受了存在之“此”而存在(ist)——假如人把自己理解为存有之真理的看护者,而这种看护被显示为“烦忧”——,那么,此-在与人就还处于一种本质性的关联之中。所谓“可能性的基础”仍旧是形而上学的说法,但却是根据朝向离基深渊的一内立性的共属状态来思考的。
另一开端意义上的此-在乃是我们还完全陌生的东西,这个东西我们从未碰到过,我们唯有在跃入自行遮蔽者之敞开状态的建基之中时才能跳入其中。此所谓敞开状态,乃是那种存有之澄明,未来的人必须置身于其中,才能使之保持敞开。
从这种意义上的此-在而来,作为现成之物的在场状态的此在才成为“可理解的”,这就是说,在场状态表明自身为一种特定的对存有之真理的居有,同时,相对于曾在状态和将来状态,当前状态就获得了一种得到了确定解说的偏爱(也即被固定于对主体而言的对象性、客体性)。作为自行遮蔽之澄明的本现,此-在属于这种作为本一有而本现的自行遮蔽本身。
如果此-在要在思想上得到把握,那么,形而上学的所有领域和角度在这里就都不起作用了——而且必须不起作用了。因为“形而上学”从存在者出发(在开端性的、也即最终的自然解释中)追问存在状态,听任这种存在状态的真理、也即存有之真理必然地不受追问。无蔽本身乃是存在者的第一存在状态,而且甚至这种存在状态也还未得到把握。
在迄今依然通常的用法中,此在之所指如同:这里那里现成地存在,在某个地方和某个时间出现。在将来的另一种含义中,这个“存在”(sein)并不是指出现,而是指作为“此”之建基的内立忍受性。这个“此”并不意味着一种以某种方式总是可规定的此地和彼地,而是指存有本身的澄明,唯这种澄明的敞开状态才为任何一种可能的此地和彼地以及在历史性的作品、行为和牺牲中的存在者之设置提供了空间。
此-在乃是澄明的内立忍受性,亦即“此”(存有在其中自行遮蔽)之自由者、未保护者、归属者的内立忍受性。自行遮蔽之澄明的内立忍受性在那个人的寻求、保护、看护中得到接受,这个人向着存在居有自身,知道自己归属于作为存有之本现的本有。
内立状态(Inständigkeit)之为建基于此-在的人的领域。内立状态包括:
1.强壮:绝不是一种单纯的力量总和,而是带有此-在性质的:创造性的自行扩张的最广大运作空间之自由允诺方面的精通。
2.坚定:绝不是一种固执的僵硬,而是归属于本-有、进入不受保护者之中的确信。
3.柔和:绝不是宽恕之软弱,而是慷慨地唤醒被蒙蔽者和被张开者,后者始终令人诧异地把一切创造结合到自己的本质性因素之中。
4.质朴:绝不是流行之物意义上的“轻率”,绝不是未被掌握和失去未来的东西意义上的“未开化”,而是对于统一之必然性的激情,即必然要把存有之不可穷尽性庇护到存在者的照看之中,并且必然不放弃存有的诧异特性。
对于作为存有之真理的建基的此-在的首次提示,是在追问人的过程中得到完成的(《存在与时间》),因为人被把握为存在之开抛者,因而脱离了任何一种“人类学”。这种提示或许会唤起和强化一种错误看法,仿佛此-在若要获得本质性的完全的把握的话,就只能在这种与人的关联中被理解。
然而,光是对这个“此”——作为自行遮蔽(存有)的澄明——的沉思,就已经一定能让我们猜度到,此-在与存在者整体的关联是多么关键,因为这个“此”经受着存有之真理。在这个方向上来思考,此-在,即便无处安身,也就移离了与人的关联,并且揭示自身为那个“之间”(das Zwischen),后者从存有本身中展开出来,成为存在者的敞开的突现领域,在此领域中存在者同时又自行回置到自身那里。这个“此”乃为存有本身所居有,而且相应地,人作为存有之真理的看护者而被居有,因而以一种别具一格的唯一方式归属于此-在。所以,一旦对此-在的首次提示得到了成功,那就必得同意在此提示中昭示出来的要义,即:此-在为存有所居有,作为本有本身的存有构成一切思想的中心。
唯有这样,作为本有的存有才完全进入游戏之中,但同时却没有像在形而上学中那样成为人们只能直接回溯的“至高者”。
据此,同样也从存在者出发,假定存在者已经开始变得更具存在性了,则这个“此-”就必须在其被接合的澄明权力中得到展开。此-在本身作为被居-有的此-在而变成更本已的,成为自身(Selbst)的自行开启的基础;而且唯通过这个自身,人的看护才获得其鲜明性、坚定性和真挚性。
现在,人是谁的问题才有了某个轨道的开启,而这个轨道依然伸展于未受保护者中,并且因而让存有之风暴侵袭自身。
以《存在与时间》首次本质性地设定起来的这样一种含义,此-在这个词语便是不能翻译的,也就是说,它是与西方历史上迄今为止的思想方式和言说方式的各种角度相抵触的:此在。
但在通常的含义中,例如这把椅子“在此”(ist da),这个叔叔“在此”,这个词语指的是已经到了和在场着;因而是指在场(presence)。
此-在本身意指一个“存在者”,不是意指上述意义上的存在方式;而且〈它〉仍然意指那种具有独一无二的标识的存在方式即:它首先规定着法相,作为谁-存在(Wer-sein)的什么-存在(Was-sein),自身性。
不过,“这个存在者”并不是这个“人”和以其方式存在的此-在(在《存在与时间》中还是十分容易误解的),而不如说,存在者之为此-在,乃作为某种确定的、未来的人之存在的基础,而非作为自在之人“的”基础;即便在这一点上,《存在与时间》也没有足够的清晰性。
关于“人的此在”的谈论引起一种意见让人以为也存在着动物的“此在”、植物的“此在”,就此而言,它是会引人误入歧途的。“人的此在”——在这里“人的”并不意指对一般“此在”(作为现成存在)的种类上的限制和分化,而是指唯一地具有此-在的人这个存在者的唯一性。但又怎样呢?
此-在——标识着在其可能性中的人的存在;也就是说,它根本不再需要附加“人的”这个形容词了。在何种可能性中呢?在其至高的可能性中,即成为真理本身的奠基者和保真者的至高可能性。此-在同时把人降低又提高的东西。所以有了关于作为那种建基之生发的在人身上的此-在的谈论。但人们也可以说:在此-在中的人;人“的”此-在。
在这里,任何一种谈法都是容易误解的和不受保护的——如果它没有得到那些人的认可,这些人一道实行了此种追问,走出重要的一段,由此而来并且唯由此而来理解了所道说的东西,献出一起带来的观念。
“离开之在”也意味着离去之在;在这种意义上它简直等于相对于在场的不在场,此在=现成存在(可比较:取走=拿走)。
另一方面,一旦此-在根本上被不同地理解,则离开之在也就与此-在相吻合。
此-在:经受自行遮蔽之敞开状态。离开之在:推动神秘和存在的锁闭状态,存在之被遗忘状态。而且,这一点发生于离开之在中,是依照如下含义:沉迷和热恋于某物,迷失于某物。
这个意义上的离开之在首先乃在此-在的所在。离开:对存有的消除、排挤,表面看来只是对自为“存在者”的消除、排挤。其中反过来表达出此-在与存有的本质关联。我们多半而且一般地在离开之在中,尤其是当我们“接近生活”时。
这种“解释”或可以轻松地阐述为一个范例,说明在这里,我们只是用单纯的“词语”来“进行哲思”。但实际情形则相反:离开之在命名的是一种本质性的方式,即人如何与此-在相关,而且必然与此-在相关的方式,而此-在本身因此就获得了一种必然的规定。
所有这些都是在非本真性方面不充分的显明,只要本真性其实不能在道德-实存状态上被理解,而是要在基本存在学意义上被理解为对那种此-在的显示——在这种此-在中,“此”之被经受,各以某种真理之庇护方式(以思想的、诗歌的、建造的、领导的、牺牲的、受苦的、欢呼的方式)。
此-在为其自身之故而“实存”是在何种意义上讲的?什么是此-在,以及什么叫“实存”呢?此-在乃是存有之真理的持存;存有而且唯有存有才“是”这种此-在,亦即作为实存着的、内立地经受着遭受状态的自身一存在者。“为其自身之故”,也就是纯粹地作为存在的保真和守护,只要存在理解确实是根本性的东西。
根据古老的existentia[实存]:不是“什么”,而是“如此-存在”和“如何-存在”。但后者就是在场、在场状态、现成存在(当前)。
在这里相反地:实存(Existenz)=完全的时间性而且作为绽出的时间性。ex-sistere[实-存]向着存在者的遭受状态。因为它容易受误解而久已不再被使用了——“实存哲学”。
此-在作为ex-sistere[实-存]:入于存有之敞开状态中的进驻状态和持立。由此而来,此-在的“什么”,即此-在的“谁”(Wer)和自身性才得到了规定。实-存(Ex-sistenz)——为此-在之故,亦即存有之真理的建基。在形而上学上,实-存意味着在-场现身、显-现。在存在历史上,实-存意味着:入于“此”(Da)之中的内立性移离。
基于存在理解,保持在存在理解中,而此即说,置身于敞开状态中,因为理解就是敞开者之开抛。存在理解意味着与在敞开状态中开启自身者(自行遮蔽者)相关联。
存在理解并没有使存有变成“主观的”,也没有使之变成“客观的”,而倒是可能克服所有的“主体性”,并且把人移置入存在之敞开状态中,把人设为遭受到存在者(首先是存有之真理)的东西。
但与通俗意见相反,存有却是最令人诧异和自行遮蔽的东西,而且实际上,它先于一切站立到它之中的存在者而本质性地现身——这当然是决不能通过以往的“先天性”而得到把握的。“存有”并不是“主体”的一个制作物,而不如说,此-在作为一切主体性的克服,起源于存有之本现。
“跳跃”乃是“进入”此-在之中的有所开启的自行抛投。此-在建基于跳跃。它在开启之际跃入其中的东西,唯通过跳跃才能得到建基。
自行抛投;自身唯在跳跃中才居有“自己”,但不是一种绝对的创造,而倒是相反:自行抛投和抛投者的被抛状态通过归于深渊而开启自身;完全不同于在所谓现成的被创造者和造物主的生产的任何一种有限性中的创造。存有之开抛始终只是指存有之真理的开抛。抛投者本身,即此-在,乃是被存有抛投、居一有的。
被抛状态同时以存在之离弃状态的急难性和决断的必要性发生和产生出来。
由于抛投者开抛,敞开状态开启,通过开启就揭示出:抛投者本身乃是被抛者,所作所为无非是截获存有中的反冲,也即使这种反冲移入存有之中,因而使之移入本有之中,从而才成为它本身,即成为被抛的开抛的保存者。
向存有的开抛乃是独一无二的,诚然是这样,即:开抛的抛投者本质上解脱自己而抛入开抛着的开启的敞开者之中,为的是在这个敞开者中,作为基础和离基深渊而首先成为它自身。
移入敞开状态之中,这听起来诚然是容易误解的,就仿佛敞开状态已然站好了,而实际上敞开状态只不过是与这种移置一道发生的。
在这种移置之前是离开之在,这种离开之在甚至是恒久的。离开之在乃作为对进入存有之真理的遭受状态的否定。在这里,存有之本质现身既不能在某个特定的存在者那里,也不能在一切熟知的存在者那里一起被解读出来。确实,一种解读根本上是不可能的。要紧的是一种原始的开抛和跳跃,后者唯有从最深刻的人的历史中才能获取其必然性,只消人被经验,人的本质得到经受,作为那样一个存在者,它已经遭受到存在者(而且首先是存有之真理)——这种遭受状态(保护者、看护者、寻求者)构成人的本质的基础。即便理念的设定也不是什么解读!知道这一点,就意味着克服这种设定。
存有之真理,它能在存有之前、无视于存有而得到规定吗?或者在存有之后、首先顾及存有而得到规定吗?或者不是两者中的任何一种情况,而倒是由于归属于存有之本现、因而与存有一体地得到规定?一条先验的(但却是不同的“超越性”)道路只不过是暂时的,旨在为骤变和跃入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