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参见张一兵《马克思“市民社会”话语实践的历史发生构境》,《东南学术》2021 年第1 期。
②在今天对希腊文πολιτικη'κοινωνíα 的翻译中,英语为civil society,而德语是Zivilgesellschaft,意思都是公民社会。
③【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 《沃勒斯坦精粹》,黄光耀、洪霞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第385 页。另一种说法称,布尔乔亚( Bourgeois,即城市居民) 一词最早出现在1007 年法兰西的一份特许状上,不久之后即在欧洲流行开来。参见【美】泰格、利维《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纪琨译,学林出版社1996 年版,第81—82 页。
④【英】坎南编: 《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177 页。
⑤【英】斯密: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上卷) ,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81 年版,第7 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2002 年版,第356—357 页。
⑦我已经完成《回到马克思》第二卷的第二稿。此书不久将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
⑧转引自【日】植村邦彥《何谓“市民社会”———基本概念的变迁史》,赵平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 年版,第24 页。
⑨⑩⑯㉒【德】黑格尔: 《耶拿体系草稿I》,载《黑格尔全集》第6 卷,郭大为、梁志学译,商务印书馆2020 年版,第241、262、261、261 页。
⑪【德】黑格尔: 《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 年版,第204 页。中译文将此处的Staats ökonomie 误译作“政治经济学”。参见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Werke7,Suhrkamp Verlag Frankfurt am Main,1970,S. 346.
⑫⑬⑭⑮⑰⑲ ㉑㉓㉔㉕㉖㉗【德】黑格尔: 《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 年版,第197、299、205、265、203、208、210、207、71、197、197、211 页。
⑱【德】黑格尔: 《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 年版,第205 页。黑格尔在这里专门援引了法文中的bourgeois。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Werke 7,Suhrkamp Verlag Frankfurt am Main,1970. S.348.
⑳斯密的原话为: “我们的晚餐并不出自肉贩、啤酒商或面包师的慈悲施舍,而是源于他们对自身利益的看重,他们在通过资本创造价值的时候,并不是为了增进公共福祉,而是追求一己私利,但当他们这么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让整个社会为此受益,其程度往往比他们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更好。”参见【英】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上卷) ,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 年版,第16页。
㉘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第250 节中讨论了同业公会,它是市民社会内部自发形成的“劳动组织”,“市民社会的成员则依据他的特殊技能成为同业公会的成员”,同业公会行使“公共权力监督”,这是一种从市民社会的完全自在状态向自为状态的过渡,“在同业公会中,个人发挥自己的技能从而谋求一切可以谋求的东西那种所谓自然权利所受到的限制,仅以其限制在其中被规定为合乎理性的为限,这就是说,它从自己意见和偶然性中,从自己危险和对他人的危险中,解放出来,并得到了承认和保证,同时又被提升为对一个共同目的的自觉活动”。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 年版,第250—251 页。
原文载于南京社会科学,20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