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德意志意识形态》执笔动机的重新解释
作者:郑文吉
文章来源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与MEGA文献研究》
本论文中,拟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季刊原稿说”进行集中的探讨,“季刊说”虽是近来的研究成果之一,但《德意志意识形态》形成史研究中却未对其作过任何讨论。之所以要考察此说是否妥当,是因为如果假设至今认为是分为一、二两卷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当初是为季刊而撰写的,那么就会随之出现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波及问题,从而使我们不得不重新考察以往有关《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若干成说。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执笔动机一直被说成是跟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Der Einzige und sein Eigenthum,Leipzig:Otto Wigand,1845)的出版有关。②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第一部合著——《神圣家族》脱稿以后,1844年1月,恩格斯通过出版商维干德,接触到了施蒂纳著作的印刷样本,他向马克思转达了该书的出版消息,并表达了自己对施蒂纳利己主义的肯定意见。①
但是,对于恩格斯对施蒂纳著作的肯定性评价,马克思是反对的②,他决定为即将创刊的月刊《前进报!》撰写一篇批判文,这可从1844年12月2日马克思给伯恩斯坦的信中得到证实。③因此,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执笔动机,向来都以1844年底和1845年初的这些书信,以及日后燕妮·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回忆为依据,④倾向于从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所产生的冲击效果上来寻找。
但是,在巴黎创办的月刊——《前进报!》,其改编和发行计划却因编辑人和撰稿人的入狱与流放无果而终,所以我们无法确认马克思拟为月刊《前进报!》撰写的施蒂纳批判是否动笔。只是,有关这一时期我们必须记住的是,马克思受《前进报!》事件的牵连,于1845年2月被流放至布鲁塞尔,且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第一部合写著作、与布鲁诺•鲍威尔的论战文——《神圣家族》,于该年2月下旬得以出版。①而此时赫斯的《晚近的哲学家》一书也即将出版,该书批判了包括施蒂纳、费尔巴哈和鲍威尔等代表性人物的青年黑格尔派。②
德国《前进报》
对于这一时期的马克思来说,重要的事是他们的《神圣家族》使他们与黑格尔派的论战告一段落,并且在离开巴黎之前,与出版商列斯凯签订了著作合同而埋头于《政治和国民经济学批判》的撰写。这些情况对于恩格斯来说也是一样的,他带着独立撰写《英国社会史》(Geschichte der englischen Gesellschaft)的计划,于该年4月初来到布鲁塞尔与马克思会合。①因此,他们二人在该年7至8月的六周间为他们的著作收集资料,直至为了与英国的社会主义者交流而前往英国旅行;从当时两人的书信中未发现任何提及要对包括施蒂纳在内的德国哲学家进行批判的端倪,这可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然而这里我们必须注意的一点是,1845年后半年,他们从英国旅行归来之后,两人为何将眼前的独立著书计划向后推延,而埋头于《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样的庞大著作,来评论并驳斥当代德国的哲学潮流以及社会主义运动呢?实际上,马克思在一年以后,即《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大部分内容已脱稿后的1846年8月1日写给出版商列斯凯的信中,讲到自己的《政治和国民经济学批判》之所以推迟的原因。他说:
因为我认为,通过一部反对德国哲学和那一时期产生的德国社会主义的论战性著作,来表达我自己的决定性的发展(positiven Entwicklung),这是极其重要的事情。①为了使读者能够了解我的同迄今为止的德国科学根本对立的政治经济学的观点,这是必要的。顺便说一句,这就是我在一封信中告诉过您的在《政治经济学》出版以前必须完成的那部论战性著作。②
也就是说,马克思在上述书信中明确表达了以下几点:
1 | 反对德国哲学和“德国社会主义”的论战性著作的必要性; |
2 | 在著作中表达出马克思自己区别于从前的决定性的发展; |
3 | 这一作业必须先于已正在进行的经济学著作 |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人英国之旅前后,即1845年夏天的情况进行更为具体的考察,从而探究信中所表现出的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直接动机。
首先,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感到有必要发表一部反对当时德国哲学的论战性著作,似出于以下原因,即对于他们的合著——《神圣家族》,当时的德国报刊及哲学界的反应与评价并不一定就是肯定的。恩格斯和马克思的《神圣家族》于1845年2月下旬出版,对于1845至1846年间对之的评价和反应,蒙克于1970年代初曾做过调查,结果如下:
1 | 报纸广告有7件(只限于1845年); |
2 | 简单的新书介绍及言及之处有20件; |
3 | 较长的书评及言及之处有8件。③ |
而在二与三中,尤其是在三中,当时德国媒体及哲学界对《神圣家族》作者的评价并不只是肯定的。于是我们推测,三中所属的书评和论战文,是否就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撰写动机有着密切关联呢?对此,我们首先根据蒙克的调查,从三中所属的当时对《神圣家族》的各种反应中,择出《德意志意识形态》开始动笔的那一年——1845年发表的文章,按照发表顺序排列,并简单考察其内容。
01
[1845-1]施密特,“《神圣家族,或[……](书评)》”,《科学批判年鉴》第56,57,58号(1845年3月)(Alexis Schmidt:Die heilige Familie[……]/[ Rezension]/Jahrbucher fur uissenschaftliche Kritik[……]/Marz 1845,No.55,Spalten 438-440;No.56,Spalten 441-448;No.57,Spalten 449-456;No.58,Spalten 457-461);蒙克,神圣家族,文献汇编,第38号(Monke, Die heilige Familie,Dokumentation,Nr.38)。
——该文发表于黑格尔创办的学术刊物,基本上是从传统黑格尔主义的立场来评论恩格斯和马克思的《神圣家族》的。
《神圣家族》
书评人指出,正如对于施特劳斯和米希勒来说是有限者和无限者,对于鲍威尔来说是纯粹的自我意识是目的一样,对于马克思来说,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历史的终结(Sp.440)。他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归作费尔巴哈的追随者,并提到蒲鲁东对他们的肯定态度(Sp.445,455,460)。书评人认为,对于哲学来说,批判只是手段,无法成为最终的目的,但没有批判的哲学是不存在的(Sp.446)。批判不是全部,批判自身无法人格化为主体。批判不具生产性。但称之为“黑格尔左派”的派别却认为批判是总体上的哲学,其本身即是全部的目的,并要求其具有生产性,从而批判了鲍威尔一派(Sp.450)。但是评论者指出,“费尔巴哈和他的追随者们”强调感性,因而“想成为动物,至今还远离哲学所关心的问题”。他还进而断言,因为他们“对于普遍性,也主张真理就在感性之中,故而无法看清普遍性从何而来,而几近动物”(Sp.460)。书评人批判说,“费尔巴哈的理论中再无所谓的内在完成,感性和直接性是为真理,存在乃事由,并只是将‘感性是自身的真正主体’作为他们的命题,来陈述他们所有的智慧”(Sp.461)。
02
[1845-2]律宁(?),“《神圣家族,或[……]》”,《威斯特伐里亚汽船》第1卷5号(1845)(Otto Luning(?):Die heilige Familie oder Kritik der kritischen Kritik[……] /Das Westphalische Dampfboot[……]/[……]1845,Jg.1,Heft 5,S.206-214);蒙克,同上引书,第52号(Mdnke,op.cit.,Dok.Nr.52)。
——书评人为匿名,标记为“△”,蒙克推测作者是威斯特伐利亚地方的医生和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律宁(1818-1868)。该文在马克思撰写的下面[1846—1]的文章中,被指为“平凡而混乱的书评eine mittelmaBige und confuse Rezension”(下面的[1846—1]“圣布鲁诺对《神圣家族》的作者”,S.7)。但该书评的开头一段却是,“拨开这里的‘批判’的云雾,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沙洛顿堡的神圣家族的困顿的天空,我们看得是多么地清楚。我们真是某一瞬间被‘这样的光亮’欺骗过的傻瓜。阅读此书是一种内在的解放行为。”(S.206)看得出,该文对于恩格斯和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对布鲁诺•鲍威尔一派的批判持肯定的立场。这时我们要注意的是,书评人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费尔巴哈主义者,而且没有放过他们对蒲鲁东的肯定性评价。
03
[1845—3]古•尤利乌斯,“看得见的教派与看不见的教派之争或[……]”,《维干德季刊》第2号(1845)(G[ustav] Julius:Der Streit der unsichtbaren Menschenkirche oder Kritik der Kritik der kritischen Kritik/Wigand's Vierteljahrsschrift/[……]1845,Bd.2, S.326-333);蒙克.同上引书,文献第55号(Mdnke,op.cit.,Dok.Nr.55)。
——尤利乌斯(1810—1851)曾经是《莱比锡总汇报》(Leipziger Allegemeine Zeitung)的编辑,该文发表于1845年6月底发行的《维干德季刊》第2号上。①他认为恩格斯和马克思以《神圣家族》掀起了十字军战争,想要从布鲁诺•鲍威尔的“批判的批判”那里挽救出“实践的人道主义”。尤利乌斯还指出,虽然在涉及“犹太人问题(Judenfrage)”的一节中马克思对鲍威尔进行了最本质的进攻,但《神圣家族》中只是承袭了马克思对犹太人问题的一贯立场,而这一问题在《德法年鉴》中已有论及。
马克思与卢格合编的《德法年鉴》
只不过在《神圣家族》中,其论旨要显得更加果断和鲜明而已。然而,尤利乌斯指出,马克思即便在这里也未能克服费尔巴哈的二元主义,即“作为个别存在的人”和“作为类的存在(Gattungswesen)的人”之间的对立。因此对于马克思来说,类的存在成了新的宗教、新的教会,故尤利乌斯将其定义为“费尔巴哈奠定的观点之继承者(Fortbildner)”(S.326)。尤利乌斯评论道:“马克思在其人的本性建构上,最终未能脱离二元论。他只是将所有的二元论进行了转置,将对立的两面性转置于现实的、物质的世界。他即便在这里也只是追随了费尔巴哈。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注意到,马克思是作为其师长的嫡传弟子,将其师长的见解作为福音来相信,且对于那些对立的观点,则赌咒(看作)为浅薄的邪教。”(S.328)尤利乌斯的这一批评在下面的文字中达到了顶点——马克思“想要将唯物主义的人道主义和作为预言家的费尔巴哈置于祭坛之上”(S.329)。
04
[1845—4]无名氏,“布鲁诺•鲍威尔,或我们时代的神学人道主义的发展[……]”(Anonymus:Bruno Bauer oder die Entwicklung des theologischen Humanismus unserer Tage.Eine Kritik und Charakteristik/Wigzznd's Vierteljahrsschrift/[……]1845,Bd.3,S.52-85;Monke,op.cit,Dok.Nr.60)。
——该文匿名发表于1845年10月中旬发行的《维干德季刊》第3号上①,广泛涵盖了1836至1845年间布鲁诺•鲍威尔的著述业绩。该文评价鲍威尔为“掌握了世俗生活新形态原理”的当代最重要的人物;并不吝赞美之辞,认为鲍威尔“履行了近代科学成果中最艰深、最重要的部分”(S.53,85)。该文强调了鲍威尔在神学世俗化、天国征服上的历史意义,认为“费尔巴哈为的是个别的人,而鲍威尔为的是人类社会和历史;费尔巴哈从异化来认识人的宗教观点,而鲍威尔认识到基督教世界的现象、制度以及所有生活的共同原理;费尔巴哈用人学来消解神学,而鲍威尔则从相异现象及历史中来认识人的总体本质,从而消解神学;费尔巴哈探究宗教在主观上、心理上的根据,而鲍威尔则探究客观的、历史的根据。”(S.55)
布鲁诺·鲍威尔(1809—1882年)
该文还强调说,鲍威尔所取得的业绩比青年黑格尔派中的任何—人——尤其是费尔巴哈——都要显著。该文进而主张,《德法年鉴》中马克思对犹太人问题的讨论,也是将鲍威尔的原理前后一贯地应用于国家领域的例子(S.25),而遭到马克思猛烈抨击的《文学总汇报》(Allgemeine Literatur-Zeitung),也经历了难能可贵的命运(S.81)。①也就是说,在同时代人的评论中,马克思的立场是被作为布鲁诺•鲍威尔的彻底的完成者(konsequenter Vollender)来看待的。
05
[1845—5]布鲁诺•鲍威尔,《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维干德季刊》第3号(1845)(Bruno Bauer:Charakteristik Ludwig Feuerhachs/Wigand's Vierteljahrsschrift/[……]1845,Bd.3,S,86-146);蒙克,同上引书,文献第61号(Monke,op.cit.,Dok.Nr.61)。
——布鲁诺•鲍威尔的这一文章刊登在《维干德季刊》第3号上,概括了从1930年匿名发表的《论死亡与不朽》(Gedanken uber Tod und Unsterhlichkeit)到1843年《未来哲学原理(Grundsatze der Philosophie der Zukunft)》的费尔巴哈哲学展开的全部过程,认为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只不过是一种虚伪。他的论述是这样的。“费尔巴哈只是法国的唯物主义者,只承认眼前的现实本质。[……]正如他的追随者们所指出的,他是朝人道主义转向并分化的唯物主义者。也就是说,他是非唯物主义的唯物主义者,非人道主义的人道主义者。”(S.123)鲍威尔特别指出,费尔巴尔乐于使用的“类(die Gattung)”或“人的本质(das Wesen des Menschen)”是绝对的概念,犹如不可触及的神圣的超越者,为人所无法到达或无法把握,因而他的哲学与黑格尔的根本无法区分;他甚至批判说,费尔巴哈关于“有”的概念,与“黑格尔的绝对者、谢林的不关心(或‘无差别’)Indifferenz、费希特的自我、康德的物自体、莱布尼兹的超单子Urmonade、斯宾诺莎的实体、基督教的神——宗教、哲学”,并无二致。(S.105)
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 1646—1716年)
鲍威尔在该文的最后一节——“费尔巴哈和唯一者”中,论及费尔巴哈的归结(Consequenzen)、批判以及与唯一者的斗争,而且在这一节的结尾部分提到恩格斯和马克思的《神圣家族》,轻描淡写地将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为费尔巴哈的亚流来批判,他说,该书体现了“费尔巴哈该怎样转变,他的哲学在与批判进行斗争时该采取何种态度”(S.138)。①鲍威尔特别指出,他们两人在《神圣家族》中论及的“现实的人道主义(realer Humanismus)”,只是费尔巴哈教条主义的延长和发展,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逻辑的归结(S.138-143)。②鲍威尔更进一步地主张,费尔巴哈哲学的完成者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而是赫斯,树起赫斯以彻底贬低他们二人的业绩(S.143)。③
06
[1846—1]《圣布鲁诺对〈神圣家族〉的作者》,《社会明镜》第7号(1846年1月)(Sankt Bruno contra die Verfasser der Heiligen Familie/Gesellschaftsspiegel[……]/Januar 1846,Heft 7/Rubrik:Nachrichten und Notizen,S.6-8);蒙克,同上引书,文献第63号(Monke,op,cit.,Dok.Nr.63)。
——该文以“布鲁塞尔,[1845]11月20日”开头,推测作者为马克思或其周围人物,尽管标注着发行日期为1846年1月,但例外地似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撰写有关,从而有探讨的必要。①
该文表面上是通信员起草的稿件,但内容却是彻底的论战文。而这篇论战文的思想内容却无甚新意,只是揭示出鲍威尔并未读到《神圣家族》,而只是看了《威斯特伐里亚汽船》上刊载的前述[1845—2](律宁(?),《神圣家族,或[……]》),就在《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中对之进行批判,因而是虚妄的文章;因此该文作者劝读者阅读《神圣家族》,并揭露出鲍威尔只依靠书评的这一欺骗性。
以上我们简单考察了1845年2月《神圣家族》出版以后到该年11月下旬《德意志意识形态》动笔时,所发表的当时对《神圣家族》的书评。①前文已有述及,对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动笔时期,有基于燕妮•马克思回忆的1845年夏季说,这个时间是最早的;之后,联系《维干德季刊》第3卷的发行来看,认为早至该年9月,晚至10月中旬。而1972年MEGA2试行版则考虑到《维干德季刊》第3卷的颁布日期、上述[1846—1]“圣布鲁诺对《神圣家族》的作者”的执笔日期(1845年11月20日),估算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动笔是在1845年11月下旬。②但是,最近联系《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季刊原稿说来看,该书的动笔是在赫斯结束了与威斯特伐利亚社会主义者就出版季刊的交涉返回后的1845年11月24—25日之后,且这一见解取得了优势。③因此,我们联系以上考察的6篇书评,来分析《德意志意识形态》动笔时期之前,当时的报刊及哲学界的论争为何会使马克思和恩格斯与德国哲学界的再次交锋不可避免。
最早对1845年2月下旬发行的《神圣家族》所作的评论,正如上述施密特([1845—1])或律宁([1845—2])的情况一样,都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当作是费尔巴哈的追随者,这与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情况并无二致①,但从整体脉络上来看,并没有对他们的业绩只作否定评价。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二人至少在1845年上半年,曾想以他们的《神圣家族》和5月出版的赫斯的《晚近的哲学家》,在与包括青年黑格尔派在内的当代德国哲学界的交锋中,确保比较有利于自己的立场。
但是,1845年6月底出版的《维干德季刊》第2号上,刊载了匿名发表的费尔巴哈的《因〈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而论〈基督教的本质〉》②,以及前述尤利乌斯的“看得见的教派与看不见的教派之争”([1845-3])。费尔巴哈曾将施蒂纳抨击为想凭借他的名字而取得名望的虚妄之人,但当时的客观情况使得他无法不采用某些形式来正面应对施蒂纳的攻击,因此他在上述的《因〈唯一者及其所有物〉而论〈基督教的本质〉》中为自己辩护,以应对施蒂纳对其类的本质、人性、爱、感性等概念的反驳。
费尔巴哈与《基督教的本质》
尽管如此,面对施蒂纳的抨击,费尔巴哈的辩护并不理想,正如施蒂纳所说,“一步也未能摆脱他的类与个人、我与你、人与人的本质这些范畴”。因而我们不难推测,马克思曾期望费尔巴哈以权威性的反驳来回应施蒂纳,但这位师长的辩护却极其缺乏历史性、软弱无力,对此他应该是感到了巨大的困惑。③再加上同一号《维干德季刊》上登载了尤利乌斯的文章([1845-3]),该文虽然并没有否认《神圣家族》的作者马克思以更为坚定的立场论及《德法年鉴》中涉及到的犹太人问题,但问题是,该文再一次强调了以下这点——马克思只不过是费尔巴哈的变种,最终未能克服作为个别存在的人和作为类存在的人这一“二元论”。因此,周围的这些态势要求马克思,不管采用何种形式,都要将他与费尔巴哈之间的关系作一个明确的整理。应该说,1845年年中撰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正是这一客观情况的产物。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Thesen uber Feuerbach)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①文中对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有史以来的唯物论和人道主义进行了辛辣的批判,同时积极阐述了马克思自己的实践、实践的行为、人的实践活动、实践的认识论意义、对作为社会各种关系的总和的人的本质的定义、人对自然的对象行为、大众实践斗争的意义等。当然,马克思的这些积极的见地在《1844年手稿》和《神圣家族》中就已显现,但在《提纲》中,马克思在撤回以往的重要主张的同时,阐明了新的世界观,从这一点来看,《提纲》是值得关注的。②因此笔者认为,我们有必要联系前文中所考察的当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批判,来探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撰写过程。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有关《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执笔日期,向来都是根据恩格斯的《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序言,推算为1845年初3月前后拦但是,随着最近《提纲》的重要性越来越被认识,对其撰写日期的准确估算也变得越来越迫切,在这一前提下,该《提纲》刊载前后(1844至1847年之间)马克思的笔记被加以缜密的考察。②巴加图利亚发现,写有《提纲》的笔记中,《提纲》的前一页有出自恩格斯之手的两处记录Notiz(恩格斯到达布鲁塞尔是在1845年4月中旬),而《提纲》接下来的一页上,则写有书名,书名中有布鲁塞尔图书馆的编号(巴加图利亚推算这些书是在4月借出的),因而推算出《提纲》的撰写是在1845年4月。而安德雷阿斯则发现,因布鲁塞尔图书馆书名之后即是英国“借阅图书馆目录”(Catalog der Leihbibliothek)题下的英国经济学书名,而推算出该《提纲》的执笔日期是在1845年4月中旬以后,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启程前往英国作研究旅行的1845年7月8日之间。①如果安德雷阿斯所推算的《提纲》执笔日期在逻辑上被接受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判断说,《提纲》的撰写,是跟《神圣家族》出版后受到的几方的批判有密切关系的。这里,《维干德季刊》第2号上刊登的费尔巴哈和尤利乌斯的文章,尤其是后者的文章,似乎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维干德季刊》第2号的发行是在6月底,这使我们可推算出《提纲》的执笔日期是在之后的7月上旬。
这样,马克思通过撰写《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暂且回应了当前哲学家们的抨击,整理了自己对于费尔巴哈的立场,然后为了收集目前著作的资料,也为了与英国的社会主义者交游,而踏上了英国之旅。他和恩格斯一起,经由伦敦,并主要停留在曼彻斯特,从1845年7月12日到8月21日,在英国停留了六周。②正如马克思在布鲁塞尔-曼彻斯特-布鲁塞尔摘录笔记中所体现出的,他在英国滞留期间取得的成果有为当前著述所搜集的庞大的资料,以及读书和摘录。③今天,我们从马克思的摘录笔记中可以看出,当时他所关注的是当前社会状况,并集中进行经济学的研究;而他已与列斯凯签约,并得到了预先支付的1500法郎稿酬,因而他迫在眉睫的关注焦点应是集中在《政治和国民经济学》的撰写上。①
但是,随着客观事态的展开,尤其是对《神圣家族》作者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立场的抨击,在他们结束英国之旅回来之后,在《维干德季刊》第3号上变得更加激烈。1845年10月中旬发行的该杂志第3号上,不仅有我们前面讨论过的无名氏的《布鲁诺•鲍威尔,或我们时代的神学人道主义的发展》([1845—4])和布鲁诺•鲍威尔的“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1845—5]),还包括施蒂纳自己的“施蒂纳的评论者”,几乎将所有篇幅都割爱给当代哲学界青年黑格尔学徒的各个派别,以阐明其各自的哲学立场。
施蒂纳
然而问题是,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角度来看,这些稿件无一不是对他们二人的误解,而且轻描淡写地将《神圣家族》的作者单纯地归为费尔巴哈的追随者,从而刺伤了他们智识思想的自尊。尤其是《布鲁诺•鲍威尔,或我们时代的神学人道主义的发展》([1845—4])一文。马克思自己已经以1843年为界,在思想上告别了鲍威尔,并于1844年和1845年,围绕犹太人问题与曾为师长的鲍威尔展开论争,而该文却将马克思指为“把鲍威尔的原理彻底地应用于国家,从根源上将之从神学的表达上解放出来”,并将马克思作为鲍威尔的“彻底的完成者”,这使马克思陷于荒唐的处境。②再加上鲍威尔在其“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1845—5])一文的最后一节——“费尔巴哈和唯一者”中,而且是在同一节的结尾处,以比费尔巴哈和施蒂纳都要拙劣的层次,来论说《神圣家族》的作者。更有甚者,鲍威尔指出,费尔巴哈哲学的集大成者并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而是赫斯;而施蒂纳则认为当代德国社会主义理论的先驱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而是赫斯,这些也都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很难忍受的。①正如上述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明确的那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划清了与费尔巴哈思想的界限,并正在提炼自身的严密的新唯物主义和革命实践思想,因此当时的这些评价对于他们来说,可想而知是多么难以接受。
古斯塔夫·迈耶尔(1871—1948年)
标有“[1845年]11月20日”具体日期的《社会明镜》第7号上,发表有马克思(作者或为曾滞留于布鲁塞尔的马克思的另一密友)的文章([1846-1]),从上述脉络来看此文,其意义便彰显出来。而且我们推测,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构思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似乎也出于此原因。联系最近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季刊原稿说,来看该书动笔时间的说法在赫斯与伦佩尔(Rudolf Rempel)和迈耶尔(Julius Meyer)等威斯特伐利亚的社会主义者就出版杂志进行商议,并带着肯定的回答返回布鲁塞尔的11月24日或25日之后——是与上述客观情况相吻合的。
另一方面,自1845年夏天以来,“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就通过出版物,在德国国内广泛地扩张其影响力,他们促使马克思本人对当时的德国社会主义展开论战。这些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以泽米希(F.H.Semmig)、马塔伊(Rudolph Matthai)、格律恩(Karl Griin)、库尔曼(Georg Kuhlmann)等为代表,凭借着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哲学,为远离历史根据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套上观念的外衣,不仅歪曲了社会主义,而且用人间之爱来代替阶级斗争,向基层劳动者说教,从而对共产主义运动,尤其是基层单位的工人运动产生了大范围的消极影响。①
卡尔·格律恩堡(1861—1940年)
而1843年以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从历史和经济的角度,对市民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广范围的研究,对市民社会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程度的眼光,②最重要的是他们明确地意识到,在对这些真正的社会主义者采取决定性的打击之前,他们撰写经济学或社会史的著作是没有意义的。尤其是两人1845年7月至8月间的英国之旅,让他们认识到伦敦的共产主义者同盟内部所面临的理论矛盾,并刺激了他们,使他们感到自己有必要对之加以整理。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初期执笔阶段,即“Ⅲ.圣麦克斯”一章中就已说过,要在该书第2卷中正式讨论“真正的社会主义”,①但该书“Ⅲ.圣麦克斯”章和“Ⅰ.费尔巴哈”章中,随处可见对于历史唯物主义以及生产力和各社会关系之间相关关系的论述,这足以使人联想起《德意志意识形态》执笔时,即1846年5月,布鲁塞尔共产主义者通信委员会上魏特林和马克思之间的激烈争论。②
如上所述,正如马克思自己在一年以后所吐露的那样,1845年底,是该将他和恩格斯的区别于当时德国哲学及社会主义的“决定性发展”公之于众的时候了,正是这样的契机,使得他们将各自独立著作的撰写计划向后延迟,而着手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
因此,无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构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用于季刊的原稿,还是册子,抑或是独立的著作,这一著述的脱稿与出版都不能不是十万火急的事情,他们首先是为了理清自己(Selbstverstandigung),其次是为了打破论敌的围攻,不得不赶紧完成该书。也就是说,他们为了阐明自己经过提炼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尤其是马克思,尽管列斯凯催交《政治和国民经济学批判》原稿③,但他仍将现有的著述计划往后推,而动笔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且不受出版物样式的局限,应该说《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脱稿与出版是非常紧迫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了该书的出版,从1845年10月起,一直到1846、1847年,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地进行交涉,从这些事实也可以看出这一点来。①因此,与其“勉强”认为《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独立的著作或是季刊用稿,不如推测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了出版这样的著作,考虑到了所有可能的出版样式。
结 论
以上我们联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季刊原稿说,对该书形成史上出现的几种重要的讨论进行了探讨。1975年以来MEGA 2的刊行过程中,通过新发掘的许多资料和对资料原形的再现,为深化马克思学做出了贡献。而其中的一个成果即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季刊原稿说。但通过本文的讨论可知,尽管该书之季刊原稿说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我们接受这一主张后,并不能明白清楚地解释有关《德意志意识形态》形成史的所有问题。例如,仅仅“两卷的季刊”,就能将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一庞大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全都包容进去吗?
而且,正如我们从同时代的书信中获知的那样,如果将包括赫斯在内的五位撰稿人的六七篇文章都登载在这“两卷的季刊”上,那么即便考虑到当时季刊方式的特殊性,也必然会产生编辑上的不均衡——因《德意志意识形态》而在量上偏于一方,同时也无法解释为何只有该书是合著形式。更何况杂志是以持续性为生命的,对于季刊,除了提到“两卷”外,对第3、第4卷等长期的续刊未见任何言及,这一点要求我们有更具体的说明。这里,笔者为解开“仅两卷”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之谜,而借用了一种角度,即通过探究该书的撰写动机,来尝试作新的解释。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于1845年2月和4月分别到达布鲁塞尔的,当时他们都带着各自的写作计划。尤其是马克思,他与出版商列斯凯签订了出版合同,并已经预收了一半的稿酬,之后列斯凯又不断地督促其完稿;而且周围的友人都在等待他的经济学著作的出版。因此,如若客观情况未发生决定性的变化和打击,马克思和恩格斯是能够与德国当代哲学,尤其是青年黑格尔学徒的各派的论战保持一定的距离的,因为他们已经以《神圣家族》和赫斯的《晚近的哲学家》来与之暂告一段落。但是,客观情况上发生了论战,尤其是《维干德季刊》第2、3卷上发表了费尔巴哈、布鲁诺•鲍威尔、施蒂纳、尤利乌斯,以及匿名作者的文章,使得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得不以某种方式来公开阐明他们的立场。费尔巴哈的追随者,费尔巴哈的亚流或继承者云云,对于这些评价,马克思虽然已经通过《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周密地整理了自己的立场,但是《维干德季刊》第3号上刊登的文章,不仅将他和恩格斯抨击为费尔巴哈的亚流,抨击为他们早已诀别的鲍威尔的最终的完成者,而且将他们的业绩看作是对费尔巴哈的继承,视其为在当代社会主义运动中甚至都无法与赫斯相比的第二级人物。这肯定极大地刺伤了他们二人智识思想的自尊。我们据此推断,马克思和恩格斯现在只有与他们的政敌作正面的交锋,更清楚地阐明他们自身的立场,才有可能继续他们目前的研究,撰写经济学或社会史著作。
《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
于是,1845年11月底之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执笔,是从当时与鲍威尔和施蒂纳的正面交锋开始的,然后再回过头来撰写“Ⅰ.费尔巴哈”一章,以此作为阐明他们自身哲学立场的一个重要契机。另一方面,出于对当时德国国内博爱主义式的社会主义运动,即真正的社会主义运动之扩大的忧虑,并为了对他们二人在英国之旅中经历到的共产主义者同盟内部的理论分派与矛盾进行立场的整理,而有必要明确他们自身对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的见解。因此我们可以说,他们于1845年底所考虑的外国社会主义者丛书、杂志以及其他的出版计划,正与这一客观情况相符合。因而笔者推测,对于1845年底动笔3846年年中大部分完稿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来说,与其单纯看作是为季刊而撰写的原稿,不如联系上述的客观情况,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了想要将之出版,而动员了所有可能动员的出版方式。也就是说,以当时的政治局势和财力,激进主义者的著述是很难出版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为了早日将自身的立场公开地、清楚地加以阐明,而努力寻求各种途径;不管这种途径是杂志,还是册子,抑或是独立的著作,他们似乎无关出版物的形式,只想赶快脱稿并出版。且笔者的这一暂时的推论,对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季刊原稿说所不能解决的几点疑问,也许能成为一并解决的一点线索。
【附表】马克思和恩格斯遗稿的流转

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