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达:海德格尔与问题
图书信息
作者|雅克·德里达
译者|朱刚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年|2014-6
ISBN|9787532766710
作者介绍
雅克·德里达
当代法国哲学家、符号学家、文艺理论家和美学家,解构主义思潮创始人。主要代表作有《论文字学》、《声音与现象》、《书写与差异》、《散播》等。
译者介绍
朱刚
北京大学哲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山大学现象学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德国哲学、法国哲学和现象学。著有《本原与延异——德里达对本原形而上学的解构》等。
内容简介
德里达的解构在其产生之初,就被指责为是非政治的。而由于它与海德格尔的遗产之间的某种程度上的“共谋”关系,他的思想更被指责为有法西斯的倾向。特别是1987年维克多·法里亚斯的《海德格尔与纳粹主义》一书的出版,似乎更加重了人们的这样一种印象:海德格尔的纳粹事件并不是哲学家的一次偶然的失足,相反,纳粹思想已铭刻在海德格尔思想的最深处。《论精神——海德格尔与问题》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发表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它当然可以视为是对法里亚斯一书的回应。
精彩书摘
第四章
至此我们应当把Sein und Zeit重新合上了吗?那些用来对笛卡儿式的移植物的遗产加以展开的大量内容,难道没有给这些前提增添任何东西吗?难道这就是这本书关于精神这个主题的最后的话吗?
是又否。
是,乃就此而言:这些前提和解构将再也不会被重新审查,无论是在Sein und Zeit中还是在后来。
否,是因为当海德格尔沿着这种对Gemüt分析的方向已经迈步前行时,其修辞策略又发生了变化。从Sein und Zeit开始,海德格尔就重新接受价值和“精神”这个词,仅仅在引号中。因此他总是以并不采用的方式采用它,以不再避免的方式避免它。当然,这种不避免现在假设了且以后会继续维持着先前的那种划界。它并不矛盾,它确认并且更新着避免(vermeiden)的必然性,它将总是如此。然而,伴随着[精神]这个词,即使是被引号围住,精神的某物——无疑是那指向Gemüt的东西——仍让自己摆脱了笛卡儿-黑格尔式的主体形而上学。“精神”一词在引号里仍命名着的某物因此获得了拯救。精神回来了。“精神”一词开始重新成为可接受的了。引号的净化把精神从其流俗的、uneigentlich[非本真的]、总之是拉丁-笛卡儿式的标记中解放了出来。于是在同一本书的另一端,又开始了一种[对精神的]缓慢的重新据有的工作;我希望能表明,这种工作将与一种再-德语化(re-germanisation)混合在一起。
这一次涉及的是空间与时间。
关于空间,海德格尔首先——这只是第一阶段——从避免单纯的传统精神概念开始。Dasein并不是一种精神性的内在性,仿佛必须要从它之中才能派生出一种变成-空间性的(un devenir-spatial)这种第二性质。它有它本己的在-空间中-存在(ein eigenes “im-Raum-sein”)。但这一点又只有在其在-世界之中-存在一般的基础上才是可能的。我们不应当说在-一个-世界之中-存在(das In-Sein in einer Welt)是精神性的特性(eine geistige Eigenschaft)。我们也不应当说人的空间性只标志着它的身体的特征。如果人们这样说,就会重新碰到关于身体物(Körperding)和精神物(Geistding)在Vorhandensein形式中的共同存在的模糊问题。物的模糊性就依然会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人们就会重新向一种素朴意见(naïve Meinung)屈服:根据这种意见,人,某种精神性的东西,只是在之后(nachträglich)才被搬移、转渡、流放(versetzt)到一个空间中。[1]
但是在第二阶段,同样的逻辑这次又强迫向引号求助。“精神”这个词回来了,它不再被拒绝、避免,但只是在其被解构的意义上使用,以便指示出某种与它相似的他物,精神似乎是这个他物的形而上的幻影(le fantôme),是另一个精神的精神。在引号中,人们看到一个精神的复本通过栅栏自行显示。更确切地说,在其字母中的可见的精神,依稀可辨的精神,变成了另一个精神的幽灵般的、但已然可辨的剪影。幽灵性(la spectralité)不再会是精神的一个偶性,也不再会是Geist的一个偶性,同样也不再会是物与词的一个偶性。通过笛卡儿式的形而上学的词语或者主体性的移植物的词语,如同通过一个指向它本身之外的索引,如此这般,海德格尔就将在引号中命名亦即书写(écrire)——以否定的、间接的、沉默的方式——某物,该物当然不是古代论说一直称为“精神”的东西,然而,在任何情况下,都尤其不是古代论说视为精神之对立面的东西:空间性的事物、外部、身体、无生命之物,等等。因此这里的关键是要指出:空间性并非突然降临到一个精神性的、然后由于身体才会落入空间中的Dasein上。相反,正是因为Dasein不是一种vorhandene物,它才是空间性的,但是完全不同于人们称为物理物和广延物的空间性。因此正是因为它是“精神性的”(当然这次是在引号中),它才是空间性的,它的空间性才保持为原初的。正是由于这种“精神性”(spiritualié),Dasein才是具有空间的存在,海德格尔甚至强调:只是由于这样一种“精神性”。我们首先应当提醒自己注意下面这些沉默的符号,即引号与着重号:
也不可把Dasein的空间性解释为一种不完满,仿佛由于“精神注定要连系于一个身体”,生存就总免不了那种不完满似的。毋宁说因为Dasein是“精神性的”(“geistig”),并且只因为这个(und nur deshalb),Dasein具有空间性的方式才可能是广延物体本质上始终不可能具有的方式。[2]
在这本书的更后面,当问题不仅涉及空间而且还涉及时间的时候,引号仍继续确保着对于“精神”一词的相同警戒。然而,尽管有类似的逻辑运动或修辞运动,但其关键之处却并不对称。现在,问题的展开属于真正的精神这个主题了,更确切地说,属于黑格尔对精神与时间之关系的阐释这个主题了(§82)。如果如黑格尔所说,“本质上是精神史的历史在时间中展开自身”,因此,如果“历史的发展落入(fällt)时间中”,那么精神如何因此落入时间中,落入纯粹的感性之物、“非感性的感性”之物(das unsinnliche Sinnliche)中?为了使这种跌落是可能的,时间的本质和精神的本质都应当已经由黑格尔以某种方式阐释好了。海德格尔说,他不想对这种双重阐释进行批判,不想如此对待它,好像它只是不合自己口味似的。于是论证变得迂回曲折,值得长篇分析。必须要显示出什么?是这样一种观念:精神向时间的跌落设定了一种流俗的时间概念。正是为了“反对”(gegen)这种黑格尔的时间概念,反对这种流俗概念,在它的背景上才升起了本真的、本己的、非流俗的时间性,这种时间性构成了Sein und Zeit中的存在问题的超越论视域。因为黑格尔的时间概念代表着或不如说表现着(darstellt)——对此人们并没有予以充分注意,海德格尔说——“对流俗时间理解的最彻底的概念转化”。[3]
如果精神“落入”本身被规定为否定之否定的时间,那么精神也就应当将它本身表现为否定之否定。它的本质是概念,亦即当思想思考它本身时的思想的形式,是作为对非我的把握(als Erfassen des Nicht-Ich)的自身理解(das sich Begreifen),换言之,是对这种区别的把握。因此在纯粹概念中,在精神的本质中,就有一种对区别的区分(ein Unterscheiden des Unterschieds)。这一点恰好赋予精神的本质以某种曾被要求的规定,即形式上、命题上的规定,也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规定。这正是对笛卡儿的cogito[我思]的逻辑上的形式化,亦即,对作为cogito me cogitare rem[对物有所思]的意识、对作为把握非我的自身把握的逻辑形式化。对精神的这种黑格尔式规定,确实仍处在笛卡儿的我思时代的命令、要求和支配之下。这个规定召唤着同样的解构。黑格尔难道没有把笛卡儿尊为哲学现代性的哥伦布吗?
如果在精神与时间之间有一种形式结构上的同一性,也就是说,否定之否定,那么一个似乎“落入”另一个,就仍有待解释。在其形式抽象中,精神与时间从其因缘关系(Verwandtschaft)中脱离出来,变得相互外在、脱节(entäussert)。但是黑格尔总是把时间流俗地设想为“被拉平了的世界时间”,而后者的起源却始终隐而不显。他依然把时间解释为一种Vorhandenes,一种处在面前这里的存在者,它面对着在主体性意义上被理解的精神。时间,概念的彼在(I'être-là),因此也是精神本质的彼在,就会在面前这里,面对着精神,外于精神,且作为它的对方(steht sie dem Geist als ein Vorhandenes einfach gege nüber)。于是,为了能够说精神“落入时间”,落入一种在精神面前存在、仿佛始终外在于精神、对立于(gegenüber)精神、以一种对-象的方式在场着的时间,我们就必须求助于这种[对时间的]流俗解释。但是,精神的这种“跌落”,亦即向一种处于它之外、但它却依然对之拥有权能的时间的“跌落”,和它在时间中的这种现实化(Verwirklichung),又意味着什么呢?黑格尔对此什么也没说,他一任它处于模糊之中。他更不会提出下面的问题:精神的本质构造作为否定之否定究竟是否可能?确切地说,在一种本源的而非流俗的时间化的基础上?
然而,正是在海德格尔着手解释这种本源的时间性的时候,他最终使“精神”这个词成为他自己的词汇,计有两次,但两次都是在引号中。我们刚刚说过,无论多么类似,这里的引号都不是在分析Dasein的空间性时加在“geistig”一词上的引号的简单对称物。这是由时间的明显的优先性决定的。根据Sein und Zeit所宣布的计划,我们知道时间构成了生存论分析的超越论境域,构成了存在的意义问题和在此语境中一切与此有关问题的超越论境域。
于是有两句话,以及两次在引号中的“Der ‘Geist’”。下面就是在第82节结尾处的第一句话:
“精神”并不首先落入时间,而是作为时间性的本源的时间化(Zeitigung,强调)而生存(existiert,强调)。时间性使世界时间时间化;而在世界时间的境域中“历史”(我强调的是:也是在引号内——德里达)才能作为时间内的演历而显现。[4]
现在,在继续让引号起作用的同时,海德格尔将对跌落进行置换。Fallen[跌落]将不再是从精神到时间的Fallen,而是从一种本源的时间化向一种被拉平了的、非本真的、非本己的、如笛卡儿-黑格尔主义的流俗阐释所代表的那种作为Vorhandenes的时间化的下降、降落或降级。在引号中的确有一个“精神”,但是它不再落入到时间。在引号中也的确有一种“跌落”,但它造成的落入是从一种时间到另一种时间(d'un temps à I'autre),我不敢说是从时间到时间(de temps en temps)或从时间到他物(de temps à autre)。[5]它不是从精神落入时间。而是从时间落入时间,从一种时间落入另一种时间。而如果引号中的“精神”变成时间化本身,我们也的确应该谈论从一种精神到另一种精神的跌落。在我马上要读的这句话中,引号中的“Fallen”(引自黑格尔)便回指向Verfallen[下降、沉沦],一如后者在对Dasein的分析中被不加引号地书写的那样:
“精神”(Der “Geist”)并不落入时间之中,而是:实际生存(die faktische Existenz)“跌落”(“fällt”),只要(als)它从(或者出离于,aus:被强调的)本源的、本己的(本真的:ursprüngliche, eigentliche Zeitlichkeit)时间性下降(verfallende)。但是,这种“跌落”本身在时间性的一种时间化样式——它复又属于时间性——中有其生存论的可能性。[6]
一言以蔽之,精神并不如黑格尔所说的那样落入时间。在另一种意义上,带着非要不可的引号,精神本质上是时间化。如果确像海德格尔也认为的那样,有一种跌落,那么出于某些本质的理由,正是这样一些跌落为Sein und Zeit构成了存在问题的境域本身:有一种从一种时间到另一种时间的下降(déchéance)。它既不是恶(mal)也不是一种偶然,也非偶然的恶。我们已经看到,在引号后面或里面,这种精神只是时间,而非其他。总之,精神回到时间,回到时间化的运作,它让自己在自己本身内——并非像偶然地从外部那样——受到某种作为下降或Verfallen的东西的影响。当海德格尔后来坚持恶的精神性的本质的时候,我们应当能回忆起这一点。但是,那时将要涉及的是Geistlichkeit而不再是Geistigkeit。这种精神性(spiritualité)将会决定geistlich一词的语义学价值,海德格尔甚至想要对geistlich进行去基督教化,尽管它通常属于教会的范畴。因此还有一条宽广的道路有待穿过。
我们现在还处在1926-1927年间。“精神”一词,尽管有其离散的漩涡,尽管带有某种双重性(这种双重性似乎已经在以一种无法摆脱的幽灵折磨着它),海德格尔仍然没有把它采纳为自己的词语,他勉强收容了它。无论如何,这种敞开家门的好客,并不是没有保留的。甚至在“精神”一词被接纳时,它也是被阻止在门口,或被阻挡在门槛上,被表示区别的符号从两侧围上,被通过加引号这个步骤而置于一定距离之外。通过这种写作手法,它当然还是同一个词,但也是另一个词。为了描述这种局面,我们不妨为了方便而暂时求助一下la speech act theory[言语行为理论]在使用(usage)与提到(mention)之间所作的区分。也许这并不符合海德格尔的口味,但是这里问题的关键可能也正在于要对这种区分的界限进行检验。海德格尔从使用“精神”这个词开始。更确切地说,首先是否定地使用它。他提到它的可能用法,将之作为必须被排除者。接着第二步,海德格尔把它作为自己的词语使用,但是带着引号,似乎仍是在提及别人的论说,似乎是在引用或借用一个他一心想从中造出一种另外用法的词。最重要的是这样的句子:在它之中,“用法”和“提到”之间的这种微妙的、实际上不可分的交织发生了。这个句子对[精神]这个概念进行转换(transformer)、置换(déplacer)。带着它的引号,一如带着规定这些引号的论说语境,这个句子在呼唤着一个另外的词,一种另外的称呼,除非它对这同一个词、这同一种称呼进行变异(altère),除非它在这同一底下重新唤回他者。
注释:
[1]《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12节,第56页。
[2]《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70节,第368页(中译文转引自中译本,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熊伟校,陈嘉映修订,三联书店,1999年,第417页。稍有改动。——译者)。
[3]《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82节,第428页。
[4]此段中译文参考了《存在与时间》中译本的译文(见第492页),但有改动。——译者
[5]德里达在这里玩了一个语言游戏:de temps en temps与de temps à autre在法语中是两个固定短语,意思都是“不时地,有时”。但其字面含义分别是“从时间到时间”和“从时间到他物”。德里达这里故意用这两个短语也是在利用其字面的含义,以与上面所说的“从一种时间到另一种时间”形成对照。故我们按照其字面义翻译这两个短语。——译者
[6]《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82节,第4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