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正东:历史唯物主义在哲学视域中的充分布展--孙叔平先生《历史唯物主义纲要》的理论贡献
作为建国后我国学者撰写的第一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专著,孙叔平先生的《历史唯物主义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从哲学的角度清晰地厘定了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阐释边界,为之后的学术推进确立了正确的发展方向。虽然他在该书“序言”中谦虚地说“《纲要》是讲义性的东西。它原定的任务是根据经典著作来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它不会比一本‘述而不作’的讲义有更大的功用”,但正是因为孙先生准确地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来展开论述,因此,此书的理论贡献不仅不是一本述而不作的讲义所能表达的,而且,它实际上所达到的,是一本严谨的学术著作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当我们今天在解读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时还会或多或少地在解读边界上与经济学等学科混淆起来时,重读《纲要》一书显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
《纲要》之所以能以清晰的哲学视角来阐发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跟它一开始就明确地界定了历史唯物主义(以及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跟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辩证关系直接相关。“第一个困难就在于……处理历史唯物主义同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通称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的划分和联系。我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论,它和辩证唯物主义一起,构成全部社会科学的理论基础,也是党的路线和政策的理论基础。”从表面上看,这一观点似乎并不起眼,但它实际上蕴含了解读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基本方法论。如果我们在内容上把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混同起来(由于前者中的不少概念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等具有经济学的特征,因此,这种情况是很容易发生的),那么,我们将无法把握历史唯物主义所特有的社会历史性及内在矛盾性的理论特征,从而无法把这一理论提升到关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论的层面。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社会生活中的经济问题的,而历史唯物主义所研究的则是基于内在矛盾运动的社会历史过程。虽然它们都会研究生产关系等问题,但前者所指涉的是经济学视域中的生产关系,而后者所指涉的是作为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这两者之间显然是不尽相同的。当然,在这两者的关系问题上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把它们俩看成是毫无关系的两个独立部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就只能去谈论跟生产实践过程没有关系的人的观念或精神的生成问题了。这显然不可能是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所要展开的内容。历史唯物主义跟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关系也是一样,在本质上是一种辩证的关系。
《纲要》在方法论层面上的这种准确与透彻性,使它在面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概念群及理论内涵时,一刻都没有模糊其理论的哲学特性。这不仅表现在它对生产方式及其发展规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问题的阐述上,而且也体现在它对那些看似不是哲学的而是社会主义理论的问题的阐释上,如阶级斗争、国家与革命、民族解放运动等。《纲要》在阐述这些问题时,不是专注于对某种具体的阶级斗争形式或某段具体的革命进程的阐述,而是着力于对阶级斗争、革命、民族运动等在普遍性层面上的基本理论的阐述。这其实跟历史唯物主义不研究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形式,而只研究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过程是相似的。《纲要》在展开其理论内涵时的这种逻辑清晰性是一目了然的。这也是它为什么能够把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视为党的路线和政策的理论基础的重要原因。
《纲要》十分明确的哲学特性在对一些具体问题的阐述上也清晰地表现了出来。譬如,在谈到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时,它指出“社会发展的历史首先就是生产发展的历史,就是物质资料生产者的历史,就是劳动人民的历史”。这看似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实际上解决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历史过程中的客体与主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知道,结构(规律)与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在西方学界直到当下阶段仍然是一个令人纠结的问题,学者们不是从结构推导出主体,就是把结构归结为主体。像法国学者皮埃尔·布迪厄那样从习性的角度试图结合上述两个维度的学术努力,已经算是很不错的理论思考了。但即便如此,也难掩其因非社会历史性的局限而表现出的理论僵硬性。《纲要》在对这一问题的解读上没有掉入经验社会学的方法论框架,而是始终站在社会历史哲学的高度来打开其阐述视域。正因为如此,社会结构的运动规律便不再呈现为现实主体之外的某种异在性现象,而是对现实主体的实践过程之客观反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不是没有现实主体的抽象概念,而是由人来代表的。在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劳动人民,如奴隶社会的奴隶,封建社会的农奴,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总是基本的生产力。”
对上述这段引文需要做完整的理解,《纲要》之所以能打通客观规律与主体实践之间的解释通道,并不仅仅因为它不再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视为无主体的抽象概念,而且还跟它从阶级主体的角度切入对这一问题的思考直接相关。试想,如果只是笼统地说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内涵是由人的活动所反映出来的,那么,我们就很容易只是从经验活动而非社会历史过程层面来思考这一点。我们知道,就经验事实层面来说,不同的经验实践活动之间无所谓哪个更重要、哪个更基础,而且实践主体的阶级特性在这一层面也很难反映出来。于是,解读者往往会从中得出人的思想或观念对实践活动起决定作用的观点。但如果我们站在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层面上来看待这一点,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从历史过程的角度来看,生产实践一定是所有实践活动中最基础的、最本质的实践活动,处于这种实践活动中的现实主体也一定是以阶级的身份而表现出来的。这样一来,所谓现实主体(人)的实践活动便转型为阶级主体的实践活动形式(以生产实践为基础),或者说,前者以后者的形式表现出来。在理解这一观点时我们一定要注意,不能因为谈到了阶级的身份就认为这种观点不具有人文精神或哲学特质了,我们需要看到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主体恰恰是以阶级身份而表现出来的,对这种阶级主体实践的内在矛盾运动规律的探询,恰恰是要解读人文精神的现实实践路径。把握住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对《纲要》的理论境界有一个更清晰的辨析:当它说生产发展的历史就是物质资料生产者的历史、劳动人民的历史时,它是试图以哲学的方式来准确地解答生产规律与主体实践之间的辩证关系。
再譬如,在谈到社会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时,《纲要》指出:“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这个道理是可以理解的。理解上的困难,不在于认识为什么物质资料的生产是社会生活的永久条件,而在于认识为什么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决定整个社会的发展。前一个命题是历史唯心主义者所无法反驳的,因为最唯心的唯心主义者也不能不吃饭。但对于后一个命题,历史唯心主义者却可片面夸大精神的东西的作用,断言是精神的东西最后决定社会的发展。”这段话告诉我们,只有从哲学的即社会历史过程的角度来解读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的观点,才能真正触及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要义。也就是说,如果只是从经验事实层面来强调生产方式对社会生活的决定作用,那么,这虽然是很容易被人理解的,但无法彰显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精髓。正像《纲要》所说的,即使最唯心的唯心主义者都要吃饭,因此,绝大多数人都会承认物质资料的生产对社会生活起着决定作用。但问题的关键不在这儿,而在于是否承认这种生产方式的发展对社会生活的发展过程起着决定作用。有些人虽然承认事实层面的物质资料生产对社会生活的决定作用,但却不承认它的发展对社会生活的发展所起的决定作用。在他们看来,支撑和推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的,只是人的观念和认识,因此,是精神的东西在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过程。这里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把解读视域提升到社会历史过程的层面。客观地说,如果只是在经验事实层面来谈论这一点,那的确是很容易得出上述这种唯心主义观点的。但只要我们真正站在社会历史过程的解读视域中,那就不难看出,真正推动生产方式发展的,不是人的观念或认识,而是由人的实践活动所建构出来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内在矛盾性。观念层面的思想或理论如果只是停留在这种观念层面,那么,它当然只是一种精神上的东西。但如果它融入了社会实践过程,那么,它就会以客观性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等形式表现出来。它原有的精神性或主观性便会消解,代之于客观现实性的表现形式。应该说,对这一理论质点的辨析,即使是在当下的学术氛围中也是具有很重要的启发意义的。
由此而带来的是我们对生产方式的两个基本方面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深入理解《纲要》明确地反对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割裂开来的作法,强调它们之间的辩证统一才是其理论意义得以展开的思想平台。“生产发展的最后原因,固然不能片面地归之于生产关系,也不能片面地归之于生产力。生产发展的规律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规律,这是社会发展的最基本的规律。我们会看到,过去各种生产方式的交替服从着这个规律,今天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将来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也服从着这个规律。”应该说,这一观点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把社会发展规律简单地理解为生产力发展规律,那就容易滑向技术决定论或其他形式的机械决定论,因为如果仅就生产力发展的技术维度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的确是起决定作用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生产力的发展绝不是在实验室中完成的,而是在现实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完成的,因此,它必然还具有社会维度的内容。而恰恰是生产力的这种社会维度在时刻提醒我们必须关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紧密联系。此处我们还需要注意生产方式这一概念的双重维度。当代西方学界的一些学者在谈论资本主义生产范式的转型时,尽管也谈到了生产方式概念,但他们大多是从生产的技术方式的角度来切入的,而没能很好地阐释生产的社会方式的内涵。这使他们把阐释精力过多地倾注在生产过程的组织方式上,而忽略了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性的探询。我们在解读这一点时当然要注意这种理论倾向。
当然,如果我们把社会发展规律简单地理解为生产关系发展规律,那也是不对的。脱离了生产力的发展过程,脱离了社会历史的内在矛盾运动过程,我们即使来谈论生产关系的矛盾性,那恐怕也只能是政治意义上的矛盾或斗争性,而不可能达到历史观的理论层面。我们知道,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谈到生产关系概念时曾明确地指出“这里再一次表明:生产关系的即范畴的--这里指资本和劳动的--特殊规定性,只有随着特殊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在工业生产力的特殊发展阶段上,才成为真实的。(一般来说,这一点在以后谈到劳动和资本的这种关系时应该特别加以阐述,因为这一点在这里已经包括在关系本身中了……)”。这里所说的生产力的内容已经包括在生产关系概念之中了的观点,是对社会历史层面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精彩诠释。它明确地告诉人们,没有单纯的生产力或生产关系概念,只有体现着特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概念,或者体现着特定生产关系内涵的生产力概念。历史唯物主义为什么不叫生产力唯物主义或者生产关系唯物主义,其原因正在于此。《纲要》显然很清晰地抓住了经典作家的这种思想。这不仅表现在它在生产力问题上明确地提出了“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概念“由此看来,劳动对象原来是生产力中的不可缺少的因素,而社会劳动生产力也就包含着为人所利用的自然力。因此,根据某个地区劳动对象的特点来配置开发生产的人力和物力,就有所谓社会的生产力布局”。而且还表现在它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来解释生产关系概念的内涵上。
在对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内涵及关系做出解读之后,《纲要》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所谓生产关系,只有在同分配关系、交换关系、消费关系相对而言的时候,才是指着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狭义的生产关系。在一般提到生产关系的时候,总是指着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包括分配关系和交换关系以及通过分配和交换而实现的人们的消费在内的全部社会经济关系。”应该看到,如果解读视域不提升到哲学的即社会历史过程的高度,是不可能得出这种观点的。不管是对技术决定论者来说,还是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来说,生产关系都只是狭义的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分配关系或消费关系是发生在这种生产关系之外的社会关系。《纲要》显然不同意这种观点,它以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方法论为指导,把狭义的生产关系置放在社会历史过程之中来加以考察。于是,广义的生产关系内涵即包括分配关系、交换关系、消费关系在内的丰富内涵便很自然地显现了出来。这里实际上要凸显的是如下的观点:在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看来,在社会历史过程中真正发挥重要作用的,不仅仅是那种把物质资料生产出来的直接过程,而且还包括与这一过程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广义的生产关系概念在这一维度上便清晰地表现出了其重要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谈到社会消费力问题时,其实也论及了上述几个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但是社会消费力既不是取决于绝对的生产力,也不是取决于绝对的消费力,而是取决于以对抗性的分配关系为基础的消费力;这种分配关系,使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消费缩小到只能在相当狭小的界限以内变动的最低限度。”也就是说,从消费本身去理解资本主义的消费过程是不可能的,因为后者其实是蕴含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过程之中的。《纲要》通过对生产关系概念的广义和狭义的辩证解读,很好地反映了它对经典作家上述思想的准确把握。
在上述分析中,我们着重解读了《纲要》在清晰的哲学视域中所布展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内涵及其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其实,同样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还有孙叔平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一书。今天我们重读孙叔平先生的这些著作,不仅可以感受到前辈学者曾经经历过的学术努力,而且更重要的是体会到他们在学术研究中的强烈的求真意识和创新意识。因为正是这种求真和创新的学术意识,才是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继续向前推进的重要思想支撑。
参考文献:
【1】《孙叔平文集》第1卷,李书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5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73页。
文章来源:《江海学刊》,2016年第2期。“纪念孙叔平先生诞辰110年周年(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