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穗明:N.弗雷泽和A.霍耐特关于承认理论的争论
2009-03-22
周穗明:N.弗雷泽和A.霍耐特关于承认理论的争论
——对近十余年来西方批判理论第三代的一场政治哲学论战的评析
——对近十余年来西方批判理论第三代的一场政治哲学论战的评析
周穗明/文
提要: 本文系统地考察了法兰克福学派传统的批判理论第三代围绕“承认”理论展开多年争论的历史过程,着重分析了争论演进的四个阶段及其理论主题;全面概括了争论的两个主要对手南茜•弗雷泽和阿克塞尔•霍耐特各自的理论框架,具体剖析了他们在道德哲学、社会理论、政治分析等层面的分歧和共性;并对这场争论中第三代批判理论的历史贡献、理论地位和现实意义进行了深入阐述。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从事批判理论第三代研究提供入门路径。
关键词:承认;再分配;争论过程;理论框架;历史地位
中图分类号: D081文献标识码:A
关键词:承认;再分配;争论过程;理论框架;历史地位
中图分类号: D081文献标识码:A
从1992年阿克塞尔•霍耐特(Axel Honneth,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现任所长,法兰克福学派的正宗传人和第三代领军人物。)的《为承认而斗争》问世以来,西方沿袭法兰克福学派传统的批判理论家之间围绕“承认”问题已经展开了近16年的争论。这场政治哲学层面的争论在欧美哲学界波及很广,吸引了批判理论圈内外的许多重量级理论家的参与,而且至今仍是热门话题。本文试图通过梳理这场争论的发展过程,着重解析这场争论的两个主要对手南茜•弗雷泽(Nancy Fraser,美国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大学哲学与政治学系教授,是目前西方批判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和阿克塞尔•霍耐特的不同观点和主要分歧,把握二者在政治哲学规范基础上的差异和共同点,进而评判这一争论的历史贡献和现实意义。
一、关于承认理论的争论演变过程
所谓“承认(recognition)”是一个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概念,其基本含义是指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共同体之间、不同的共同体之间在平等基础上的相互认可、认同或确认;在全球化时代多元文化主义发展的背景下,该概念也突出了各种形式的个体和共同体在要求平等对待这一基础上的自我认可和肯定。
从纯学理的渊源看,“承认”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旧概念,当代承认理论是黑格尔哲学的老树新花。当代两位最重要的承认理论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和霍耐特都是黑格尔派哲学家。但是,这一概念的当代勃兴并非始于霍耐特。从理论上看,1978年,L.谢普(Ludwig Siep)发表了《作为实践哲学之原则的承认》一书,率先考察了费希特和耶拿时期的黑格尔的承认理论,并把后者的承认理论区分为个体与全体的承认和个体与社会制度之间的承认,以及在社会制度中反映的个体自身及其利益。这里关于路德维希•谢普的介绍,参见丁三东:《“承认”:黑格尔实践哲学的复兴》,《世界哲学》2007年第2期,第86页。该文作者认为,当前研究者对承认概念的关注均源于路德维希•谢普该书。霍耐特的名作《为承认而斗争》无疑受到了这部著作的思路和观点的启发。从现实看,由于20世纪70、80年代多元文化主义思潮和制度改革实践的崛起,泰勒、W.金里卡(Will Kymlicka)等主流政治哲学家先于霍耐特相继提出了他们的承认政治理论。诚如泰勒所指出的,“对承认的需要,有时候是对承认的要求,已经成为当今政治的一个热门话题。”【泰勒,《承认的政治》,董之林、陈燕谷译,载于《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290-337页,1998年),第290页。】以承认为主旨的身份(认同)政治关于identity的译法,在这里我更倾向于译为表示同一性、一致性的“身份”,而不是有动词意味的“认同”。风靡一时,绵延至今。霍耐特、继而弗雷泽等批判理论家的贡献就在于,他们将对承认问题纳入了社会批判的理论体系,其观点在总体上超越了多元文化主义和与之相关的共同体主义(Communitarianism),【国内多译为“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一词的词根本来就是共同体(community),没必要造词。近20年来伴随多元文化主义的兴起,人们开始关注女性、种族、生态等各种小共同体的诉求。用“社群”概括这类新的多元群体并不准确,容易引起误解。】从而使承认理论成为当代政治哲学的中心问题。简单回溯这一理论思想线索,目的是从这一前史出发,具体地梳理批判理论内部以霍耐特和弗雷泽为主要代表的、关于承认理论的这场争论,摸清其理路的来龙去脉。
近年来,批判理论第三代在围绕承认的争论的10余年中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关于承认理论争论四个阶段的划分,参考了K.奥尔森(Kevin Olson)的观点,见奥尔森为他主编的《伤害+侮辱》一书撰写的“导言”。(本书高静宇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
第一阶段的讨论集中在是否存在再分配与承认的矛盾的问题上。争论首先在霍耐特和弗雷泽两人之间展开。1992年,霍耐特的《为承认而斗争》发表,突出承认作为中心理论范畴的地位。他对黑格尔早期的承认理念赋予现代意义,提出了现代承认的三种形式:爱、权利和团结。在一个好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从爱和亲密关系中获得“情感承认”,从公民之间的平等权利和同等尊严关系中获得“法律承认”,从群体成员的价值共同体关系中获得“团结承认”。个人从三种承认中形成自信、自尊和自豪。因此,承认就是反对任何形式的蔑视。
1995年,弗雷泽发表了《从再分配到承认?》一文,指出当代左翼理论中存在承认和再分配的分裂,认为基于民族、族裔、种族、性别和性行为的差异承认的文化诉求不断增加,牺牲了经济再分配的诉求。她坚称,霍耐特将再分配包含在承认之下是不正确的。弗雷泽反对霍耐特将分配从属于承认,不同意霍耐特把再分配重新解释为承认而斗争的一种类型。她认为,今天的正义要求再分配和承认的统一,要求克服“再分配-承认的难题”,建立一种同时容纳再分配和承认两种诉求的替代框架。她将这两个范畴设计为具有共同基础的和互相不可化约的正义维度,以批判所有这些群体所遭受的经济与文化的不平等和非正义。弗雷泽的这篇重要文章最初发表在《新左派评论》(New Left Review 212, 1995),第68-93页。已收入《伤害+侮辱》一书。
1997年,弗雷泽在《正义的中断》(本书于海青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一书中,进一步分析了当前所谓“身份政治”与阶级政治,文化左派与社会左派的分裂,并把这种分裂作为“后社会主义”状况,号召长期相互争斗的左翼各派在更为广阔而统一的斗争中联合起来,为“经济上的社会主义”加“文化上的解构”而斗争。弗雷泽揭露多元文化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之间对立的深层概念基础的尝试,作为承认理论最初的争论观点,在1995年后引发了欧美左派的热烈反响。在1996—2000年间,欧美理论界许多重量级人物如R.罗蒂(Richard Rorty)、J.巴特勒(Judith Butler)、I.M.杨(Iris Marion Young)等人也加入了是否存在再分配与承认的对立的争论。这几位学者的具体观点载于《伤害+侮辱》一书的第一部分。(本书高静宇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
第二阶段的争论在确立了再分配和承认之间对立的前提下,关注如何把社会正义的这两种范式在理论和实践中结合起来。
2000年以后关于再分配和承认如何结合的具体争论,详见弗雷泽与Ch.泽恩(Christopher Zurn)、E.安德森(Elizabeth Anderson)等人的辩论。请参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中《伤害+侮辱》一书,尤其是该书第二部分中相关的几篇文章。这一阶段的争论最突出地体现在2003年出版的弗雷泽和霍耐特合著的《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本书周穗明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一书中。在这一对话中,两人的共同出发点是:“承认”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一个关键词,差异族群争取平等身份的文化斗争在当代已不可忽视;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下经济不平等在增长,分配正义问题同样不可漠视。因此,对正义的理解必须包含为分配而斗争和为承认而斗争两组关系。同时,两人共同拒绝经济主义,反对把承认简化为分配的附庸。
然而,两人对再分配和承认的结合方式的认识是明显不同的。霍耐特将承认构想为基础性的、统摄性的道德范畴, 而将分配视为派生物,主张道德基础上的“规范一元论”。因此,再分配的社会主义理想被重新诠释为承认而斗争的一个亚种。弗雷泽反对这种“承认一元论”,提出一种“观点二元论的(perspectival dualist)”分析框架,将承认和再分配两种诉求整合为共同的正义基础,认为惟有这一框架,能够理解当代社会阶级不平等和身份等级制的交错重叠。在她看来,争取正义的社会主义理想要为再分配和承认的双重目标而斗争。在这部书中,弗雷泽和霍耐特还根据各自的方法,以再分配和承认的关系为主轴,在道德哲学、社会理论和政治分析三个层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为批判理论勾勒了各具特色的新框架。
第三阶段争论的关键问题是,再分配和承认是否已经穷尽了正义的所有维度,正义的含义是否还应扩展到政治维度。
从2002年起,L.费尔德曼(Leonard Feldman)首先提出,政治上的非正义在分析中不同于、也不能还原为经济或文化的不平等,政治排斥可能构成了非正义的单独动力。K.奥尔森进一步使正义的政治维度在规范性上和概念上优先于再分配和承认维度,并基于此提出了具有政治内涵的参与平等的概念。与第二阶段对再分配和承认关系的肯定不同,第三阶段人们质疑这个二维的正义概念,因此形成了需要第三个政治维度的共识。这两篇论文已收入《伤害+侮辱》一书第三部分。
2005年,弗雷泽的《在全球化世界中重构正义》本文已收入《正义的尺度》一书(本书欧阳英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采纳了批评者们的观点,引入了正义独特的政治维度,从而形成了一个包括了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的三维的理论框架。由于政治代表权的加入,正义的二元视角发展成为三元视角。弗雷泽加入新的政治维度,是为了突破民族国家框架,解释跨国的不平等,说明反全球化的各种斗争。这样,弗雷泽就修订并发展了她的批判理论新框架:用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构成了正义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三维度,并以参与平等的原则作为这一框架的规范基础。与三个正义尺度相对应的,是三个理论化的非正义概念:分配不公、错误承认、错误代表权。
最后,第四阶段深入到正义理论的规范基础的争论,对霍耐特和弗雷泽理论各自的哲学基础进行了探讨和评估。
2007年,N.孔普雷迪斯(Nikolas Kompridis)质疑弗雷泽范式的基础,否认承认对于正义的推动作用。他认为真正的批判理论将是解构,而非重构,即承认。承认的正义的后果是固定化那些还没有获得政治发言权的弱势民众所经历的伤害。因此,他要求批判理论放弃承认,替代以植根于自由而非正义的揭露模式。因此,这一对承认理论的根本性批评,不仅是指向弗雷泽的,也同样是指向霍耐特的。与之不同,R.福斯特(Rainer Forst)主要在范式内对弗雷泽提出批评。他基本支持弗雷泽的批判理论概念,但反对她把“参与平等”作为正义的根本原则(同样也不支持霍耐特把“好生活”作为正义的规范基础)。他认为,正义的根本原则是社会本体论深层次的“合理性证明的权利”,强调政治是正义的主要维度,反对弗雷泽把代表权与再分配和承认三者等量齐观。
弗雷泽回应了孔普雷迪斯的批评,捍卫了批判理论的一般含义。她认为,承认理论家的首要任务,就是揭露制度化的支配。如果没有对承认进行正义理论的说明,那么承认理论家就不能构建具有令人信服的主张或语言创新的解放力量。在对福斯特的回应中,她认为作为参与平等的正义理论,比以合理性证明的权利为核心的正义理论能更好地揭露权力的不平等。她批评福斯特错误地把权力完全等同于正义的政治维度,指出三个维度(经济、文化和政治)中每一个维度都标识了一种基本的、不可还原的社会权力维度。每个维度都对应着独特的从属模式和不正义,即突出了一种权力不平等秩序,这种权力不平等秩序是参与平等的一个独特障碍。因此,政治维度不能被设定为(不)正义的那种主人维度。而参与平等理论避免了还原性的“政治决定论”的缺陷。
上述四个阶段的争论,基本覆盖了关于承认理论争论的主题和争论各方的立场观点。除了2005年已经在国内出版的霍耐特的《为承认而斗争》以外,上海人民出版社即将推出的、我主编的“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大致呈现了这场讨论从1992年到2008年的概况。2009年晚些时候,我们还将推出霍耐特的《权力批判》中译本。同时,2008-2009年期间弗雷泽和霍耐特均有新著出版。弗雷泽的《正义的尺度》和《伤害+侮辱》中文版基本与国外同步推出。霍耐特的《具体化:承认理论研究》(Verdinglichung: Eine anerkennungstheoretische Studie,Frankfurt/M: Suhrkamp, 2005)的英译本也即将出版。届时,将引发国内外学界对这场争论的进一步关注和研究。
二、争论双方的主要观点和分歧
从上述争论过程看,围绕“承认”的这场辩论不是枝节之论,而是批判理论家之间围绕“承认”这一中心论题的、关于正义理论的一场论争,是在政治哲学整体框架层面的重大争论。在这场争论中,霍耐特和弗雷泽关于社会正义与再分配、承认和政治代表权这三个维度之间的关系、关于正义理论的规范基础和方法论等的一系列观点,极大地超越了法兰克福学派传统的社会批判理论,对当代批判学派的规范理论做出了重要贡献。
概括地说,霍耐特主张以承认为中心的规范一元论,而弗雷泽主张以再分配和承认为双重中心的“观点(或视角)的二元论”。
霍耐特的规范一元论即承认一元论,是道德本位的一元论。具体而言,霍耐特在1992年《为承认而斗争》的基础上,历经10年以上的发展,形成和完善了其承认一元论的正义理论基本框架。在他的框架中,承认构成其正义理论体系的中心范畴和基础概念;承认在私人领域、社会领域和政治(价值)领域分别具有三种形式,即爱、权利和团结;这三种承认形式分别属于情感关怀、法律承认和社会尊重三个层面;承认的三个层面奉行不同的承认原则:爱和亲密关系作为情感关怀领域,奉行需要原则;权利作为法律承认领域,奉行平等原则;团结作为社会尊重领域,奉行成就原则。在霍耐特看来,在上述三个承认领域通过三个不同的承认原则,达成了爱、权利和团结三种形式的承认。每一个社会成员从三种承认中分别形成他的自信、自尊和自豪。承认的全面实现,就是他的“好生活”的实现,也即一个理想的正义社会的实现。因此,承认就是拒绝一切形式的蔑视。相反,蔑视就是反对各种形式的承认:在爱和亲密关系的领域,蔑视以强暴和身体与心理侵犯的形式摧毁人的自信;在权利平等承认的领域,蔑视以剥夺完整的成员资格及其权利的形式伤害人的自尊;在价值共同体的团结承认的层面,蔑视以否定人的能力、成就和自我实现的形式剥夺人的自豪。基于对承认和蔑视的结构分析,霍耐特指出,蔑视体验是社会反抗的道德动机,并建立了他关于后资本主义时期的社会反抗斗争战略。(参见阿克塞尔•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南茜•弗雷泽和阿克塞尔•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周穗明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
弗雷泽的“观点的二元论”,是以再分配和承认为双重中心的规范理论。具体而言,弗雷泽在1995年《从再分配到承认?》的基础上,历经10多年的演变,形成并完善了其一元多维的规范的正义理论基本框架。在新近表述的框架中,她以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构成其正义理论体系的中心范畴和基础概念。她从三维视角出发,提出社会正义同时需要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再分配是正义的经济维度;承认是正义的文化维度;代表权是正义的政治维度。因此,参与平等原则在这三个层面的全面实现,就是她的理想的正义社会的实现。相反,与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相对应的分配不公、错误承认和错误代表权(也称错误构成,或边缘化)破坏了参与平等原则,导致了各种形式的非正义或不公正。具体地说,在正义的经济层面,社会差异存在的形式是阶级,主要的非正义形式是分配不公;在正义的文化层面,社会差异存在的形式是身份,主要的非正义形式是错误承认;在正义的政治层面,社会差异存在的形式是公民权,主要的非正义形式是错误代表权(也称错误建构或边缘化,指没有充分的公民资格)。在这一框架中,经济、文化和政治三层面分别存在分配不公、错误承认和错误代表权三种非正义的形式,必须诉诸经济上的再分配、文化上的承认和政治上的包容这三种正义诉求和矫正方式。弗雷泽认为,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三种诉求应被整合为共同的正义基础和互相不可还原的正义维度,认为惟有这一框架,能够理解当代社会阶级不平等、身份等级制和文化蔑视的交错重叠。基于这个三维结构的分析,弗雷泽提出,对正义的理解必须包含为分配而斗争、为承认而斗争和为所有权而斗争三组关系。当代争取正义的社会主义理想要为实现再分配、承认和政治代表权的三重目标而斗争。在她看来,真正的“后社会主义”战略应当采取更为激进的深层结构“改造”战略,以替代传统社会民主主义的“肯定”战略。
比较上述两种正义理论框架及其对承认地位的阐释,框架之争归根结底是两种哲学理论和方法论之争。围绕这一论题,弗雷泽和霍耐特在三个层面展示了他们的分歧。
首先,在道德哲学层面,他们辩论规范一元论和规范二元论的相对价值。他们都强调其理论的政治伦理价值,但是,他们将承认置于不同的地位上。弗雷泽指出,承认范畴对于他们双方的理论都是中心性的,它的形式适合于当前条件下重建批判理论的努力。但是,霍耐特的“承认一元论”认为承认概念具有独一无二的支配力,是对道德生活总体性的理解;而她认为,承认是社会正义的决定性的、但是有局限性的维度。资本主义社会的“承认秩序”不过是同样包括市场机制的一个更大综合体的一个方面。错误承认是一种从属地位的社会关系,而不是身份扭曲的心理经历。她还提出,批判理论需要一个能够定位激进的潜能的经验参照点。但是,霍耐特把他的承认一元论置于道德心理学基础上,设定了一个“前政治苦难”的质朴经验本体,然后要求重构那种经验,揭开社会不满下面的唯一的道德期望:个人身份的承认。她批评霍耐特过分夸大了承认的基础地位,是一种“准超验的道德心理学”。弗雷泽反对从主体的经验出发建立社会批判话语,与之相反,她提出以“正义的民间范式”,即今天的承认和再分配,去取代霍耐特抽象的“前政治苦难”作为原初的经验参照点。她要求把道德心理学去中心化,为批判理论确保一个可信的经验参照点。
霍耐特坚持其在道德哲学基础上的规范出发点,认为弗雷泽没能在哲学层面上规范地解决经验参照点问题,曲解了他的承认理论。他追溯了批判理论的黑格尔主义线索,认为从马克思到第一代批判理论家都没有摆脱黑格尔主义左派直接追求前理论的经验参照点的问题,几乎不思考它的逻辑方法结构。他们基于生产劳动范式寻找革命主体,认为只要找到一个能够被看作在推翻资本主义关系中有一种内在利益的社会阶级,其实践和经验就能够保证既定的社会秩序能够被超越。这一解决方案以历史-哲学的形式构成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在《启蒙的辩证法》中,社会劳动过程本身受到质疑。在哈贝马斯60年代的理论批判之后,批判理论的各种新模式已确认社会劳动实践不可能自动产生一种解放的兴趣,开始质疑经验和实践能够前-理论地保证战胜既定秩序的可能性。霍耐特继续考察了H.乔斯(Hans Joas)“创造性行动”的概念;赫柏特•马尔库塞回应生产范式瓦解的“爱欲”的愉快原则(把超越社会秩序的需要转向人性驱动);哈贝马斯的主体间论和福柯的颠覆性的权力理论。他指出,只有哈贝马斯赋予批判社会理论传统一个决定性转折,把超越的解放潜能从劳动实践转移到以语言学为中介的相互作用的行动模型,因此是唯一一个不通过人类的精神或驱动力去最终寻找一个脱离生产范式崩溃的方法的人。哈贝马斯认为交往的道德潜能是社会进步的引擎,指明了社会进步的方向。霍耐特认为,他不是追寻黑格尔主义的前批判左派的超验的超越潜能,而是在哈贝马斯的基础上前进,弘扬黑格尔主义的另一线索。他的承认理论是批判理论现实化的努力,关系到如何去构想一个考虑到种种道德诉求的内在证明的、通往社会现实的理论方法的问题。因此,道德哲学意义上的承认是具有社会历史性的规范概念,负责解决社会诉求的道德合理性问题。承认构成了人类正义感的初级结构,否定承认的蔑视体验则是社会反抗和超越的道德引擎。
其次在社会理论层面, 霍耐特和弗雷泽争论经济和文化的关系,它们之间差别的状况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他们都认可承认概念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分析的意义和价值,都寻求回应和提升社会理论面临的当代挑战。但是两人对在当前背景中发展社会理论反思所包括的任务,对承认理论的性质和作用,有不同的见解。弗雷泽认为,全球化资本主义时代出现了不同于资本主义工业时代主导社会范式的重要文化转折,性别、种族、生态等非阶级划分、身份和冲突异军凸起,挑战了传统的社会理论。这种形势对批判理论的新挑战是:它应当如何理解全球化资本主义社会中文化的崛起?她认为,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将资本主义社会还原为它的承认秩序,无法对当代资本主义中文化的地位提供一个能站得住脚的说明。在其三个资本主义社会“承认领域”中,承认的种种期望在一个既定的社会中被制度化。通过社会的这一“承认秩序”,霍耐特的批判理论推演了错误承认以及社会冲突的产生。承认作为社会整合的主要中介,解释在每个领域中支配社会过程。一切相互作用,均受价值评估的文化模式所调控。因而,在霍耐特看来,关于分配的斗争实际上是关于承认的斗争。弗雷泽指出,霍耐特大大地夸张了承认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作用。他从市场始终受到文化植入这一正确前提,走向市场行为在总体上受承认机制支配的错误结论。承认一元论天生对制度机制缺乏判断力,而这些制度机制无法被简化为各种价值评估的文化模式。并非所有关于分配的斗争都是关于承认的斗争。霍耐特用一种简化的文化主义取代了一种简化的经济主义。从理解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分配不公正的过程来说,承认一元论是无力的。她认为,惟有一种将承认、分配和代表权结合的三维结构,能够解释当代社会阶级不平等、身份等级制和文化蔑视,能够说明为分配而斗争、为承认而斗争和为所有权而斗争的三组关系,从而形成一个避免粗俗的经济主义和简化的文化主义的、阐述资本主义社会的正义理论结构。
霍耐特否认承认的社会理论具有文化主义的倾向,拒绝弗雷泽指称其理论是社会理论“从再分配到承认”的文化转折的体现,坚称他并没有无知地根据“文化的”承认孤立地分析市场过程,解释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霍耐特申明,他重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承认秩序的尝试,主要不是为了建立一个解释这些社会发展过程的范畴框架,而仅仅是寻求揭示这一社会形式不同层面的社会相互作用之下的道德“制约”。他的基本理念是:社会成员的包容总是通过相互承认的机制发生,个人在他们个性的特殊方面学会在主体间彼此确认。这个与“制度整合”相反的“社会整合”应该被理解为承认过程的结果。其批判理论重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承认秩序的尝试,旨在揭开制约社会整合的规范原则。霍耐特也承认,“承认秩序”概念对于解释当代资本主义发展进程的动力学并不充分。但是,社会整合与制度整合相比占有首要地位。他由此把资本主义市场的发展看作是受潜在的规范原则定向和象征性地被中介的协商过程,从而强调市场经济、分配等经济领域也与所有其他领域的社会整合一样,是受一些确定的原则,比如成就原则或法律平等原则来中介和制约的。从这个意义上,他把再分配纳入承认秩序的一个层面,解释为一种承认关系。与此同时,他反过来指责弗雷泽在一种本质主义意义上谈论的“社会整合”和“制度整合”,认为她陷入了其“马克思主义遗产”的悖论:既要用匿名的经济过程的社会理论术语说话,又必须把一个极其相同的过程构想为强烈依赖于被价值所中介的交往,从而能把对再分配的内在道德要求容纳在内。霍耐特批评弗雷泽把经济领域理解为分配正义的制度化,从身份秩序追溯到一种特定形式的文化承认的这种制度整合模式,是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基本结构不规范的社会理论解释。总之,他们两人都是从一种正义理论出发,以不同的方式使新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概念化。但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深层关系,也即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受制度化的文化价值模式直接调控的特殊经济秩序、还是其经济秩序从一开始就是与承认相关的文化评价模式的结果,两人都没有就这一层次的问题给出确切的答案。上述评介内容主要是依据弗雷泽和霍耐特合著的《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本书周穗明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第三章、第四章的观点所做的概括。
再次,在政治分析的层面,霍耐特和弗雷泽探讨平等和差异之间、经济斗争和身份政治之间、社会民主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之间的关系。弗雷泽认为,他们两人都已回归自由主义传统的核心概念,即人类的平等自主和道德价值。同时两人都认为,承认范畴在详细说明平等的道德价值的意义和正义的需要两方面都发挥着主要作用。她指出,“争取承认的斗争”在20世纪末迅速成为政治冲突的主要形式。“差异承认”的诉求激发了各类群体的斗争,使之在民族、种族、“族裔”、性别和性行为的旗帜下动员起来。在这些“后社会主义”冲突中,群体身份替代了阶级利益,成为政治动员的主要媒介。文化统治替代了剥削,成为根本的不正义。文化承认取代了社会经济再分配,成为消除不正义的良方和政治斗争的目标。【参见南茜•弗雷泽:《从再分配到承认?后“社会主义”时代的正义难题》,本文最初发表在《新左派评论》(New Left Review 212, 1995),第68-93页。),已收入《伤害+侮辱》第一部分。】前一代人追求社会平等的扩大,而这一代人将大量精力投放在文化变革上。当前所谓“身份政治”与阶级政治、文化左派与社会左派、多元文化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分裂,反映了西方“后社会主义”的分裂状况。她看到,承认政治的概念抓住了后社会主义斗争的明显特征,经常采取身份(认同)政治的形式。但是这些身份政治形式更多地是在规定差异,而不是提高平等。她认为当前“为承认而斗争”遮蔽了“为再分配而斗争”,从而反对用承认政治取代社会经济的再分配政治,强烈要求恢复马克思主义对平等概念的关注。她创造了参与平等的新的规范概念,作为其正义理论的基础。参与平等的框架并非是对正义社会的社会特征的讨论,而是说明在当前的社会关系中什么被视为非正义。
霍耐特的承认理论尽管有文化主义的外观,但实际上与泰勒等人基于多元文化主义的承认理论大相径庭。他的承认并非文化承认,而是道德承认,主要不是政治理念,而是哲学概念。他与弗雷泽同样,不仅看到承认崛起和它在9•11以后的突出地位,而且非常重视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背景下再分配问题的突显,经济不平等的增长。他与弗雷泽共同宣称:“承认和再分配两者皆不可能在目前相关人群中被忽视。迫于处理两个难题的种种后果,政治哲学家除了检验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别无选择。”【南茜•弗雷泽和阿克塞尔•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导言),本书周穗明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并且,他也认为,两人的共同任务是将再分配范式的平等主义理想,与承认范式中那些具有真正解放意义的东西结合起来。在各层面的争论中,霍耐特和弗雷泽在平等问题上难得地达成了共识。他们各自的正义体系中,自由平等的理念都占据重要的地位。差异仅在于,霍耐特更重视自由主义强调的法律平等,而弗雷泽更倾向于突出当前被忽视的社会经济的再分配平等,更倾向于把平等诉求与社会主义悠久的平等主义传统结合起来,并申明她的参与平等是更激进的平等要求。然而在政治分析上,霍耐特并不完全附议弗雷泽关于承认政治与再分配政治截然对立的说法,不认为在现实中承认政治已经压倒了再分配政治的议题,而认为社会经济的斗争仍然是今天的主要现实。同时,他坚决拒绝将其承认理论与当代多元文化主义的承认政治挂钩,重明其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左派的坚定立场。
尽管霍、弗两人在理论体系及道德哲学、社会理论和政治分析三层面存在诸多差别,但是在笔者看来,他们的理论观点同多于异。其一,他们都不是(多元)文化主义者,而是批判社会理论的后裔。尽管他们都对新兴的多元文化差异诉求表现了高度的敏感,但是他们都从批判社会理论出发吸纳其理论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弘扬法兰克福学派的传统,坚持将理论重新宏观化,在方法论上体现了对后现代主义政治哲学的超越。其二,他们的理论框架都是一元多维的正义理论。从元哲学的层次看,两种体系都是一元多维的。霍耐特承认的一元论比较确定,但是将他对承认的三个层面和对错误承认的三种批判称为“多元正义论”显然有违“元”的本意,称多维(多层面)正义比较准确。弗雷泽前期自称“观点的二元论”,后改为三元角度,但是新近的表述更为明确,她的理论是以参与平等为元规范的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三位一体的理论,因此其正义理论同样是一元多维的。关于这一点,参见弗雷泽《把参与平等置于正义的优先地位》一文注释4的说明:“尽管我把分配和承认(以及现在的代表权)构想为两个(现在是三个)概念上不可还原的正义维度,但我把它们(所有)都归入了参与平等的单一总体规范上。因此,对我而言,所有非正义都违反了单一规范的原则。因此,我的观点是二(现在是三)维的,但在规范上是一元的。”(见《正义+伤害》一书中文版,第334页。)尽管他们对正义与非正义的三个维度的表述完全不同,但是都是从各个角度对全球化时代社会苦难、文化蔑视和政治压迫的多角度揭露和批判。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正义理论都是对新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的强烈批判。其三,他们都致力于为批判理论重构规范基础,各自形成了其规范化理论。尽管霍耐特是从“好生活”的理想起点、弗雷泽是从“参与平等”的民主概念形成其不同的规范基础,由此构筑其规范正义理论,但是他们都是对哈贝马斯关于民主社会建构的规范理论和方法的继承发展。然而,也正是在最后这一点上,表达了霍、弗两人之间的根本分歧。可以说,正是由于在规范基础上、在衡量正义的根本标准上的分歧,形成了他们两人在所有问题上的不同观点。然而,尽管他们彼此指责对方无法提供能够裁定今天的承认诉求的一系列规范标准,但是由于这种争论始终是批判社会理论阵营的争执,不妨将之视为这一学术传统内部的“人民内部矛盾”。
三、这场争论的贡献、地位和意义
第一,就批判理论本身的发展而言,围绕承认的这场理论争论开辟了批判理论的新方向,创造了批判理论的新形态,标志着批判学派第三代的正式形成。弗雷泽和霍耐特等批判理论家的重大贡献在于,他们使批判理论恢复了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理论家重视社会批判的经验传统,汲取了第二代理论家强调的规范方法,并与福柯以来后现代主义的解构方法相结合,从而实现了社会批判理论的当代转型,建立了新的规范的正义理论。尽管他们的正义理论有不同的规范框架、规范基础和规范解释(比如,在规范基础上,霍耐特强调“好社会”,弗雷泽强调“参与平等”,福斯特强调“合理性证明的权利”),但是他们的理论努力共同引发了人们对当代全球化发展中政治伦理的高度关注。诚如R.福斯特(Rainer Forst)所指出的,“N.弗雷泽与A.霍耐特之间的争论代表了两种最进步的学术努力,以构建我们能够称为广义的正义批判理论。”(参见本丛书中南茜•弗雷泽主著,凯文•奥尔森编,高静宇译:《伤害+侮辱》一书第三部分中瑞尼尔•福斯特的论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
第二,就批判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而言,围绕承认的这场理论争论在理论上提出了富有挑战性的当代紧迫问题,拓宽了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域。以弗雷泽和霍耐特为代表的第三代批判理论家将承认、再分配和政治代表权等正义问题理论化、概念化,批判分配不公、道德蔑视等非正义现象,以此揭示资本主义全球化带来的经济上的社会苦难、道德上的蔑视侮辱和政治上的压迫伤害等弊端。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出现了不同于其战后发展时期的新问题,文化差异引发的社会冲突空前激烈。第三代批判理论家以高度的理论敏感性强调了当代政治中承认问题的突出地位。为了促进更广泛的社会平等,他们提出并扩展了承认的新研究领域,并以此为中心论题全面展开社会批判,构筑新的社会反抗战略,试图为当代西方的公***运动和形形色色的现实批判奠立理论基础。同时,批判理论家并不放弃社会主义传统的平等主义追求,强调“任何站得住脚的社会主义后续方案,都不可能为了支持文化差异而放弃对社会平等的承诺。否则,将在事实上与占支配地位的新自由主义达成共识”。(参见南茜•弗雷泽:《正义的中断》导言,本书于海青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第三代批判理论家多年来倡导的平等正义的理念无疑将与传统社会主义争取经济社会平等的思想相连接,共同为人民反抗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争取公正的经济分配、文化承认和政治平等的正义斗争提供理论武器,从而在客观上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新空间。
第三,就批判理论与西方其他知识左派的关系而言,第三代批判理论家围绕承认的这场理论争论在理论上恢复了维科(Giambattista Vico)以来的社会科学、尤其是从马克思到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科学“宏大叙事”的传统,建立了他们关于总体的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理论,从而实现了对西方左派主流的“后社会主义”的重大超越。以弗雷泽和霍耐特为代表的第三代批判理论家不拒绝后结构主义的解构方法,但否定后现代主义理论将社会科学琐屑化、浅薄化和彻底去总体化。正如弗雷泽和霍耐特在他们合著的《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一书的导言中共同指出的,他们共享的意识是“那种把通常是不连贯的道德哲学、社会理论和政治分析诸层面连接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理论之中的雄心”。“我们两人都渴望建立资本主义社会的‘总体性’理论。因此,我们拒绝将‘宏大理论’归类为认知上的谬误和政治上的背离的那种观点。” 【南茜•弗雷泽、阿克塞尔•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导言),本书周穗明译中文版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今日西方批判理论丛书”,2009年。】他们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重铸了被后现代时尚一度“解构”了的总体性的资本主义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三代批判理论以其社会批判的宏观框架,拓展并深化了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讨论,引领了当代西方左派正义理论和民主理论的发展,对一个时期以来在后现代虚无主义潮流下的社会理论微观化倾向,是一次成功的反拨。由此,第三代批判理论家在“后社会主义”对总体性思想“普遍退出”之际,扭转了80年代中后期以来统摄在拉克劳(Ernesto Laclau)和墨菲(Chantal Mouffe)的话语霸权之下的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左派的战略思考,实现了对其“激进的和多元的民主”的“后社会主义”政治方案即战略的总体超越。【参见[英]E.拉克劳、C.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关于承认的争论,全面展示了第三代批判理论的面貎,也给予我们一些重要的启示。
例如,第三代批判理论对当代西方后现代化悖论的解读,揭示了全球化时代的新矛盾,提请我们重视现代化发展中的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及其解决方式。
弗雷泽等人的正义理论,指出了全球化资本主义时代西方国家内部和国际范围的新的两极分化,全面分析了当代的阶级斗争、文化矛盾和政治冲突,尤其突出了当代资本主义矛盾的新特点,强调了关于性、种族划分、两性关系、宗教和语言的不公正等结构性的压迫和集体身份。这种对“同一性”的抵制本身包含了西方左派的抗争姿态和未来许诺的信息。他们对当代西方社会矛盾的深切关注,有助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西方民主,推动公平分配,促进社会平等。
批判学派第三代对公平分配、文化平等、社会团结、政治代表权、平等尊重等概念的诠释,增添了我们对正义理念的现代理解。新一代批判理论家倡导的正义理念,对于我们解决现代化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关系的平等和谐,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又如,第三代批判理论家对资本主义全球化背景下社会苦难和受侮辱状况的高度敏感和深切关怀,对新社会主义正义理想的追求,以规范理论的方式表达了一种崇高的政治伦理,对于我们矫正现代化带来的负面道德效应具有正面建设作用。也许西方批判理论家的批判尚未深刻抵达资本主义谋求利润最大化的固有制度逻辑,也许其批判方式仍然执着于规范而显得过于学究气,但是他们的理论有一种正义的道德力量,表达了对人类解放的热烈情怀。这种道德力量、尤其是其中公平正义的政治伦理,对于匡正社会道德失序、政治伦理失范,有非常强烈的矫治意义,因此,对于我国建设政治文明、社会文明也是一种有正面意义的良性的理论和精神资源。
(作者工作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责任编辑:王喆)
原载《世界哲学》200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