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兵 | 定在概念(下):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社会定在概念
内容提要:在马克思的原始文献中,他并没有提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样的观点,从德文原文看,他用以表征历史唯物主义关键性原则的概念是社会定在和定在方式。虽然,在1845-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特定时期中,他们刻意回避使用定概念,但是从《共产党宣言》开始,特别是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等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重新启用社会定在等概念来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具体性和现实性,并由此揭露资产阶级经济拜物教的秘密。社会定在决定人们的一切意识,是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原则。
Abstract: In Marx’s original texts, he did not put forward the idea that “social existence determines social consciousness”. In his original German texts, the concept he used to characterize the key principles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is gesellschaftlich Dasein and Daseinsweise. Although in the specific period when Marx and Engels create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in 1845-1847, they deliberately avoided using those concepts, but began with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especially in the Economics Manuscripts of 1857-1858 and Capital, Marx re-introduced the concept of gesellschaftlich Dasein to explain the specificity and reality of capitalist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hus revealed the secrets of the bourgeois economic fetishism. That gesellschaftlich Dasein determines all people’s consciousness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eoretical principl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关键词:马克思 历史唯物主义 社会定在 定在方式 一定的
Keywords: Marx, historical materialism, gesellschaftlich Dasein, Daseinsweise, bestimmt
我们过去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中,最著名的一个观点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似乎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可是,从能够看到的马克思原始文献中,马克思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表述。准确的表述,应该是一定的(bestimmt)社会生活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将历史唯物主义误认为部门哲学的错误构序逻辑,其实马克思并非说社会生活存在只是决定社会意识,而是决定所有意识。其中,一定的社会生活存在在马克思文本的德文原文为Dasein,即在海德格尔存在论构序中占去个人存在位置的那个“此在”。然而,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中这个有确定含义的Dasein(一定存在)在从德文转译俄文再二次转换为汉语的过程中,却与Existenz(生存)一同被混译为“存在”。这致使马克思文本中的Dasein、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 (社会定在),Daseinsform (定在形式)和Daseinsweise (定在方式)等重要概念,在我们面对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的汉语复构时完全不在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话语构境重构中逻辑阻断。本文将重点讨论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之后,在中后期哲学与经济学研究中对定在概念的使用情况,以期引起进一步的思考。
1、gesellschaftlichen Dasein:社会定在的重新出场
青年马克思在黑格尔和赫斯的影响下,从博士论文、《论犹太人问题》和“巴黎笔记”(特别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多次使用了Dasein(定在)、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 (社会定在)和Daseinsweise (定在方式)等概念。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正面表述广义历史唯物主义一般原则时,却刻意没有使用定在概念,或者说,刻意避免使用哲学构境中的定在和定在方式等概念。这种故意制造出来的构序情境,与他对异化、类本质和人本主义的主体价值批判的整体绝弃是完全一致的。可是,我发现在定在概念缺席的构序空场上,恰恰出现了突显历史唯物主义构境中特有的“一定的”(bestimmt)特殊关系性构境。这种奇特的缺席状态一直持续到《共产党宣言》。
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将历史唯物主义误认为部门哲学的错误构序逻辑,其实马克思并非说社会生活存在只是决定社会意识,而是决定所有意识。其中,一定的社会生活存在在马克思文本的德文原文为Dasein,即在海德格尔存在论构序中占去个人存在位置的那个“此在”。然而,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中这个有确定含义的Dasein(一定存在)在从德文转译俄文再二次转换为汉语的过程中,却与Existenz(生存)一同被混译为“存在”。这致使马克思文本中的Dasein、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 (社会定在),Daseinsform (定在形式)和Daseinsweise (定在方式)等重要概念,在我们面对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的汉语复构时完全不在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话语构境重构中逻辑阻断。本文将重点讨论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之后,在中后期哲学与经济学研究中对定在概念的使用情况,以期引起进一步的思考。
青年马克思
首先,1846年12月,马克思在写给俄国自由派作家巴·瓦·安年柯夫的法文书信中,批判了蒲鲁东的唯心主义方法论,再一次讨论了自己与恩格斯正在修改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阐述的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一,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状态决定社会的一定性质。在马克思写作的法文文本中,原先在德文中顶替缺席的Dasein的bestimmt,现在由certain、telle和déterminée等相近词语替换。也因为当时在法文中,还没有直接与Dasein相一致的概念(如后来的être-là),所以,这一不同语言转换中出现的构序空场倒没有成为文本写作中的问题。马克思指出,
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un certain état)下,就会有一定的(telle)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telle société civile)。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正式表现的一定政治国家。[1]
这一表述,是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那段历史唯物主义经典表述的基础。在这里,马克思表述中的问题还是在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构境中一般性地使用了在原始部族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消费与交换形式,还有上面使用的家庭、阶级和国家一类历史性的范畴。这是原则表述科学与微观史实不精准的共存。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在这里仍然集中使用了八个“一定的”定语,格外突出。在整个文本中,马克思使用了近15处不同的法文中“一定的”、“既定的”词语。可以再次确定,这个法文语境中的“一定状况”(certain état)正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表述中区别于社会唯物主义最重要的界定,它的话语内涵就是着眼于社会生活的一定存在。我以为,这个“一定的”方法论规定,正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中所确认的那种特定历史性生存的本体规定,即特定的时间与空间结合中人类一定的社会历史存在(即那个在德文语境中刻意缺席的Dasein)。
第二,这个一定的社会发展状态是由特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这导致了一定的社会生活出现的社会关系必然是历史的和暂时的,这种社会关系的历史性和暂时性同时决定了一切观念的历史性质。这是马克思超出一切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根本点,因为它彻底否定了资产阶级社会的永恒性假相。以马克思此时获得的见解,“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的(transitoires et historiques)形式。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leur mode de production),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2]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更强调的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和实践活动方式决定了社会关系的性质。这个“特定的生产方式”也正是德文中不在场的定在方式的缺席之处。并且,一切意识和观念都是一定的生产方式之上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历史的、暂时的抽象反映。这当然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另一重要原则。显然,传统唯物史观中那个抽象的“物质决定意识”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一语是非科学的表述。历史唯物主义意识观的准确表述应该是一定的社会存在(社会定在)决定所有意识。
马克思(左)与蒲鲁东(右)
在这封信中,马克思指认蒲鲁东所使用的经济学概念经常是“在想象的云雾中发生并高高超越于时间和空间的”。通俗地说,就是脱离了一定的社会生活与境。马克思尖锐地批评了蒲鲁东将分工、机器和所有制等经济范畴视为抽象的非历史性概念观点,指出这种错误的实质是“没有理解把资产阶级生产(la production bourgeoise)所具有的各种形式结合起来的联系,不懂得一定时代(une époque déterminée)中生产所具有的各种形式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le caractère historique et transitoire)”。[3]这也就是说,一定的时代中生产方式是具有历史的、暂时的性质,这种历史性发生的déterminée性质也决定了这些社会关系的观念抽象的一定性质,所以,资产阶级的经济范畴只是资产阶级社会关系的特定现实关系的抽象,在本质上,这些范畴同样是历史的、暂时的。这一观点,也是历史唯物主义异质于所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地方。马克思说,
蒲鲁东先生主要是由于缺乏历史知识而没有看到: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leurs facultés productives)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rapports);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他没有看到:经济范畴(les catégories économiques)只是这些现实关系(ces rapports réels)的抽象(des abstractions),它们仅仅在这些关系存在的时候才是真实的。[4]
当然,进一步看,不仅是经济范畴,整个意识活动和精神现象都会是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特定观念产物。马克思说,就是“适应自己的物质生产(leur productivité matérielle)水平而生产出社会关系的人,也生产出各种观念、范畴,即这些社会关系的抽象的、观念的表现。所以,范畴也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这是历史的和暂时的产物(des produits historiques et transitoires)”。[5]这也就是说,广义历史唯物主义中的意识观的本质,马克思除去用社会生活中的相互关系作为意识活动的基础,还特别强调了这种结构性关系制约的历史性规定。
其次,在不久后出版的、同样用法文写作的《哲学的贫困》(Misère de la philosophie. Rèponse a la philosophie de la misère de M. Proudhon.Paris ,1847)一书中,马克思公开表达了上述第二个观点。他明确指出,蒲鲁东和一切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的观点都不过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理论反映。“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productivité matérielle)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les principes, les idées, les catégories)。”[6]这是马克思上述历史唯物主义意识观构境的第一层面。这也就是说,一个社会中出现的思想观念,总是特定社会关系的主观映现。第二构境层中,马克思则进一步指认,“所以,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relations)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produits historiques et transitoires)。”[7]这是蒲鲁东根本无法意识到的问题。为了说明这一观点,马克思还特意举例说,“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例如,与权威原理相适应的是11世纪,与个人主义原理相适应的是18世纪”[8]。每种观念都有其产生的一定的时代,都是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特定抽象和反映。这还是那个已经缺席的gesellschaftlichen Dasein在法语复构中的特定重构。
《资本论》封面
可以看到,马克思的这个作为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关系抽象的历史唯物主义意识观,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再一次得到强化。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定在(gesellschaftlichen Dasein)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9]有趣的是,在1945年一直到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公开发表,马克思在公开发表的论著和自己并没有发表的手稿中,他始终没有使用定在和社会定在这一类概念,可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公开阐述自己的科学社会主义观念时,却突然使用了这一概念。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创立以来,社会定在概念的第一次出场。gesellschaftlichen Dasein概念的突然在场,意味着一种可能,马克思刻意避免使用哲学术语的逻辑构境压抑即将被解除了,但这还会有一个过程。定在、定在方式等概念的重新在场突现于《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中。
其三,在1849年出版的《雇佣劳动与资本》[10]一文中,马克思再次描述了自己用以研究经济学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在这里,我们仍然看到马克思还是强调了物质生产是社会经济的基础,物质生产必须以一定的方式才能得以发生。马克思说,
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联系(sich beziehen)。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bestimmte Weise)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bestimmte Beziehungen und Verhältnisse);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die gesellschaftliche Beziehungen und Verhältnisse)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11]
这显然是所有社会生活中都必须发生的客观前提:人与自然发生关系的物质生产总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的生产,而且必然是一定方式结合起来的人与人之间“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的社会关系范围内,才会有以一定的形式构成的人对自然的物质生产实践过程。也是在这里,我们再一次遭遇这个关键性的bestimmte Weise,即不在场的定在方式的替身。不难看出,在这里的经济学研究中,马克思还保持着对Dasein等有思辨哲学旧嫌概念的压抑。
当然,马克思在这里以大段的篇幅讨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引出对现实资产阶级社会经济关系的批判,特别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对这种经济关系性质的意识形态遮蔽,即资产阶级社会关系的天然性和永恒性。这一点,与他不久前在《致安年柯夫的信》和《哲学的贫困》中讨论一定的社会关系具有历史性和暂时性的辨识焦点一致。所以,马克思指出,
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bestimmten Verhältnissen)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沙糖并不是沙糖的价格一样。[12]
显然,这里的bestimmten Verhältnissen就是黑格尔在《法哲学》中那个在否定语境中在场的经济关系定在。黑人是黑色皮肤的人种,并不是天生的奴隶,只是在一定的奴隶制度下他们才沦为奴隶。同理,机器如果不投入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一定经济关系中去,它就不可能成为盘剥劳动者的固定资本。实际上,马克思特别想指认出的是,资本也是一种一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社会关系。他很快会认识到,正是这种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关系构成了这个“资产阶级”社会的本质,这样,他就开始接近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科学透视。
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bürgerliches Produktionsverhältnis),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构成资本的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难道不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不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bestimmten gesellschaftlichen Verhältnissen)下生产出来和积累起来的吗?难道这一切不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内被用来进行新生产的吗?并且,难道不正是这种一定的社会性质(bestimmte gesellschaftliche Charakter)把那些用来进行新生产的产品变为资本的吗?[13]
很显然,马克思正是在运用他不久前刚刚获得的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构序逻辑,他同时使用了五个“一定的(bestimmt)”,来说明自己对资本关系特定性质的认定。在一定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正是历史唯物主义这种的一定社会存在场境(即不在场的社会定在构境)的方法论,直接促进了马克思在经济学认识上的一定程度的深化,同时,这也是他从政治立场上透视仍然停留在流通领域的“资产阶级社会”,更加深入地认识到资本关系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批判的根本转变的开始。关于这一重要问题,我们也将在下面专题讨论。
2、“社会存在限定意识”背后的一定性
在进入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语境之前,我还应该特别指出,恰恰是马克思在1959年公开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14]中概括自己研究经济学的方法时,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做了一次比较完整的表述。其中,马克思又刻意没有使用定在这样的概念,这倒与他已经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对定在概念群的轻松使用形成鲜明对比。马克思在这一著名的《序言》中写道: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bestimmte, notwendige)、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bestimmten Entwicklungsstufe)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bestimmte gesellschaftliche Bewußtseinsformen)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Es ist nicht das Bewußtsein der Menschen, das ihr Sein, sondern umgekehrt ihr gesellschaftliches Sein, das ihr Bewußtsein bestimmt)。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vorhandenen)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Entwicklungsformen)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sozialer Revolution)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15]
马克思与恩格斯
虽然,马克思没有直接使用他自己在经济学研究手稿中已经放开的定在概念群,可这里的表述仍然生成着我们已经十分熟悉的那个一定的现实的具体的历史时空与境,如果重新梳理一下可得以下三个原则和不同构境层:第一个构境层是明确表述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唯物主义立场,但这不再是抽象的哲学唯物主义中那个物质第一性或者物质决定意识,而是“社会存在(gesellschaftliche Sein)”限定(bestimmt)人的全部意识。不仅仅是“社会意识”!有趣的是文本事件为,马克思在这里不仅没有使用他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使用的定在(Dasein)或者社会定在(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而使用了他自己在所有文本中唯一一次出现的社会存在(Gesellschaftliches Sein)。而传统哲学解释构架恰恰是从这里引申出那个狭义的作为部门哲学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则: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文本表述中的故意回避,因为这是马克思第一部经济学研究的学术著作的引言,他尽可能不去使用难懂的哲学术语,所以他使用了常识中都能理解的存在(Sein)概念。并且,在这一表述之后,马克思对其的进一步阐释中,这个社会存在的具体构境还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存在。在汉译文本中,由于一般都是将gesellschaftliche Dasein(社会定在)误译为社会存在,所以,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使用gesellschaftliche Dasein的地方,在汉译文本中则多次出现了原文中并不存在的“社会存在”的概念,这大大支撑了传统教科书体系中那个“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伪命题。遗憾的是,这一严重的重译,在中文第二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仍然没有得到校正。
其实,马克思自己详细诠释了上述原则的具体构序意向,这又分为两个构序质点:一是用多个bestimmt对这个常识中的存在概念进行了特定的构序界定,这就是第二构境层中出现的一定的特设语境:作为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上,必然生成一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与人的生产关系,一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一定历史结合就是一定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这个一定的生产方式就是社会存在的本质,或者说这个社会存在中最根本的东西就是生产方式的定在!也就是生产的定在方式。二是明确指认,这个决定了整个社会存在本质的生产方式的定在不仅决定意识,而是“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也就是说,社会存在限定意识的背后,还是那个定在概念缺席中的一定性的具体时空场境。
第三构境层是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进一步提出一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在这个特定的现实基础之上,则生成一定的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其中也包含着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这是多重关系和结构的构序逻辑。然而也是在这里,马克思的表述出了一点问题,因为他还在说明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原则,但由于他此时还没有看到摩尔根[16]的《古代社会》(Ancient Society)[17],所以,他并不知道经济结构和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在原始部族生活中是根本不存在的。而当传统教科书体系将这一可以理解的失误凝固化为贯穿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社会基本矛盾”时,这就导致了严重的误解。可能也因此,阿尔都塞对马克思的这一文本进行了批评性的评价,他说,“马克思的有些著作极其含糊不清,其中(不用过多列举)首推1859年出版的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这个文本一直以来都是第二国际和斯大林的圣经”。[18]阿尔都塞的批评可能主要意指于此。
第四构境层是动态的历史构序维度。当作为决定社会定在本质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的量变超过一定的度,必然与凝固化的生产关系现成定在发生冲突,其结果只能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在这里马克思使用了后来海德格尔特意重构过的vorhanden(现成在手状态)。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将导致整个经济基础发生彻底的重构,由此再引起全部上层建筑的革命。这也就是说,社会结构的变革总会以社会革命的方式发生。马克思认为,
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treu zu konstatierenden)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ideologischen Formen)。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vorhandenen Konflikt)中去解释。[19]
显然,在这种变革中,马克思区分了可以用自然科学精准地加以指认的物质生产方式的一定质性变化,以及在意识形式中复杂的矛盾冲突,依他的观点,这种意识现象中的变革只能是一定的社会矛盾冲突的特定观念反映。
我们还可以看到,也是在这里,马克思对第四构境层还进行了进一步的延伸讨论。他认为,
无论哪一种社会塑形(Gesellschaftsformation),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生存条件(Existenzbedingungen)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materiellen Bedingungen)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20]
这也是马克思十分著名的一段表述。因为这是他关于生产方式质变所导致的社会革命发生的前提和可能性的断言。一是我们需要注意到马克思这里使用的Gesellschaftsformation一词,过去,我们将其在汉语中译作“社会形态”,仿佛马克思是在对一个个静态的社会机体的辨识,而实际上,马克思的formation是在关系建构的发生学意义上使用的。因为我会在下面的专门章节中讨论这一概念,在此就不展开讨论了。二是马克思专门说明了一个情况,即一个社会塑形(功能性的生产方式构序)中所包容的生产力功能和水平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之前,这个生产方式是不会退出历史舞台的。三是一种代表了一种新的社会塑形的新型生产关系,当它自身还没有在旧的社会塑形中完整地生成,它是不可能出现的。四是一切社会革命和解放的任务,只有在打碎旧的社会塑形方式的条件,即“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它才可能成功。
我认为,虽然在《序言》的这一经典表述中,马克思没有直接使用定在和社会定在概念,但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定的社会生活场境是这一表述的本质。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序言》完成前的《19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定在概念群的功能性突现中明晰地看到。
3、经济学语境中的社会定在和定在方式
在50年代初完成《伦敦笔记》(London Hefte)之后,马克思在1857-1858年开始了自己独立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其成果就是著名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Ökonomische Manuskripte,1857/1858. 以下简称《大纲》)[21]。在我看来,这是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科学思想实验,也是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深化,即马克思在面对经济的社会形态中所生成的狭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作为科学的社会批判理论——历史现象学的形成过程。可能也因为是自己的思想实验,而不是为了公开发表写下的研究性手稿,所以他并没有刻意回避哲学概念的使用,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手稿中,他竟然一百二十五次使用Dasein概念,四次使用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 (社会定在)[22],同时也六次使用Daseinsform(定在形式)、十次使用Daseinsweise(定在方式),以及Materielle Daseinsmomentten(物质定在环节)和Dasein als Gesellschaftkörper(作为社会体的定在)[23]等词组。可以说,这是马克思主义创立后,定在概念群在马克思自己思想构境中的重要突现。其中,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定在概念在历史唯物主义话语构境中的原初逻辑位置。
首先,是经济学构境中出现的个人主体定在。在《大纲》的开始,马克思一上来就否定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中作为主体设定的孤立的个人(斯密、李嘉图喜欢谈论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之假象。马克思说,所有生产一定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的。“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bestimmte)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24]这当然是历史唯物主义中那个现实的个人,现实的个人就是处于定在关系之中一定性质生产中的个人。这是因为,所有的个人都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之中的,“生产本身的目的是在生产者的这些客观定在条件(objektiven Daseinsbedingungen)中并连同这些客观定在条件一起把生产者再生产出来。”[25]这个定在条件,就是原先在定在空场构境中的bestimmte社会历史条件。所以马克思说,现实中存在的个人“应该具有社会人的一定性质,即他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的一定性质,因为在这里,生产,即他获取生活资料的过程,已经具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社会性质”。[26]比如,马克思指认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之前的原始部族生活中,自然形成和传统的血缘关系决定着部族生产中的个人定在,
在所有这些形式中,发展的基础都是单个人对公社的被作为前提的关系——或多或少是自然地或又是历史地形成的但已变成传统的关系——的再生产,以及他对劳动条件和对劳动同伴、对同部落人等等的关系上的一定的、对他来说是前定的、客观的定在(ein bestimmtes, ihm vorherbestimmtes objektives Dasein)。[27]
马克思在这里使用了前定的(vorherbestimmtes)和客观的定在这一十分精准的表述,来说明在任何社会生活中,一定的生产关系对个人主体的重要规制作用。我们不难看到,历史唯物主义中那个一定的历史构境在这里仍然是关键性的强构序意向。在整个文本中,马克思五百六十四次使用bestimmt。含“bestimm”的词一千五百一十七次,其中包括动词bestimmen及其变位形式bestimmt,名词Bestimmung, Werthbestimmung, Bestimmtheit, Formbestimmtheit等。不同的地方在于,马克思现在已经比较自如地使用他在一个时期中故意遮蔽起来的Dasein概念。bestimmt只是起对定在概念的辅助构序作用。
马克思在奋笔疾书
其次,作为一定生产关系之中个人定在之上的社会定在。在马克思这里,社会生活中并不仅仅只出现一定的现实个人定在,还有一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定在关系建构起来的社会定在总体。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构境中更重要的观点。比如,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下,个人总是处于一定的资本关系的支配之下的,他不可能超出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社会定在过程之外。所以马克思说,
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个人的最终占有,再生产出处于原有关系的个人,即处在他们对于生产过程的原有关系和他们彼此之间的原有关系中的个人;再生产出处在他们的社会定在(gesellschaftlichen Dasein)中的个人,因而再生产出他们的社会定在(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即社会(Gesellschaft),而社会既是这一巨大的总过程的主体,也是这一总过程的结果。[28]
这是说,在资本主义的商品-市场经济中,处于消费过程中的个人主体总是一定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的结果,这种特殊的个人的社会关系定在是整个资产阶级社会定在的基础。在马克思看来,个人与社会会是一个双重关系定在,即既是社会定在的主体,也是其客观结果。并且,社会定在决定了一种社会生活的本质。这是我们原先无法看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定在概念在正常使用中的功能话语。
其三,作为关系场境存在的社会定在的非实体性。请一定注意,马克思这里的社会定在,并不是可直观的物质实体,而是由不同个人活动建构起来的复杂社会关系场境,个人与自然存在都由此获得一种新的社会定在形式。比如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商品的价值定在,就不是一种可见的物,而是一种社会关系的结晶。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性观点。“价值规定本身要以社会生产方式(gesellschaftlichen Produktionsweise)的一定的历史阶段(gegebne historische Stufe)为前提,而它本身就是和这种历史阶段一起产生的关系,从而是一种历史的关系(historisches Verhältnis)。”[29]马克思说,商品的属性和表现形态本身,都不是我们通过感官直接能够把握的经验现象,这正是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所指认的社会存在和社会关系的本质规定。这是历史唯物主义中所指的那个非直观的物。但是,只是在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现象学中,这种物的关系性存在才更突出地表现出来。
其四,是作为整个社会生活基础的物质生产的定在。社会定在的根本性基础是物质生活条件的生产与再生产。但是,马克思认为,“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bestimmten gesellschaftlichen Entwicklungsstufe)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30]。马克思明确不赞成作为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对象的前提——没有具体历史社会定在的一般生产。在他看来,“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bestimmten Gesellschaftsform)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居有(Aneignung der Natur)”。[31]按照前述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一旦提及生产就只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生产,即“把历史发展过程在它的各个阶段上一一加以研究,或者一开始就要声明,我们指的是某个一定的历史时代(bestimmten historischen Epoche)”。比如马克思此处将要研究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定在(商品-市场经济关系)中的一定生产。
其五,一定性质的生产定在决定着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其他环节的定在。比如在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中,“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bestimmte Verhältnisse)。[32]这个“一定关系”的社会历史规定,也正是马克思超出一切过去政治经济学学家的重要质点。在《大纲》中,我们可以在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每一个具体的经济学微观研究视点中看到这一点。比如马克思指认,在任何社会生活中,根本不会存在抽象的人的需要,一切需要都只能是“从个人的社会定在(dem gesellschaftlichen Dasein)所产生的需要”。[33]在马克思那里,一定性质生产的社会定在将规定社会生活的所有层面。
对于上述观点,马克思做过一个重要的总体分析。也是在这个概括性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了定在形式概念的出现。马克思说:“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historischen, sozialen Wissenschaft)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个一定(bestimmten)社会即这个主体的定在形式(Daseinsformen)、存在规定(Existenzbestimmungen)、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因此,这个一定社会在科学上也决不是在把它当作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开始存在的”。[34]这是我们在《哲学的贫困》中已经进入过的定在概念和定在方式不在场状态下的历史唯物主义意识观的思想构境,一切观念都只能是一定的时代的产物。这是说,无论是在任何社会科学和历史科学的研究中,说大一点,在一切对现实存在的认知中,观念范畴永远只能是对一定社会定在的认知,而不是抽象的物质对象,这是一个大前提,并且,范畴只是能表现这个社会定在和生存规定的构序方式,这是定在形式概念的基本含义。还原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构境中,这里的定在形式当然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一定社会定在中怎样生产的生产方式。在这里,也就是一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以资本为统治关系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在这里,马克思举例说,美国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今天“资产阶级社会的最现代的定在形式(der modernsten Daseinsform der bürgerlichen Gesellschaften)”。[35]也是在此处,马克思书写下一个著名的警句:
在一切社会形式(allen Gesellschaftsformen)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bestimmte Produktion)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Verhältnisse)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allgemeine Beleuchtung),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Äther),它决定着(bestimmt)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最重要的定在(hervorstechenden Daseins)的特殊比重(spezifische Gewicht)。[36]
马克思明确告诉我们,在一定的社会历史发展的阶段上,社会生活中并非只存在单一性质的生产定在形式,但必定会有一种生产关系居主导地位,它就像以太一样决定着不同生产关系在社会定在中的比重。比如在资本主义社会定在中,被否定的封建宗法式的关系,甚至原始部族生活不同程度地存在,可此时资本关系是占据统治地位的“普照的光”,它决定着其他不同生产关系在社会定在形式中的比重。
在后来公开出版的《资本论》三卷中,马克思七十余次使用Dasein概念,三次使用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 (社会定在),九次使用Daseinsform(定在形式)、十四次使用Daseinsweise(定在方式),也使用过功能性定在(funktionelles Dasein)[37]等概念和词组。特别是在未经恩格斯修订的《资本论》第一卷中,1867年版含“dasein”的单词共32次,1872年版则含“dasein”的单词共23次。
马克思及其著作
我注意到,社会定在(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概念只在《资本论》第一卷1872年版出现过一次,是马克思在谈到商品的价值对象性问题时所使用的。他认为,
一个商品所以获得一般的价值表现,只是因为其他一切商品同时也用同一个等价物来表现自己的价值,而每一种新出现的商品都要这样做。这就表明,因为商品的价值对象性(Werthgegenständlichkeit)只是这些物的“社会定在”(,,gesellschaftliche Dasein''),所以这种对象性也就只能通过它们全面的社会关系来表现,因而它们的价值形式必须是社会公认的形式。[38]
可以看出,在这里马克思是将在初版中缺席的gesellschaftliche Dasein专门加上的,并且,他在社会定在概念上小心翼翼地打上了引号,这显然是他对社会定在概念的突然在场表达一种特设说明:这是一个哲学概念。更有构境意味的文本事件还有,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的修订中,如何在法文构境中表达此语境中的这一概念呢?我们知道,在法语中原先并没有与Dasein相对应的概念,更不要说gesellschaftliche Dasein了。[39]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我们看到了马克思修改过的这同一段文本:
一种商品所以获得一般的价值表现,只是因为其他一切商品同时也用同一个等价物来表现自己的价值,而每一种新出现的商品都要这样做。而且,很显然,从价值的观点来看是单纯社会物的商品也只能通过它们的一切相互关系的系列才能表现这种社会存在(cette existence sociale);因而它们的价值形式必须是社会公认的形式。[40]
应该说,马克思的这段表述在法语构境中还是有一定的重构。关键是那个在德文中被打上了引号的gesellschaftliche Dasein,在法文中变成了cette existence sociale,这里的一定存在就是定在。在一定的构序意向中,这也证明了我们在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本复境中,对定在概念的特殊不在场状态的分析是正确的。马克思恩格斯总是用“一定的存在”代替了定在的缺席。不同语言构境中的同位替换可以十分清晰地突显这一构序质点。
社会定在概念在《资本论》第二卷中没有出现,在第三卷(1894年版)中出现了两次。都是在马克思讨论货币时使用的。一是马克思指认货币作为“财富的这个社会定在(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就表现为彼岸的东西,表现为社会财富的现实要素之旁和之外的东西(Ding),事物(Sache),商品”。[41]二是马克思谈到货币“作为纸币,商品的货币存在只是一种社会定在(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42]在这两个地方,马克思都是说明货币作为一种可以直观的财富和纸币实在,不过是一定的社会定在——资产阶级经济关系的现实抽象。这里的社会定在,当然是马克思方法论支援背景中的历史唯物主义关键概念。不过,在这里马克思没有再刻意回避它的在场。
由此可以看出,在1857年之后,马克思无论是在说明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逻辑,还是在具体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都已经彻底摆脱了历史唯物主义创立时,对传统思辨哲学话语整体的刻意回避。如同他重新启用科学的异化概念一样,社会定在和定在方式等概念,开始直接成为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表述的关键词,也成为他批判资本主义事物化经济关系的重要概念。我觉得,现在是恢复社会定在概念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真实地位的时候了,不是抽象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是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定在决定人们的全部观念。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7页。马克思在这里专门使用了区别于la société bourgeoise(资产阶级社会)的la société civile。马克思在此信中五次使用这一术语。在这里,la société civile显然不是特指政治性的资产阶级社会,而是意指黑格尔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关系结构。这个区分在德文中倒没有表现出来。参见Gesamtausgabe(MEGA2)Ⅲ/2,.Berlin: Dietz Verlag, 1979,S.71.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8~479页。参见Gesamtausgabe(MEGA2)Ⅲ/2,.Text,Berlin: Dietz Verlag, 1979,S.72.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2页。参见Gesamtausgabe(MEGA2)Ⅲ/2,.Text,Berlin: Dietz Verlag, 1979,S.74.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2页。参见Gesamtausgabe(MEGA2)Ⅲ/2,.Text,Berlin: Dietz Verlag, 1979,S.75.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4页。参见Gesamtausgabe(MEGA2)Ⅲ/2,.Text,Berlin: Dietz Verlag, 1979,S.77.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44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44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48页。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51页。此处原中译文将gesellschaftlichen Daseins译作“社会存在”,我将其重新译为“社会定在”。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 Werke, Band 4, Berlin/DDR 1959, S.480.
[10] 这一文本的原型,是马克思在1847年底在布鲁塞尔关于资本与劳动关系的多次演讲。1848年2月,马克思开始修改这一文本。1949年4月,这一文本以连载的社论形式公开发表在《新莱茵报》上。1880年,这本书以单行本在布勒斯劳出版。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86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86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87页。
[14] 《政治经济学批判》是马克思公开发表的第一部政治经济学著作。写成于1857~1858年,1859年6月由柏林敦克尔出版社出版。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页。
[16]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1818 -1881):美国人类学家,进化学派人类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1975年被选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1879-1880年担任美国科学促进会主席。主要著作有:《易洛魁联盟》(1851)、《人类家庭的亲属制度》(1871)、《古代社会》(1877)、《美洲土著的房屋和家庭制度生活》(1881)等。
[17]《古代社会》(Ancient Society ,Published by Henry Holt and Company, New York.1877.)是摩尔根的人类学研究名著。该书写于1871~1877年,1877年在美国出版。此书全面地提出了社会进化的理论,阐述了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摩尔根通过研究印第安人和世界其他地区的部落及希腊、罗马等古代民族史,揭示了氏族的本质和氏族制度存在的普遍性,证明母系制先于父系制,说明氏族制度发展的结果必然产生它本身的对立物的国家,进而说明了人类社会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从原始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的发展。
[18] [法]阿尔都塞:《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优先性》,吴子枫译,《文景》2013年第1期。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页。
[21] 后来前苏联、东欧学者根据马克思一封书信的内容将其标题拟定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1857-1858年》(Grundrisse der Kritik der politischen Ökonomie 1857/1858)。后来在西方学术界关于这一文本的讨论中,人们通常简称其为Grundrisse(大纲)。
[22] 马克思在文中分别使用了Gesellschaftliches Dasein(一次),Gesellschaftliche Dasein(一次),Gesellschaftlich Dasein(两次)。
[23] MEGA Abteilung II/ 1, Text, Berlin: Dietz Verlag 1976, S.581。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8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8-489页。中译文将此处的Daseinsbedingungen 误译为“存在条件”,我改为“定在条件”。MEGA Abteilung II/1, Text, Berlin: Dietz Verlag 1976, S.399.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04~405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8页。
MEGA Abteilung II, Band 1, Text, Berlin: Dietz Verlag 1976, S.391.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113页。
MEGA Abteilung II, Band 1, Text, Berlin: Dietz Verlag 1976, S.593.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05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2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页。中译文将此处的Aneignung译作占有,我将其改译为区别于德文中Besitzens(占有)的“居有”。参见Karl Marx :Grundrissen,Gesamtausgabe(MEGA2)II/1,Text,Berlin: Dietz Verlag, 1976,S.25.
[3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6~37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2页。MEGA Abteilung II, Band 1, Text, Berlin: Dietz Verlag 1976, S.152.
[3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页。中译文有改动。译者将此处的Daseins形式一词译作存在形式,我改译为“定在形式”。参见Karl Marx :Grundrissen,Gesamtausgabe(MEGA2)II/1,Text,Berlin: Dietz Verlag, 1976,S.41.
[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页。中译文有改动。译者将此处的Daseins形式一词译作存在形式,我改译为“定在形式”。MEGA Abteilung II, II/ 1, Text, Berlin: Dietz Verlag 1976, S.39.
[3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页。中译文有改动。译者将此处的Daseins一词译作存在,我改译为“定在”。Karl Marx :Grundrissen,Gesamtausgabe(MEGA2)II/1,Text,Berlin: Dietz Verlag, 1976,S.41.
[37] MEGA Abteilung II/ 6, Text, Berlin: Dietz Verlag 1987, S.151.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3页。Karl Marx :Grundrissen,Gesamtausgabe(MEGA2)II/6,Text,Berlin: Dietz Verlag, 1987,S.41.
[39] 据刘冰菁博士的考证,作为名词的Dasein,直到18世纪才传入法国,被翻译为“existence”。但随着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1927年德国出版,将Dasein翻译为“être-là”(Être-au-monde, Être-pour-la-mort)(François Vezin, « Traduire Heidegger : Le mot Dasein », Le Débat, no 40, 1986;Être et Temps,1990)。
[40] [德]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45页。Karl Marx :Le Capital-1,LE TEMPS DES CERISES, éditeurs, 2009.p.86.
[4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9页。MEGA Abteilung II, II/ 15, Text, Berlin: Dietz Verlag2004, S.565.
[4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0页。MEGA Abteilung II, II/ 15, Text, Berlin: Dietz Verlag 2004, S.535.
作者:张一兵,南京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哲学系博士生导师,210023
原文《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社会定在概念》载于哲学研究201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