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逊 | 《资本论》与辩证法
原文选自《重读<资本论>》[美]詹姆逊著,胡志国、陈清贵译,第6章
在我们的解读中,“绝对的、一般的资本规律”被看成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系统的再现的核心,或更准确地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系统的构建的核心(我们已经辨别出来的两个高潮是封闭的时刻,而不是总体的时刻)。有了这个主张生产力等于贫困的“规律”,我们来到这样一个点上:在这里系统的其他部分尽收眼底,也就是,明显成为一个总体。(各种比喻节点——它们从属于这个中心表述——也已被证明是让人们可以望见更大系统的东西的时刻,而不是起装饰作用的。)
在第一卷的这一中心时刻,如此让人着迷、让人震惊的否定和肯定的统一当然是辩证的——我们在最通常为人接受的意义上使用辩证一词。这个表述中的每一边都无可避免地昭示着另一边,人类的痛苦和技术生产力合而为一,快速的科技进步从生命耗费中现身出来(从历史上说,无法与所谓欠发达国家的贫困相匹配)。
我们这里的目的不是保护《资本论》的“真理”,让其免受反马克思的敌人的攻击(他们对劳动价值理论的有效性、价值向价格的转变、利润率趋于下降的反对,都是从这种“反映论”真理观的角度建立起来的)。相反,无论《资本论》是否站得住脚,它都是对一个系统的再现。但我们的分析似乎更严峻地受到马克思主义内部对辩证法的批判的危害,这些人企图把《资本论》改写成一本完全不同的书。所谓的“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现在已经被它之后的后马克思主义创立者抛弃了)[1]旨在把传统马克思主义或辩证马克思主义翻译成一个能满足两个基本原则的方法。第一个原则在虚无缥缈的微观经济学旗帜下,提出一个存在主义的要求:任何属于资本主义系统或总体的东西,都在个人经验中具有对应物或基础。这等于取消了本质与现象的黑格尔辩证法(马克思论述本质和现象时说过,如果二者在现实生活中等同了,“科学就不必要了”[2])。无论是不是有意,这个特别的观点(此观点也可用来反对精神分析学说和弗洛伊德关于潜意识的学说)导致价值与价格之间的区别被消除了,而这一区别是《资本论》大部分内容的核心。[3]
这种方法的第二个原则决绝地抛弃了黑格尔逻辑,回到遵循非对抗原则的古老的亚里士多德逻辑或常识逻辑中。那就是说,这种对马克思的改写不是偶尔才属于非辩证,相反,它是以驱除与黑格尔关系密切的辩证法为中心目标的。这一目标,即剔除马克思身上的黑格尔色彩和辩证法色彩,是科尔施和阿尔都塞的共同追求,尽管原因不一样。科尔施以他的“具体化”的历史方法为名[4],阿尔都塞则以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为名(尽管属于“结构”类型,而后来其类型难以确认)。两种情况的结果也很不一样:科尔施最终放弃了正统马克思主义,走向了议会共产主义和一种无政府主义;阿尔都塞则留在了共产党内,从内部批评正统马克思主义,他把正统马克思主义和斯大林主义联系起来,并系统地将其归为一种黑格尔唯心主义。然而,科尔施的“具体化”方法在历史主义的外衣下,保留了许多我们仍然可以视为辩证法的东西;阿尔都塞则试图以结构组合和制度机器为形式,改写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老式辩证法的实质。
不过,从马克思身上“分析地”除去辩证法可能采用的形式,在“绝对的、一般的规律”的事例上,是很容易想象的。经过亚里士多德逻辑改写后,这个规律就是,技术的进步导致就业减少。[5]这显然是非对抗的,会让我们得出最熟悉不过的社会民主主义结论,即,福利、创造新的就业类型,以及其他凯恩斯式解决办法。正是因为它们没能把资本主义看做一个系统,所以都不能动摇作为一个体系的资本主义的根基。辩证阐述的震惊意在强调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生产方式的那个致命的一贯性。资本主义的扩张不是通过社会民主主义改良就能随意阻止的。它在积累新价值之外,会继续产生不断扩大的失业后备军,现在失业已经达到世界范围了。目前,利润驱动(其本身已经成为资本主义系统核心的、不可或缺的意识形态)已经被“减小规模”意识形态放大、充实了。根据这种意识形态,银行和投资会以“效率”为名,回报有能力产生更多失业的制度。但这些发展并非偏离正轨,它们是资本主义合乎历史逻辑的、不可避免的扩张;马克思“绝对的、一般的规律”是想强调这种动力,而不是仅仅哀伤地把它看做这样那样的国家商业文化多余的或可以避免的策略。
那么,在这样“分析地”修正或纯粹阉割《资本论》的辩证法的时候,丢失的就是否定和矛盾的中心地位。把否定和“批评性”从知识实践和经济实践中逐渐清除出去,会导致社会实证化,阿多诺对这种社会实证化进行了极雄辩的哲学批驳;而对于德勒兹(德里达以另一种方式)以差异为名对否定的细致驳斥,我们很难视其为对这种普遍实证化的辩护,而应看做从不同的哲学角度以不同的符码进行的批判,在他的批判中,否定性已经成为一种积极的力量。
詹姆逊
马克思自己的辩证法实践不再立足于把黑格尔的否定有计划地作为一个哲学口号进行辩护。我们甚至可以说,在马克思那里,哲学——即,哲学抽象——通过实现自我而取消了自我,如同他在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主张的那样。这个过程我们可以通过在著名的异化讨论中采取一个不同的立场来说明。这个不同的立场既避免了阿尔都塞对其中所谓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拒斥,又避开了马克思早期手稿辩护者们的人道主义。在这里的解读中,我们已经发现的是,异化概念——在最地道的黑格尔意义上使用这个词,即,我首先把产品作为与我相分离的东西生产出来,由此异化我自己的生产,让其作为完全外在的事物和力量面对我——被深深地植入了《资本论》的结构。在著作中,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工人阶级打造了自己的“金锁链”,把自己的工资提前借给资本家,并通过自己的剩余劳动促进了剩余价值的积累,甚至不忘鼓励资本主义发明、引进新技术作为对自己的抵制的回应。在这里我们明显发现了异化的形式和活动,只是没有贴上哲学标签。在这个意义上,与其把这种运作看做是对哲学的取消,不如看做是以一种新的方式完成了哲学。这就是马克思在他著名的口号中建议我们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时表达的意思(《大纲》,101页)。传统哲学的确是对抽象的征服,是普遍概念从野性的思维*的“繁荣、热闹的混乱”中的现身,是柏拉图的理念在古希腊哲学发端的时候与物质载体的脱离。由此,马克思的具体不是什么第三项或黑格尔式的抽象“向自身返回”,而是对现代性特有的学科分类的取代,是对作为普遍联系的总体性的发现:在这个事例中,就是发现被称作异化的抽象化就是在现实中以及在作为新兴系统的资本主义对社会的总体化中发生作用的异化的动力的符号和表征。
当我们发现异化是一种形式而非一个观点或概念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处于辩证的而非经验主义的亚里士多德的世界中了。在这个新的世界中,“否定物的劳作和痛苦”(黑格尔语)无处不在,我们也不再需要那个特定的概念了。留下的是基本的矛盾观念。关于这个观念,我们必须认定:它和对立面的统一是一回事,这些对立面不再需要被等同于、被标记为正面的和负面的,因为辩证意味着它们之间地位的永恒变化,意味着一个向另一个的不断转换。对这一点更专业地说一下,这意味着那著名的“同一与非同一的同一”和“同一与非同一的非同一”完全是一回事;这样,恐怕旧式的哲学真的走到了尽头,而且也不可能“断定”资本主义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好的还是坏的,因为——按照《共产党宣言》的说法——资本主义是两面兼有的。
好与坏是我们通常认为的日常普通语言的一部分,如我们随后会看到的,辩证法不能提议以某种新的乌托邦的东西的名义取消这个部分(即使它也怀有尼采式的超越这个特定二元对立——以及其他所有对立——的打算)。于是我们就和这个对立无法分开了,这一点我们尽可以随意强调。马克思为什么要强调资本主义的破坏性是非常明显的;但除了马克思本人对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兴趣,为什么他会希望我们强调资本主义的积极面,就不那么容易理解了。然而,这一特别的强调——我们今天已经明显忽略了——也是致使马克思献身未来和历史发展的东西。从这个视角看,我们必须警惕从道德角度对资本主义进行指责,提防退回到更朴素的过去,抵制那些在这个巨大的、超人类的系统发展中仍然处在人类层次上的东西的诱惑。无论如何,在为资本主义“说好话”(作为不断革命和创新的资本主义)和“说坏话”(作为剥削和统治的资本主义)之间进行选择,其实都是一个政治选择,而不是逻辑的或科学的选择:这个选择,无论人们在政治上会受负面因素(愤怒)驱动还是正面因素(希望)驱动,都必须根据当下情境做出决定。
但这样的选择性似乎会滤干正负对立的所有内容,并将重新阐释的任务再次交给情境(情境本身也会被阐释)。事实上,我认为,这基本上就是辩证思维能带来的好处。在其中,甚至我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的东西,即矛盾“观念”,也必须在形式上把握,而非作为任何具体内容。我必须再次强调,我是把矛盾和这里已经详细讨论过的著名的对立面的统一看做一回事的。这明显会将辩证法引回它的根本机制或最根本的部分,也就是二元对立的部分(我们已经在上文通过二元对立最有力的形式之一即伦理二重性讨论了它的弱点)。事实上,我已在别的地方暗示过,结构主义的出现点燃了辩证思维的复苏,因为结构主义自身(最初是语言学的)是强调二元对立的(即便我们可能已经偶然地或歪打正着地——而非通过两个系统间更深层的联系——从二元对立中懂得了辩证法)。[6]
无论如何,我们已经明白了某些这样的在起作用的二元对立。开始是《资本论》开篇第一页中性质和数量的对立,在那里这一特殊的抽象对立是以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形式现身的。接下来包括物质和心灵的对立、具体劳动的身体和商品的心灵或精神特征的对立,再下来包括空间和时间的对立、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等等。在这个清单中,一个根本的对立被忽略了,当代哲学才执着地把我们送回到了这个对立的身边,那就是同一和差异的对立。
在这里我要插入一个关于辩证法本身的源头的假说。我认为,辩证法的出现是为了处理一个奇怪的、独一无二的历史情境。那是这样一个情境:在其中,什么都是不相同的,但又是相同的。在这个情境中,历史的发现(或发明)呈现出巨大的结构差异,不仅包括古代和现代之间的差异,还包括所有不同历史生产模式之间的差异!不过,在另一种意义上,它们是一样的东西,即,都是生产模式。同理,历史展现了许多对其他群体进行统治的群体——种姓、封建帮派、氏族、家族、部落,最后还有我们的生产方式所特有的社会阶级;而在另一个意义上,它们都是社会阶级,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同的,都是一个统治阶级从一个劳动阶级身上榨取剩余价值。因此,辩证法这种思维方式能把独特和普遍用一种独一无二的方式结合起来,或更准确地说,把排档从独特转到普遍,然后再从普遍转到独特,在让二者保持差异的同时把它们等同起来。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它自身怎么能逃脱这个宿命?辩证法怎么能期望可以不断改变自己的形态和形式,而不同时以某种形式保持不变且又归于某个抽象范畴之下,并在片刻之后又拒绝这个抽象范畴?
这时还应该就系统观念谈点什么,因为系统也和结构主义有关系。我们不是从头到尾都把这个结构主义术语用作总体性这一更具黑格尔色彩的(因此理所当然地是不可通约的)术语的同义词吗?诚然,术语“系统”也带有实证主义和帕森斯系统理论的含义,不过我在这里使用这个词语(这个词在马克思著作中的出现频率并不是很高),是为了强调资本主义积累的机械的、不可替代的动力。在这里,对比喻的关注可以继续发挥作用,因为在空间上马克思对系统的运用和黑格尔对系统的运用很不一样。在黑格尔那里,意识或观念“返回自身”,由此达到自我意识的更高阶段,更有力的主题化。另一方面,在马克思那里,分离的动力让内部和外部的辩证法运动起来:为了发现利润,我们必须“站到流通领域之外”;消费发生在生产或流通“之外”;等等。于是,这个比喻戏剧化了资本主义的扩张本质,资本主义将它的外部拉进内部,扩大了自己的活动范围,把过去的外部裹在它现在无所不包的动力中(帝国主义仅仅是这个过程最显著的例证)。因此,马克思以预言家的洞察力,发现了工人家庭动力,这样的家庭人力的减少必须从外部通过代替物来弥补,于是为新商品的生产开辟了更大空间(432页;518页,注39)。由此,在这个系统中,社会再生产本身成为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的媒介。黑格尔的外化分离产品,只是为了通过重新利用产品而充实自身(以及返回自身),马克思的系统则提出了不断增加的分离,此分离必然导致系统自身的扩大。
无论如何,即使物化内在于这样的语言中,是命名过程施加于哪怕最短暂、最情境化实体的无处不在、无可逃遁的危险,我们也不必像某些解构主义理论那样得出更极端的结论,认为在任何肯定的表述和命题中都存在绝对的不可再现性或无从避免的自我矛盾。只要时机恰当,不延长或产生任何永远都透明的话语(辩证法不可能成为乌托邦普世语言),物化是可以被拦截的。一方面,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比喻能捕捉命名的结果,并重新利用这些结果,以唤起新的辩证意识。另一方面,二元对立结构表面上会让思想屈从于老调的二元论永无休止的重复,事实上却含有这样一些机制:这些机制可以用来反对自己的传统意识形态动力,从而绕过重复,并产生更复杂、更历史的自我意识来替代重复。
即使在黑格尔那里,我们也能感觉到一种正在萌生的对物化的忧虑内在于我们所说的被命名的概念中。黑格尔在《大逻辑》中加上了一个第四项,减少了人们对按部就班的三段论套路(正题,反题,合题)——黑格尔自己偶尔这样宣传或通俗化他的哲学“系统”——的反对,很有启发意义。现在这个第四项用另一个老朋友“否定之否定”取代了“合题”。[7]“否定之否定”被正式写在恩格斯和斯大林的辩证哲学中,如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一样,遭到了众多指责。但事实上,“否定之否定”不同于“合题”或向原初性质回归的倒退观念,它是形式的、面向未来的运动,让原初性质的性质保持开放状态。
的确,我们的形式主义方法暗示的是,负面和正面的两极或两个概念,绝非如我们最初想象的那么固定,同时,甚至个别对立的内容也会流动,因为对立面是可以互相转换的(性质也“无异于”身体、具体劳动、时间,等等)。在这个意义上,便有了对立面的垂直统一(各种各样的对立面相互间的等同),正如在简单、水平的形式上,差异可以转换为同一,反过来同一也可以转换为差异。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根据其形态而不根据其内容来讨论辩证法的原因。甚至矛盾本身也不能免于这样的流动,因为它能产生中介作用——我们已经明白货币是如何作为价值问题的物化而非作为解答而发生作用的——同时也具有流通的可能性,正如马克思建议的那样:当马克思在把矛盾和天体的椭圆运动相比较时,建议把矛盾看做运动和流通,而不是看做货币的物化,“商品……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198页)。但也许,甚至这也只是另一个对立:物化与易变性。如此等等。这样的同义的可能性和它们的变形是无穷的。
但我们还需要更进一步,描述《资本论》中马克思辩证法的特征。我们必须再次强调,《资本论》不是辩证哲学,而是辩证理论(如果这个词表示不同含义的话),或许甚至是——借用科尔施的说法——辩证“具体化”。我这么说的意思是,诸如异化或甚至矛盾这样的被命名的哲学概念在这里没有公开扮演角色;这些词语即便出现过,频率也是不高的;这些概念对应的抽象化不是以哲学方式推演的,不是以它们自己的语言推演的。在那种意义上,只有黑格尔的哲学是辩证哲学,在他那里,所有这些都发生了;也许那真正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辩证哲学(黑格尔本人的追随者除外)。在马克思著作中,那些抽象化、那些概念都潜到地下了,它们仍是活跃的,仍然在塑造那些发展,并在那些发展中以某种方式现身,但它们不再以本来的名称出现。马克思的文本,用另一个时兴的词语说,或许可以看做一次内在辩证法的实践。
但除从哲学中退出之外(这成就了哲学,同时取消了哲学的自主性),还有其他更难表达的东西发生了,这东西意味着“辩证法”不是这种意义上的哲学概念。为了让一个思想、一个句子、一个分析成为辩证的,我们必须辩证地思考它,这是一个奇特的事实。在这个意义上,辩证法是一种对已经是第二等级的思维(哲学化、抽象化)的东西的自我意识:没有哪一种辩证法不会意识到我们正在实践辩证法;这种自发的、非自我意识的辩证思维是不存在的(即使它是向“分析马克思主义者”邀请我们去的地方的回归)。辩证思维永远不能像亚里士多德思维或康德思维那样成为常识思维(或意识形态)。然而,如果说我们一定把我们的思想理解为辩证法的实例,那就不对了:但这个错误的表述让我们走上正轨,因为只有面对某种普遍性或一般性,才可能有实例或特殊。但所有辩证思维都是独特的,辩证法不是那种可能有实例的普适性或普遍性。每一个辩证时刻都是独一无二、不可普遍化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只能根据它的种种形态(对立面的统一、矛盾,等等)——而不是根据它的抽象概念——描述什么是辩证的。同时,如科尔施所理解的,这种具体性或独特性,这种不能抽象、不可普遍化、独一无二但又具体的思想于是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描绘,那就是历史方法。只有历史是以这种辩证的方式既独特又具有意义;资本主义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个历史现象(具有结构和事件两副孪生面孔);《资本论》自身是一个独特的历史事件,这构成了它的辩证法。
注释
[1]主要人物是G.A.科恩(G.A.Cohen)、乔恩·埃尔斯特(Jon Elster)和约翰·罗默(John E.Roemer);批评他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很多,只需以迈克尔·莱波维兹《追随马克思》和丹尼尔·本赛德《我们时代的马克思》(Daniel Bensaid,Marx for Our Times,London:Verso,2002)为例看看就可以明白。从外部把这些作品“分析地”写成命题和论点,较之于把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写成公理,并不能证明更具非意识形态的客观性。例如,G.A.科恩武断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Princeton,1978)一书,到头来只是把《资本论》解读为对消费主义的抨击。其实,这个政治运动,如果辩证地而非“分析地”展开,就会比现在远为有力。
[2]Capital,Volume III,London:Penguin,1981,p.956.
[3]奇怪的是,这种对“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强调似乎不关心存在,而对存在的关心,让萨特一生都试图调和马克思主义和现象学的关系(并赋予马克思主义如此多的新的生长点)。
[4]卡尔·科尔施:《卡尔·马克思》(Karl Marx,New York:Russelland Russell,1963),第2、3章。
[5]在这里,我们发现马克思自己对净化(或清除)技术问题中的矛盾的评论很有启发意义:而这正是经济学辩护论的主要点!同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不可分离的矛盾和对抗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些矛盾和对抗不是从机器本身产生的,而是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产生的!因为机器就其本身来说缩短劳动时间,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延长工作日;因为机器本身减轻劳动,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提高劳动强度;因为机器本身是人对自然力的胜利,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使人受自然力奴役;因为机器本身增加生产者的财富,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使生产者变成需要救济的贫民,如此等等,所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就简单地宣称,对机器本身的考察确切地证明,所有这些显而易见的矛盾都不过是平凡现实的假象,而就这些矛盾本身来说,因而从理论上来说,都是根本不存在的。(568~569页)*野性的思维,原文为法语pensée sauzage,源自列维-斯特劳斯的著作《野性的思维》。——译者注
[6]请参阅拙著《辩证法的效价》,17~19页。
[7]参阅G.W.F.黑格尔:《逻辑学》(Science of Logic,London:Allen&Unwin,1969),836页。事实上,三段论套路发端于黑格尔对三段论逻辑的形而上学普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