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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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都塞 | 论婚姻的世俗性

论婚姻的世俗性

Althusser

选自《黑格尔的幽灵——政治哲学论文集[Ⅰ]》

原著:[法]路易·阿尔都塞;

翻译:唐正东 吴静;

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让我们从西欧一些国家一一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的教会和宗教情况谈起吧。我们也要注意到,有些标准坚持认为,教会在国家中的地位越是稳固,并且它越认识到自已在国家对灵魂的控制中所起的作用,它就越不需要宗教。只有当它像在法国那样与国家机器相分离的时候,它才不得不动用信仰生活的方式来确保自愿的承诺。而在前一种情况下,这种承诺可以借助于国家权力的直接协助来获得。简而言之,法国教会与政权分离最重要的影响之一就是它为恢复信仰生活扫清了道路。这种信仰生活作为一种额外的精神冲击,弥补了国家影响的丧失。如果我们把法国的教会与意大利或西班牙的教会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发现,后两者在国家职权中的介入,影响之大使它们不愿在信徒中提倡一种新的信仰生活。当然,你也可以反驳说,法国教会所谓的“信仰生活”的原因其实不仅在教会与政权的分离中,也在于其他政治活动(从人民阵线到抵抗运动);同时,教会也无法逃避开那些对其发生了重大影响、并和其他力诚一起改变了其信仰生活的政治生活的特定形式。但是,当我们具体地思考意大利之类的教会时,这一观点就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意大利教会只受政治影响,它在行使权力时几乎从不想到宗教。至于西班牙教会的信仰生活,则采取了与政治直接对立的形式(它为政治的对立面提供了掩饰和庇护),这一点不仅针对政权,也针对教会自身。

这段又长又暧昧的开场白其实只有一个目的:尽可能地领会上一场战争前后我们在法国所经历的那种“信仰生活”的复兴所显示出来的意义之一。我们将要讨论的大部分事情如果不放在教会所面临的重大背景中无疑是令人难以理解的。为了不被贸易联盟、政治党团和左翼青年运动超越,教会决定建立行动的天主教(大约在1930?年左右,具体日期有待确定①)。这是一个革命性的决定,因为教会第一次在历史上打算放弃那种仅以教区为核心的信仰生活,而采取一种新的组织模式。它由不同类别的团体组成——例如,那些植根于“中产阶级”,学生,农民、工人,经理,老板等人群中的团体。这些团体的划分多少是以现存的社会阶级、职业分类或年龄结构为依据。所有“专门的”运动在这里都找到了它们的根源:JEC,JOC,JAC,JP等等。②这个不局限于法国的一般性决定,使这些天主教运动以无与伦比的速度在法国(或比利时)蓬勃发展的事实具有了重要意义。毋庸置疑,教会与国家形象的分离,和法国人生活中的其他特征一起,促成了这种快速发展这和教会求助于宗教,或个人(如果他愿意的话)求助于由群众自愿承诺、自发形成的组织一样。教会成员必须抛弃教区生活中的消极习惯,而积极地参与到这些运动中来,承担起个人的义务,并把这种义务体验为他们宗教信仰的—种新的形式。我认为,熟悉那些把情感与灵魂都投入这些运动的青年牧师的人们,或是经历过这些运动的“宗教生活”的人们都不会否认他们真真切切地融入了宗教生活的形式之中,同时,也融人了一种在教会历史和我们国家历史中都亳无先例的宗教以及超宗教的关系中。显然,必须要把问题回溯到这个点上,我们才能把法国有可能出现的必然性——为弥补教会在国家中所扮演角色重要性的相对衰退而作为对“额外的宗教精神冲击”的渴望而呈现出来和这种辅助性“生活”的深刻性和原创性说清楚。

我只打算考虑它与婚姻生活相关的一个特殊形式。在新的“信仰生活”的重要主题中,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婚姻神学。起初,它在各种青年运动中被传授,之后,它形成了自己的组织,由年轻的家庭和基督徒夫妇组成。这种神学有自己的神学家以及在青年团体中担任领袖和告悔师的牧师。这种新的婚姻神学的传播、教导和支持都被赋予了公开的特征,③这也是区别它的方式。需要确定的是,婚姻圣礼的神学并不是在1936~1940年间才被创立起来。但在这段期间却被给予了空前的分量、重要性和公开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教皇早前关于爱的训喻只包括神职人员,他们必须学习种种戒律及已婚基督徒男女的责任。但是,这些训喻并不像它们后来那样,是一种常规性的、公开教导和解说。夫妻关系仍然是一种私人事务;只有当夫妻前来告悔或牧师应孩子父母的请求给他进行特别教育的时候,牧师才能在其中起到一些作用。如果说这种对于基督徒的爱情和婚姻圣礼心等等的训喻的课程或一般性评说在所有青年组织中不断发展的原因,是教会与政权相分离在法国造成的特有现象一一好像教会借助于为基督徒的婚姻赋予深远的宗教意义并倡导以一种基督教的方式来体验婚姻生活,是希望以一种成员的自愿誓言的方式达到目的,这在过去是用行政权力的方式实现的,可如今这种权力已经被否定了——会不会有些夸大其辞呢?我可以再次毫不犹豫地说,教会力图以基督徒的方式来体验婚姻关系,实际上是用另外的精神冲力来弥补其权力和影响的丧失。

在这些前提下,指导和评论的形式以及后来的前婚姻和婚姻关系(青年运动中订婚的情侣之间,丈夫和妻子之间以及参加基督教婚姻运动的已婚夫妇之间的关系)得到了发展。这种被称之为全新的、史无前例的积极表现主义从有针对性的青年运动开始,在以年轻夫妇为成员的组织中达到了顶点。要解释这种现象并不容易,但我们还是要试着来关注它。一般说来,在这种态度中(它不仅为牧师们所接受,也为那些彼此之间还不了解或正在了解或已经了解的两性所接受),一种对古老的禁忌持反对态度的解放性回应扮演了主要角色。在这些被宗教伦理禁忌了若干个世纪的问题上,教会中好战的青年牧师以及他们的领导们开始公开地谈论有关性的问题,以此来证明他们思想的开放性和无所畏惧的精神。他们像别人一样地谈论着它们,甚至比别人谈论得更好,并蔑视地放弃了他们自己要求的公开解放。没错,教会有其自己的婚姻神学;没错,教皇对婚姻之爱有所训诫;没错,也必须坦率地和自由地来谈论它们,还事实以本来面目,使那些“资产阶级的”甚至“宗教的”假正经相形见绌。(它们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但它们的时代也一直被忽略)。实际上,对于那些耻于起自身的资产阶级婚姻,或因其自身(纯粹法律上的)地位而多少有些虚伪的市民婚姻(参见《没有宗教意识的婚姻》),以及因利益或理性而结合、并使女人无知而却让男人拥有了所有自由和放纵权利的婚姻来说,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宗教婚姻,因为它是自明的,它保证丈夫和妻子在进行婚姻圣礼时彼此之间的平等以及对自己目标的确信。而这已经超出了对各自配偶神圣化的单纯再现的范围了。就这样,这种压抑在法律意义上的提升(宗教意义上的法律:被宗教授权、认可以及鼓励的)就变成了对一种非宗教形式的世俗生活的间接谴责;以此为基础,就可以解释积极的表现主义,譬如,在年轻人之间成立的传道总会。

然而不久,效果就开始强化了原因。一种以前从未见过的东西出现了:“基督徒夫妇”——我指的是公开承认自己是基督徒、并保持相互协助和精神交流(当然是在基督教有关夫妻的教义的基础上)的夫妇。这些夫妻坦然承认自己的信仰和立场,从不对任何人有所隐瞒。无论何时何地,他们都被摇摆于得意洋洋的见证和小心谨慎的殉道(不过,这也是公开的)之间的痛苦折磨所考验着,并想证明他们有坚持自己立场的勇气。但除了立场,他们还显示出了其他的一些东西:他们还渲染了他们的结果——不管是以自己的具体行为还是在更一般的情况下,以在大众面前夸耀自己孩子的方式,他们证明了自己都是凭着上帝的恩赐可以与之做爱的对象。虽然婚姻的终极目标是丈夫和妻子的相互神圣化,但他们毕竟还是要同床共枕一尽管是在人类放纵的特殊情形之下,例如,故意置神意于不顾。至于对明天的担心,则表现在家庭利益和上帝关于飞鸟的寓言中。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一系列客观事实产生了一种必须被称之为非常特殊的新婚姻行为。它和先前(婚姻行为)的形式不同,它最关键也最悖论的地方就在于它是一种隐秘的公开行为。这并不是说夫妻公开在外面做爱或向所有人透露他们做爱的细节;而是他们公开展示出自己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私人解决的自然存在。这种公开行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选择生很多孩子)和隐瞒自己的私生活及其立场的做法不同,它显然把私生活放到了首要地位。当人们在这其中再加上它与青年夫妇的(公开)组织关系以及与显然非常“坦率”和“自由”的“牧师们”(他们与早前的教区牧师截然不同)的关系时,有一点必须承认,即这种新形式的婚姻行为几乎不可能被忽视。

夫妻,孩子,牧师,年轻的丈夫和妻子,神学讲座,针对不同群体的宗教仪式,灵修,“精神”经验的交流一一所有这些为这种新型的婚姻行为赋予了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下流以及对这种下流的不自知。显然,年轻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下流,大家所关注的并不是下流或对个人私生活的出风头般的炫耀(甚至是以这些“现象”的形式),而是“精神生活”。在隐秘的性关系和“精神生活”之间的直接同一性(用黑格尔的语言来说);精神圣化的支持对传统性禁忌的解放;人们现在第一次可以公开用精神方面的语词来谈论性话题的可能性(这也暗示着用性术语来谈论精神的可能性);或者换句话说,一些纯粹关乎性的问题与纯粹属于精神升华问题的结合;所有这些构成了无意识的托辞,即对一种特定的行为模式的合法化和认可。这种行为模式一旦脱离主观语境,就有可能陷入到恬不知耻的自我炫耀中去一不管是对自己的举动和行为模式的炫耀,还是对立场的炫耀。后者是更为常见的情形。

并且,马克思(和倍尔)曾说,妇女在和男人关系中的地位使我们可以判断出一定特定社会自由和不自由的程度,所以我认为这种史无前例的宗教生活可以以其妇女的地位和行为来清晰地证明自己。我的意思是说,妇女可以在最敏感的问题上,也就是这种自我炫耀的关键点上看到自己的身影。原因很简单。这种新的婚姻神学造成了一个比《民法》的条款还要公正得多的结果:它使得妇女在宗教的意义上和男人平等起来。我们必须深入地研究这一学说的历史来确定它是何时出现和发展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丈夫和妻子平等交流的仪式,正好是一种反戈一击,它针对的是一百五十年的《民法》所形成的理念——妇女在法律上的次要地位。在此之前,如果教会的律令没有向妇女们隐瞒,或甚至被教授给她们,那么,男人她们的丈夫们就会对此充耳不闻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牧师把关于夫妻结合的理论真相教给了每个人,不光是年轻的妻子们,还有年轻的丈夫。这些丈夫们和其他人一起,接受了关于这种交流的平等性以及伴侣在其中地位的平等性的宗教教义。这一由宗教所激发的妇女地位的改变进入了男人们的意识中、他们与妻子的关系中以及他们对其他夫妇的态度中。也许人们要说,在这种联系中,平等意识的结合——不仅是地位的平等,还包括由日常生活,例如,对夫妇俩未来的构想,所代表的重要精神事业上的平等性体现在后代繁殖上的繁衍神学的结合(作为精神结合的一个不可控制的副作用——从其精神方面的宗教深刻性和大多数日常行为的神圣化(它现在已经因被赋予了一种过度的精神意义而泛滥成灾了)方面来考虑的儿童教育理论的结合——更不用说在某种程度上对公众见证角色的有意识地假定(它被赋予了宗教意义)——全面地来说,这种结合的结果是悖论性的,因为准确地来说,她在宗教意义上和男人是平等的。因为孩子和家务琐事所导致的过重负担,一个“基督徒”妻子变成了一个家庭主妇。而正是这一切使她和他们夫妇的相互奉献达到了完美。因此,妻子不得不抱着牺牲她有限存在的观点而放弃她已有的计划,特别是她的职业生涯,以及早已成为她生活一部分的兴趣爱好和社会关系。她已经完全地转变成了一个母亲和主妇。

但是,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她被转变成了一个基督徒母亲和主妇,一个基督徒丈夫的基督徒妻子。这种情况无疑强化了我前面称之为恬不知耻的自我炫耀的特征。我的意思是说,正如大家所看见的那样,母亲和主妇就是母亲和主妇。但这些特殊的母亲和主妇之所以有如此转变,并不是因为偶然的原因或一种模糊欲望的结果,也不是由于非常明确的意愿诸如想有一个或四个孩子的结果。大多数妇女的出路,甚至是传统的天主教徒,也不过是母亲和主妇。这些母亲和主妇就是这样处在一种精心设计的情境当中。这情境从本质上来说是宗教性的,它可以向任何人公布或自我辩护,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向每一个人解释(或证明)她们成为母亲和主妇,主要是因为她们是基督徒妻子。这使得她们必须不断地努力达到夫妻俩精神上的完满,为此,她们要生孩子,带孩子出去散步,帮他们擦屁股,叫他们起床,还得洗衣服、做饭、洗碗等等。

我并不说她们中的所有人都把时间花在彰显这种差异上;感谢上帝,其中的一些在这种态度中发现了可以保持她们自然天性的方式。但我必须要说的是,这其中还有一个巨大的风险。这种风险对她们中的许多人来说已经变成了现实,尤其是那些原本除了无休止地照顾孩子还可以做些其他事的人。她们原本可以有自己的职业,真正的职业,并发展为一个聪明人(还有那些因此而认为必须要弄清楚她们为什么做出如此愚蠢选择的人,这一选择使她们不得不面对鸡笼和厨房,他们觉得必须找到她们犯这种显而易见的愚蠢错误的主要原因,也即她们作出牺牲的原因)应该有的发展——这就是我所说的风险,即她们中的大多数人变成了为自己辩护的证人。

换句话说,她们公开地表示自己的立场,不过是为了不被人说成是傻子。并且,她们还将越来越深地陷入到困境中,而她们的决心,也不过是更加迫切地表现了她们想要通过这一假装的考验,从而确信自已将得到拯救,不会毁灭。这在本质上显然是一个非常悲惨的境地,但是准确地来说,正是在这种情境中,所有由这种一般性语境产生的潜在形式,都被聚集和累加了起来。这种宗教和陈规、甚至是和日常生活最不吸引人的方面的共生——宗教和性的共生,以及宗教和助产术的共生——导致了从神圣到亵渎、从精神到自然(外界可以看见和感觉到这一点,因为不管是想证明还是反驳,或是给什么做公众见证,都需要经历所有的这些行为模式)的经常性反复。最终,因为人们不可能总是维持在精神或宗教的水平上容忍他者的态度,或者,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说是为他者赋予意义的态度,他们就逐渐地学会了一种辅助性的无耻:她们一般总是假装很自然地表示她们的态度,尽管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不自然了一一好像“自然”意味着一个人可以忽视对社会关系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尊重的和老练圆滑形式—一而这,也是为了在最高贵的和最卑贱的两者之间制造一种直接的综合。因此人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夫妇(但尤其是女人),他们只会吹嘘自己,就仿佛自己是所谓的自然制度一般,除此之外,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其他办法来掩饰自己的尴尬;他们把自己看作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的人,至少在他们同别人的关系上是如此;他们也夸耀他们的孩子,以及他们在面对世界时的“问题”和困难。他们完全被自己迷住了,几乎不在意外部世界,因而在大多数时候就像个聋子一般(而且,必须要指出的是,他们是被自已无休止的家庭吵嚷所弄聋弄傻的。而这家庭,是他们借以代替生活和世界的)。最终,他们被局限于一个正如公共领域的世界中,但他们已无法再吹嘘他们原来引以为骄傲的东西:那就是他们使自己的世界完全进入了一个值得上帝来谋划的精神世界当中。也因此,他们就借着宗教的帮助,而把一种新的世俗形式带入了世界。而这种宗教,正是法国教会为了弥补自己丧失的权利而调动起来的。

神意是无法揣测的。正如大家所看见的那样,这些夫妇的“本能行为”的无耻以及他们公开举止的“本真”特性,“自然而然”地暂时代替了他们的宗教生活和宗教目的。于是,他们便以一种和那些不得不住在破旧的或半集体式的现代公寓中的人们一样生活方式来体验他们的婚姻。这种可悲的生活条件所带来的局限使他们的家庭专注于性、喂养和照顾孩子,并生活在众目揆揆之下。然而,和一般人不一样的是,那些把他们的这种经历当作生活的一个真实方面的人们,更倾向于把这体验为一种超验的精神本质,认为它是上帝仁慈的显现。

他们貌似体验一些自然(天赋)的东西,(自然的、超自然的属性)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一一赤裸裸地展现其自然的一面,也就是自然的公开的不知羞耻,已成为即使不鼓吹,也至少是在确认其超自然性的方式。如果我们仔细地思考一下“自然”和“精神”的这种“短路”,以及它们同时公开地为“自然的“和“精神的”,我们就会立刻把它确定为世俗的一种特殊构架。条件则是这种世俗性中必须包括“自然的”文化现象,以公开性来表示的私密性,以许可或授权的方式来表现的被禁止的行为,以及以“自然”本身来表现的“超自然”。也就是说,世俗性“自然地”展现了这种令人讶异的永久的秩序混乱。

我认为任何人都不会当真反驳教会在产生这些新的态度和行为模式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为正是教会默许了这种“短路”,它以为冲突提供新的发泄途径的方式改造了先前的行为模式,而这些冲突也只是最近才被击退和压制下去。教会借助它们以往形成的理念控制了婚姻关系:神秘性、亲密性、隐私性、避讳性、缄默性、隐蔽性和自然性(假设这些理念是纯粹的)——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这些都是一种压抑的形式。不过,教会已经把这些陈旧的理念转化成了一些表面上看起来和它们截然相反的新的理念:即公开的、被认可的、精神的和超自然的的理念,以及见证和表现的理念。换句话说,它们已经用新的理念代替了压抑的理念。这些新的理念都有利于压抑的释放,尤其是它们积极向上的必胜信念、对其权利的坚持以及自身合性性的宣称,还有根源于上帝的伦理要求的良好的道德品行。

然而,也不能因此就断言,教会在进行这种替换时,已经把自己从原来的情境中解放了出来:它只不过是在教会自身内部“颠倒”了这种情境。它所提供的惟一解决办法在本质上仅仅是把以前的奴役形式陈列出来,以此作为解放的证据。但是如果对某些问题的禁忌没有被取消的话,那种公开的陈列以及它所具有的全部意义就没有办法体现出来;也就是说,没有教会的官方认可,它是根本不可能产生的。取消这种禁忌的形式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取消它的权力本身就是建立它的权力:颁布法律的职能机构同样可以取消它们。需要肯定和夫妻间的劳动分工变成了一种公众情景和宗教存在。

毫无疑问,这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严肃的一种神秘化形式。相对于那些至少本真地表现自己,而不试图隐藏自己伪善本质(《民法》所具有的法律上的残酷性)的先前形式,现代形式中已经被加入了解放的幻想。但这种解放仅仅是有权将原先不得不隐藏起来的东西展示出来;它惟一的影响就是把被压抑的欲望的释放和展示联系了起来,也就是把一种奴役形式替换为另一种,而且是更糟糕的一种,因为人们把这种奴役形式体验为真正的自由。借助用公共的高尚性来代替私人压抑的手段,教会实际上使要批判夫妻状况的企图变得更为困难;借助于把迄今为止的道德禁欲主义语境变成一种显而易见的自信的、明白的“本质”的手段,它消解了对夫妻关系、尤其是夫妻中妇女地位的简短批判,消除了私人压抑的矛盾所引发的不安而带来的攻击点。通过把不安和不道德变成“本能”,教会没制造出哪怕是一丁点的关于自由的骚动,当它没能生发出完全的世俗性的时候,它却在极大的程度上产生空洞性。它已经使相信了教会神话的年轻人的生存变得极为复杂,并且提出了有待解决的他们个人解放的问题。从本质上说,这个问题本身是悲剧性的,因为这些年轻人不但必须打破传统的合法理念和过时的行为模式,还必须打破由这种“宗教革命“所产生的新的行为模式以及与它伴生的意识。这些年轻人还必须对付自己的孤独带来的惊奇和痛苦;他们还不能理解为什么在他们眼中“极其自然”和“不成问题”的东西,在别人那里会产生那么多问题。一旦他们具备了必须的勇气,他们就必须再次努力地学会生活在比以前更糟糕的环境中;当他们还不适合自由的时候,他们就必须生活在自己的神话中,也就是继续忽略关于真实生活的一切。

有朝一日,当人们草拟出法国教会“惊险地位”的资产负债表时,我希望他能把这个案例当作一堂实物教学课:它非常清楚地表明,为了解放人的双手,他所要做的不仅仅是把手套翻过来。

注释

①这有赖于行动的天主教的“建立”准确地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JOC成立于1925年。根据巴黎Seuil出版社1975年出版的《基督教新史》第五卷第879页,1905年训喻((II firmo proposito》是成立“行动的天主教的第一个官方文件”。根据皮埃尔·皮耶德(《天主教历史》,巴黎Desclee de Brouwer出版社,1978年版),“行动的天主教”的主要导向是在1922年的训喻《Urbi area­no》中确定的。皮耶十一世把“行动的天主教”定义为“教会等级中的世俗成员的参与”。

②法国基督教青年工人联合会成立于1926年;青年衣民天主教成立于1929年;天主教青年学生联盟成立于1932年。

③关于这些问题,可以见《法国当代宗教史》(瑞哈德·谢尔维和叶维—玛丽·依莱赫编辑,图卢兹Privat出版社1988年版)138-140,384-387页。作者呼唤要“在家庭运动中围绕着《金环》(由艾波·加费海勒成立于1945年成立于1945年)杂志加深大妻的精神生活”,并使“艾波、J.维奥雷以及基督教婚姻联合会,加上《家园》月刊、董格神父——这两者都被视为世俗的精神——的努力达到高潮,而这种世俗的精神性思潮被 1949年在雷恩举行的工人议会视为有巨大的意义”。作者还提到了“由婚前辅导中心开始于1952年的对已订婚的夫妻的辅导,是从我们太太之家(最初成立于1938 年,首先开始的。”最后,我们要注意的是,在阿尔都塞的藏书中发现了经过评注的让·拉苦劳瓦最近出版的新书《家庭的力量和软弱》(巴黎Seuil出版社1948年版)。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