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西 | 恺撒主义
本文选自【意】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第二章《政治随笔》的第二节“国家和市民社会”,曹雷雨等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恺撒、拿破仑一世、拿破仑三世和克伦威尔等人出现的历史大事可以统编一处,因为这些事件发展到巅峰时期都出现了伟大的“英雄”人物。
恺撒主义可谓说明了各种力量发生冲突的局势发展到势均力敌的危机状态;也就是说,这些冲突的力量继续下去只能以互相毁灭为终局。当进步势力A与反动势力B发生冲突时,其结果不仅可以是A打败B,或B击败A,也可能是A和B都没有击败双方,它们只是互相消耗,然后第三种势力C从外面干预进来,征服A和B的剩余力量。这正是意大利豪华的罗伦佐死后的情景。
恺撒主义总是表明在各种力量势均力敌、走向毁灭的政治历史关头,可以把“仲裁”的重任委托给某个伟人,但是恺撒主义的特别解决办法并不是对所有事件都具有同样的历史意义。它可以具有进步和反动的双重性;不同恺撤主义的历史意义最终只能通过具体的历史背景加以重建,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社会学原则。如果恺撒主义的干预协助进步力量获得胜利,即使搀杂了一定的妥协和局限,它仍然是进步的。如果它的干预造成反动势力获胜,其中虽然也有妥协和羁绊,它们却具有与前者不同的价值、深度和意义。恺撒和拿破仑一世是进步的恺撒主义的代表,而拿破仑三世和俾斯麦则是反动恺撒主义的代表。
问题在于在辩证的“革命/复辟”关系中,革命还是复辟占上风;因为革命运动根本不能倒退,也根本(in toto)不存在复辟。另外,恺撒主义是意识形态辩论领域的公式,而不是诠释历史的标准。即使不存在恺撒或杰出的伟大“英雄”,恺撒主义的解决方式仍然存在。议会制度为这样的折衷方案提供了机制。麦克唐纳的“工党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就属于这种解决办法,麦克唐纳担任政府首脑期间,保守党在议会中占大多数,因此恺撒主义的程度也加强了。同样在意大利,从1922年10月到“人民党”分裂时期,尔后经过很多阶段,一直到1925年1月3日,再到1926年11月8日,发生了一场不同程度的恺撒主义互相取代的政治历史运动,运动高潮时期恺撒主义变得更加纯粹和持久,而非僵化和静止。任何一个联合政府都处于恺撒主义的开始阶段,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发展为更为重要的阶段(普遍的看法自然正好相反,认为联合政府是对付恺撒主义最坚实的“堡垒”)。在现代世界,由于经济和工会的联合、党派和政治的联合,恺撒主义现象的机制与拿破仑三世以前的时期大为不同。在拿破仑三世时期,正规军或战斗部队是恺撒主义的决定力量,而恺撒主义正是通过政变和军事行动等产生的。在现代世界,由于工会和政治力量以及无数驾御小部分民众的财政手段,问题变得复杂化。可以收买或恐吓党和经济工会的职员,无须恺撒或雾月十八日等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同样的局面反复出现,与雅各宾/1848年的所谓“不断革命”公式验证的情况一样。1848年以后,由于议会制度的扩展、有关工会和政党制度的确立国家和“私人”官僚机构(即隶属于党派和工会的私人政治)的广泛增长、广义治安组织——不仅包括为镇压犯罪而设立的公务机构,也包括由国家和个人为确保统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统治地位而组织的各种力量——-发生了变革,现代政治技巧发生了彻底的改观。这样一来,必须把全体“政党”和其他的经济或别的组织看作维护政治秩序的工具,具有调查和预防的功能。力量A和B与灾难性的前景互相矛盾的一般方案——在达成(或重新达成)根本平衡的斗争中,A和B任何一方也不能获胜,也就是恺撒主义形成(或可能形成)的土壤——完全是一般假设,属于(为方便政治艺术起见的)社会学方案。阐明某些基本要素,可以对这个假设进行更加具体的说明,使它更加接近具体的史实。
提到A和B,只说它们分别是一般的进步力量和一般的反动势力,但是人们可以具体说明参与其中的进步和反动力量,从而获得更为近似的判断。在恺撒和拿破仑一世的例子中,虽说A和B迥然不同,相互冲突,经过分子化的过程,两者未尝不可达到相互融合和吸收。其实这正是真实的情形,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如此(但是对于讨论的历史政治目标——停止根本的有机斗争,超越灾难性的阶段,这已经足够了)。这是具体判断的要素之一。另一个要素如下:“一时”缺乏传统的政治主导力量,而非缺乏不可逾越的根本力量,也可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拿破仑三世的例子就是这样。从1815年到1848年,法国的政治主导力量分成四个阵营(派系):正统王朝派、奥尔良派、波拿巴派和雅各宾共和派。国内的派系斗争使敌对(进步)势力B可以发展为某种早熟的形式;但是现存社会形式的发展余地尚未消耗殆尽,随后的历史事实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拿破仑三世体现了各种潜在和固有的可能性(与此人的身量相当,算不上伟大);所以他的恺撒主义别有一番色彩。恺撒和拿破仑一世的恺撤主义具有数量/质量的特性,也就是说它体现了国家从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的历史转折时期,这个时期发生的变革数量之众、性质之独特,足以代表彻底的革命。拿破仑三世的恺撒主义只有部分的数量特征;没有一种国家向另一种国家的转折,只是同一种国家沿着原来的路线“演化”的结果。
在现代,恺撒主义的现象大不相同,既不同于进步的恺撤和拿破仑一世,也不同于拿破仑三世,虽然具有与后者雷同的趋势。在现代世界,即使经过艰难滴血的过程,产生灾害性后果的势均力敌也不是发生在可以最终融合统一的力量之间,而是发生于不可救药的历史对抗势力之间,随着恺撤主义者的出现,局势变得尤其棘手。但是现代的恺撒主义也有一定的余地,只是大小还要看国家及其在世界上的地位。因为一种社会形式“总是”可能进一步发展,并在组织上进一步提高,还可以特别凭借相对微弱的敌对进步势力,这是由自身的特点和作风造成的。对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式而言,保留自己的弱点是必要的:据说,现代的恺撒主义正是因此才变成一种警察体系,而不是军事体系的。[1933-1934年,第一版1932年]
认为一切——进步、反动、还是中间过渡形式——恺撤主义中,产生全新历史形式的根源在于“基本”、力量势均力敌,这一观点属于方法错误(社会学机械论的表现)。基础阶级的主要社会集团与服从、跟随或依附它们的附属力量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很重要。如此一来,如果不研究法国军事集团和农民的关系,就无法理解12月2日发生的政变。
德雷福斯案件
根据这一观点,法国所谓的德雷福斯案件就是非常重要的历史插曲。这个案件也适合目前的一系列研究,这并非因为它导向“恺撒主义”,恰好相反,原因在于它阻止了具有明显反动倾向的恺撒主义出炉。无论如何,德雷福斯案件具有显著的特点,在这个案件中,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集团的一些人马挫败了同一集团内部最反动的部分。要做到这一点,他们依靠了在社会主义修正派领导下的城市被统治阶层,而不是农民和农村(尽管他们的确获得了最进步农民的支持)。还可以找到其他具有德雷福斯特征的历史政治运动,当然算不上革命,却也算不上反动——至少因为它们粉碎了统治阵营僵化窒息的国家结构,为国家生活和社会活动输入了与以往不同的大量新鲜血液。如果这些运动表明旧的社会中也潜伏着过去的领袖无法开拓的有效势力——甚至“边际力量”,它们也可以具有相对的“进步”意义。但是它们不可能绝对进步,因为它们不是“划时代”的力量。把它们称为历史的有效力量只是因为它们的对手无力开发,并不是因为它们固有的内在力量,所以它们与敌对力量的均衡存在特殊的联系——两者都无力在各自的阵营中自主地表现重建的意志。[193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