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 | 自我意识作为意识之真理
自我意识作为意识之真理
本文节选自《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作者:【德】马丁·海德格尔
译者:赵卫国
a)“它本身之确定性的真理”
《精神现象学》的第一主要章节被冠以“A.意识”。我们一定要注意:标题没有进一步的规定了。现在则相反:“B.自我意识,它本身之确定性的真理”。同样:“C.理性,理性之确定性和真理”。这并不是偶然的。在A章节,我们根本还没有获得真理,所以也不可能提及什么。而我们在A阶段还没有获得真理,是因为真理整体上从一开始就被建构为绝对知识之真理。在A章节,知识根本还不是真实,而只是作为知识之陌生的他物的对象,虽说,在知识的意义上,对象首先甚至都不被看作知识的他物,当然那是由于这种知识,当它按照其感官去认知的同时,就忘掉了自身或仅仅迷失于对象。知识之真理,即知识作为真实的东西,只有在那知识本身对于它成为对象的地方才能达到,在那里 ,知识是那种为它的知识,在那里,确定性不再是感性的,而是“它本身的确定性”。这里说到确定性,要提醒一下,这不是知识之可靠性的洞见,也不是笛卡尔fundamentum absolutum inconcussum(绝对的不可动摇的基础)意义上的自我一确定性的那种确定性,而是在知识的方式和所知的内容之统一形式中的知识本身。如果真理从一开始就被超离地理解的话,只有当知识或确定性知道它自己的时侯,通常才会存在真理的可能性,所以,真理或确定性并非比肩而立,而是说,要讨论的是“它本身之确定性的真理”。
鉴于整部著作之建构史无前例的力量和可靠性,当我们说,A章节还没有与主题较切近的标题,而只有到B章节才与主题相关时,这绝非表面现象,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在这种内在的聚合中,在那越是自洽,就越被著作之整体要求作为其部分的行程中,表现出适合于哲学活动之真正的严谨——这种严谨与一切科学所谓的严谨都不同,那些严谨不过是偶然的、有限的姿态,总是伴随着不断痴迷于各种短命的看法或理想。所以,如果哲学活动沦落为那些理想,尤其是,这些理想表明了19世纪的科学概念之可疑的形式,那么,这在任何时候都会导致哲学活动最内在的厄运。
但是,区别A和B章节标题之不同的这种“琐事”却显示出它的威力,同时表明了黑格尔非常清楚地意识到的某些事情,我们想一想他在B章节引言中所写的那句话:“随着自我意识,于是我们现在就踏进了真理之自家的地界。”1黑格尔经常使用“自家的”这样的术语;特别是在序言的一个关键段落中2,他在那里谈到“概念” ,说概念是“朝着其自家的形式发展的真理”,知识就是在这种形式中绝对地实现它自己。概念就是在知识之本质形态的扬弃史中,理性之绝对的自我把握活动, 概念——不是在传统逻辑学意义上,作为简单的关于某物的共相之表象,而是要理解为绝对知识。
随着自我意识,真理才算真正回到了家,立于其根据和地基之上。而在意识的领域则相反,真理身处异乡,也就是说,本身就是被异化的和失据的。正如在解释知觉时所指出的那样,绝对真理一在其中,矛盾应该现实地被思考一对于意识来说是些奇怪的东西,它阻挠并试图抗拒这些东西。
只是,我们在这里还必须立刻去洞察更多东西。超离地看,自我意识是介于意识和理性的中间物,作为精神将发展为真正的绝对。自我意识是中间物,借助它 ,精神在知识由它自己所造成的经验之历史中被发觉。作为这种中介着的中间物,它扬弃着它自己并转交给作为绝对真理的精神——自我意识不仅在出自意识的来源的方向上,而且同时在(归属于作为精神的自我意识的)理性的方向上表现为这种中介着的中间物。[我们有意地在双重意义上理解这个“归属”:a)在“属于”的意义上,精神属于自我意识,属于作为其真实的自我意识;b)在“归向某种东西的意义上,才刚准备,还无法为之效劳”的意义上。]因此,一旦自我意识之绝对本质被展开,在其中就必然展示出精神。
现在,黑格尔在B章节的引言中勾画了一个自我意识本身的现象学的轮廓在其结尾——当然,实际上是过渡的地方——他说:“精神的概念已经为我们所有了。”3黑格尔借助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结束了对自我意识之思辨本质的这种展望:“意识只有在自我意识,在精神的概念中,才能获得它的转折点,至此,它走出了感性此岸之五光十色的假象,走出了超感彼岸之空润的黑夜,步入到当下之精神的光天化日之中。”4这里的每一句话都需要解释,但这种解释是在工作本身中,并首先在B章节中具体地进行的。
自我意识之超离的历史使得精神达于现象,而自我意识从它那方面通过意识的绝对历史得以形成,在这样的历史中我们,即超离的认知者,扮演着独特的角色。我们必须不断地代替意识并由此将它向前推进,因为它一沉迷于自身——直接背离自我意识、内在差别和无限的东西。知识越是真正地发展为绝对精神,我们就越失去代理人的角色。绝不是说,我们明确被排除出去;毋宁说,我们反而是更加原始和完全地作为那意识之历史本身的实施者被召唤进来。意识或知识越是从其自身的异化返回绝对知识中,它就越发真实地变成我们自己一开始所是的那种东西,也就是说,超离地达到其自身的绝对知识,就越是真正地代替我们的位置,它会真正占据了我们的位置,于是乎,从我们出发,就不再有什么我们可以或应该代理的事情了。我们自己,那个“我们”,就达到了我们真正的自身性,我们在《精神现象学》开始所扮演的角色演完了,从此以后,这个角色必须在现象学历史进程中频繁转变。
现在,第一次转变发生在从意识向自我意识的过渡阶段,而真正的“转折点”是在自我意识被作为精神来把握的时候。经这一转变之后,我们的工作可以说就进人到特有的、不断从工作本身获取来的清晰性中,并从此丢掉了一切主要的哲学上的麻烦,就知识本身的绝对本质被澄清了,它只是在它自己那里而言。
注释
1、Ⅱ,第1332页。
2、Ⅱ,第56页。
3、Ⅱ,第139页。
4、Ⅱ,第139页以下。
b)从意识向自我意识过渡的意义
对象的存在现在变成了自我意识之所有,那些已经在解释意指活动的时候所预告的,由此就变成了真理,也就是说,意指活动并没有简单地自失于对象,而是同样已经开始将它所把握的收归其所有,尽管只是非常外在地回收。
所以,通过解释意识的对象之真理,考察本身就踏进了真理之自家的领域,当然并非就已经遍历这个王国。只有在进入这个领域中的第一步,就已经对于其自己的特点有了完全明晰的彻查时,遍历这个领域才是可能的。换句话说:对于一切进展而言——无论对于形式还是内容方面的充实而言——领会从意识到自我意识的过渡之特有本质都是决定性的。这就已经表明,这个过渡不是按照普通的知性习惯所能够想象的。如果人们借助知性概念着手解决黑格尔的问题,那么一切领会都将被弄得亳无希望,只要入们认为,黑格尔应该做的是,把我们对于物的自然态度转送给某种哲学的态度,或者说,将其放到某种知识理论面前,那么,著作的第一句话就表达出来的,在所有接下来的讨论中随处可见的关于意识所说过的内容就一定还锁闭着。
正如我们解释A章节的关键步骤在于去除这些偏见,并界定“直接知识是我们的对象”这样的论断意味着什么 ,现在,同样要在B章节迈出这同等重要甚至更加困难的解释步骤,通过这一步,自我意识的现象学将尽显光芒。于是,其他一切都只是顺带进行的解释,这些解释必须持之以恒地贯彻它们所选择的道路和自行开辟的视域。
为了先行弄清楚黑格尔的独到见解,即超离地从意识向自我意识的过渡,我们首先想比照对于这个过渡的流俗看法。关于这些流俗的看法,我们绝不仅仅或首先不是指前哲学的见解,而恰恰就是哲学的,这种哲学的看法长久以来在哲学中占统治地位,并恰恰在黑格尔之后19世纪再次取得霸权,更确切地说,基于实证主义的统治,精神和生存被理解为现存的东西,或者借助现存事物来说明。在对精神进行生物甚至机械解释的意义上的自然主义,只不过是实证主义的一种结果。即便在自然主义被消除或根本没有出现的地方,仍不保证就克服了实证主义。相反,这种实证主义以心理学的形态越发蔓延,尼采恰恰相形见绌,被心理学地解释了的尼采的影响——这种影响——才刚刚开始——就形成一个框架,将如今的讨论排除在哲学之本质的认识之外并将一切精神性的东西心理学化。
人们可能首先会从如今所谓不偏不倚的角度出发说:黑格尔向自我意识的过渡是极其烦琐和矫揉造作的。对象和意识之间来回反复,通过某种意识方式反对另一种的相互争夺,最终再一次达到这样的命题,即知性归根到底在自我意识中具有其真理——这样的一个命题,丝亳不顾及耗费一切辩证的区别和扬弃,甚至连易于理解都做不到。黑格尔的这套程序难道不必然会被清楚、明白并且首先直接符合现实的经验所反驳吗?这种经验是,在我们的意识活动和经历中,我们不断地与这种我们自身的,因此属于我们自己的经验相关——这种关系,的确可以准确无误地表达为,我们的意识同时就是自我意识。这种经验如此不可抗拒,以至于哲学从早期起同样不可能逃避,亚里士多德就已经有意在思考这种经验了,reditus in se ipsum (返回到自身)差不多是所有人之追间的套话。用笛卡尔的一句话表达就是,一切cogitare(思)都是某种cogitare me cogitare(我思“我思”),就此,cogitare(思)意味着某种意识的活动。每一个关于对象的意识都同时是关于对象之意识的意识,所以是自我意识,由此出发来看,黑格尔的过渡不仅迂腐、造作并因此不易于理解,而且他还看不到意识之自我意识性的特点,他没有使认识这种关系的直接性得到应有的重视。这种情况,虽说恰恰是在从笛卡尔到康德的哲学史中更加明确和意味深长地突显出来:每一个perceptio(知觉)都同时是apperceptio(统觉),虽说人们可以承认或至少可以讨论,我们在自我意识的反思活动的观察或考察中,偶尔会弄错我们自己的意识活动,生活经历由于其流变的特性,并非像我们周围的诸物那样明显可把握。然而,这并不与如下基本事实相矛盾,那就是,与对于我们之外的诸物的意识一道,在我们之内始终伴随着对于诸事件的意识。在关于外在物的意识中,我们知道这种意识本身,我们甚至知道关于物的这种意识的知识,所以还必须说:黑格尔鉴于他选择的道路,从一开始就无视事实(即自我意识)的本质特性,而借助于层出叠见的辩证法也不再可能弥补这一点。
我们回想一下这样的论辩是对的,因为当谈及意识、自我意识甚至两者的关系时,这种论辩一定会强加进来。我们现在必须比照着这些明白易懂的思考,弄清楚黑格尔从意识向自我意识过渡的特点和根本意图。
首先,黑格尔根本不想证明,我们的意识同时也是自我意识,两者始终相伴相随。他同样也不想否认,意识直接就知道自己并由此发现,在现存的人心中流淌着意识之流和时间之流。黑格尔不想证明前者,也不想否认后者,因为他的难题根本就不活动于这种“自然态度”的维度之中。黑格尔想要说:前面的全部讨论,我们可以典型地回忆笛卡尔的cogitosum(我思故我在),都是在意识的领域内进行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的自我同样是某物,同时与关于对象的意识联系在一起,是现成存在的,可以被我们对象性地知晓。就那种关于作为自我意识的意识的知识而言,我们还只是完全或固执地活动在相对和抽象的领域中,这绝不是意识向自我意识的过渡而是强行把自我意识从仅仅直接所知之领域中拖出来。只是——黑格尔一定会如是说——如果人们想要这样来把握意识和自我意识之间关系的问题提出和思辨展现的话,比如说,应该与关于对象的意识,进而与对象或诸物相对比,表明自我意识的不同性质,表明其非物性,似乎要做的仅仅是防止自我的物化那么就还根本没有达及要义。我们的任务是完全不同和更加深远的要做的既不是证明意识和自我意识的现成共存,也不是证明两者的不同性质而是要对“自我意识是意识之真理”这个命题进行揭示。
“意识就是自我意识”,这句话必须在其思辨的意义上来理解。这个“是”并不意味着:在指向诸物的意识活动中 ,始终也现存着与之相伴的反思活动,毋宁说,“意识就是自我意识”这句话意味着:意识之本质——在思辨的——绝对的本质的意义上——就存在于自我意识中,意识作为自我意识出场。我们有句俗话与之非常符合:“不同就是同一。”无稽之谈,普通知性会这样说;不同,就是多样或差别的存在,完全或根本不是同一。然而,恰恰如此!哲学说:就其之所是而言,两个不同事物之不同,只有通过它们与同一个事物之统一相关,才是可能的,着眼于那种同一,不同才首先可能成为其本质上之所是的不同。“不同就是同一”——这里的“是”反过来具有独特的思辨意义:“具有...…方面的本质。”本质在这方面与引导性的一般存在概念相应,思辨地先行得到规定存在—神—自我—逻辑地被规定。不同具有同一的本质,反过来相应的是,同一并非表明某物与自身空洞的一样,而是意味着,共同归属的统一。同一就是共同归属性,就是说,本身同时就是不同。
从意识向自我意识的过渡就是返回到意识之本质,就是本质性的自我意识而作为这种自我意识使意识内在地成为可能,更确切地说,在一切或每一个属于意识本身的事物中构成意识之可能性。所以,这种向意识本质的返回,只有在同时的,或者说,在先行的意识本身之本质结构的具体发展中方可实施,因此,只有从这种意识及其自身特有的关系出发,与自我意识之本质关系才会变得清楚。所以,要讨论的恰恰不是无聊的论断,说什么如果没有自我意识相伴,意识就是不可实施的。
如果意识鉴于其自身的相对真理,于是就应该交还给作为自我意识的真理,那么,按照黑格尔的整体倾向,我们因此就预先获得了基础,由此出发才能搞清楚或得以证明,人们在这里作为基本事实所引人的:cogito(我思)=cogito me cogitare(我思“我思”),为什么情况是这样或必然是这样。如果黑格尔一开始就持守于本己的这个维度,那么,他的起点就绝不亚于康德提问之基本意图的变革和建构,可以表达为,先验统觉一“我思”之原始的综合统一,这个“我思”,必然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一可以被理解为一切对象性之可能的条件。正是由于黑格尔力求思辨地、绝对地克服康德的立场,所以他才必须采纳其基本出发点,就是说,通过他的超越来估价意识和自我。虽然说这种超越,由于在康德那里就巳经定位于知识关系(思想、知性和λσγoς),经历了特有的狭窄化和肤浅化,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它在黑格尔那里的绝对化,同时其解决也恰恰变得可能。
我们必须一如既往地批判地对待之,首先有一点是决定性的,那就是,在思辨地解释整个意识其各种形态的时候,在解释它向自我意识过渡的时候,意识一开始就被作为先验的,通过其超越,或者说只有在这种超越中得以形成或展开。虽然我们对于超离地克服超越之有限性的方式,原则性、批判性地有所保留,但我们一定会在积极的意义上钦佩那罕见的力量、自信和丰沛,这里的哲学活动凭借着这些在超越本身中进行。
从意识向自我意识的过渡,因此就不是简单的后发的日常自我反思,而是超离地从先验地解释的意识之本质返回到自我意识之本质,但由此我们却还没有说中黑格尔问题的特点。随着才刚对过渡进行的解释,一定还会——尤其是对于今天的我们一引起一种假象,好像尽管要讨论的不是一种本体知觉意义上的意识向自身之回转,但还是要讨论通向作为纯粹自我领域的纯粹意识之经历的本质领域的途径。之所以确实不可能讨论诸如此类的事情,是因为黑格尔根本不想将其作为最终的或最初的而达到这样理解的自我意识领域。自我意识只是一个通道,它本身还只是无限性范围内的一个相对形态,而无限性之完满真理应该通过概念来把握。因此,这一点同样重要:对于黑格尔来说,自我意识从一开始就不是被描述为在可能的研究工作范围的意义上,可发现的经历之本质关联的领域 ,而是关涉到精神之现实。简而言之:所要探讨的不是作为相对可知之物的自我—有意识的—存在,而是作为更高的现实的自我—有意识的—存在,与对于意识而现存的对象之存在不同。我们要超离地去领会本己的存在(Sein des Selbst)或本己存在(Selbstsein)。